元朗南收地賠償2025詳解!(震驚真相)

第二種《收回土地條例》規定的補償方式是業主提出「補償申索」,這種補償一般稱為法定補償。 元朗南收地賠償 業主作出「補償申索」多是源於不同意政府在「補償要約」的特惠補償,接着地政總署會與申索人或其聘用的專業人士磋商;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個案便會轉交給土地審裁處裁決,任何一方若不滿意其決定,還能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及終審法院申請上訴。 這種將收地補償價與物業市場掛鈎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是鼓勵地產發展商囤積農地謀利,因為發展商們之所以願意耗費資本、時間收購和囤積郊區農地,無疑是看上有關土地具備一定的發展潛力,日後市區擴張以後可望透過補地價將其改作住宅或商業用途。

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包括元朗、天水圍、 粉嶺及上水等新界土地即將大變天。 然而,港府銳意增加房屋供應之際,卻未有周全安置棕地作業,令區內工廠率先成為犧牲品。 其中,被納入元朗南發展計劃範圍內的唐人新村,當中屹立著紮根本港逾半個世紀的坑渠蓋廠「合豐鐵工廠」,明年亦難逃收地命運,發展局更表明不會提供「一換一」土地安置,意味該廠最終可能倒閉收場。 立法會議員認為新方案是為日後大規模對棕地收地度身訂造,但有區議員批評津貼上限連清拆費也不夠。 上述土地將於收回土地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二○二二年八月二十日)復歸政府所有。

元朗南收地賠償: 須至少營運10年 特惠津貼最多195萬

政府會根據法定土地收回程序,處理受影響持份者提出的任何反對意見,並會在考慮有關意見後尋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有關收地。 發展局稱,受政府清拆計畫影響的豬場,可領取特惠津貼作為金錢援助。 至於安置問題,發展局表示受影響豬場可考慮搬遷,地點必須位於禽畜廢物管制區,並符合有關規定,如受影響豬場在市場上找到適合的私人土地,政府可就規劃或地政程序方面提供意見及適切協助,但當局未有提及會否主動替豬場覓地,以及相關賠償問題。 本港現有四十三個本地豬場,集中在元朗一帶,政府前年提出發展元朗南新市鎮擴展部分,發展範圍涉及三個豬場,將不予保留。 發展局回覆本報表示,三個受影響的豬場主要位於私人土地,共佔地二點四公頃。 當局未來數月會開展元朗南發展的法定規劃程序,完成改劃後會為道路及排污工程刊憲,預計需時至少兩年,之後會向立法會申請工程撥款,獲得撥款後就開始收地,三個豬場將在較後發展階段受到影響。

  • 以橫洲發展計劃為例,鄰近元朗市中心的橫洲,礙於非納入新發展區範圍,收地補償遠低於洪水橋新發展區範圍的土地,每呎收地價少500元,差距達六成,地價亦偏離市價,令業權人感到如同「強搶」民產。
  • 據美銀美林近期發展報告,本港四大發展商恆基地產、新鴻基地產、新世界發展及長實集團,擁有的新界農地佔地共9.71平方公里(約1000公頃或逾1億平方呎),約佔全港農地面積19.42%。
  • 至於賠償定額偏離市價說法,他指所謂的市價,是由政府修橋建路、興建基建設施而來的,認為現時賠償算合理。
  • 昨日特首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時提到,房屋和土地工作是沒有即時可以看到的成效,往往都是「前人種樹,後人乘涼」。

他又認為,港府要大規模發展新界農地,不能單純興建住宅或基建配套,從長遠規劃看,更應發展地區經濟。 新界農地位處偏僻,即使有交通配套要到市區上班亦路途遙遠,在區內加入商業元素不可或缺,他指不一定要打造另一個核心商業區CBD,但政府須有發展地區經濟傾向,逐步營造商業氛圍。 至於古洞北及粉嶺北一帶,政府已刊憲收地,受影響住戶會於今年底開始陸續遷出,該帶料可提供約7.18萬夥,容納約18.8萬人口,公屋比例約七成。

元朗南收地賠償: 政府錦田南收地建公屋

這10組地塊已規劃作「綜合發展區」或「住宅(甲類)」,地積比率介乎5至7.5,而有關業權擁有人仍未根據土地用途地帶發展有關用地。 發展局今日(五月十三日)公佈,將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收回在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上已規劃作高密度房屋發展的三組地塊內的私人土地,作資助房屋用途。 事實上,政府近年積極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本月初地政總署便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收回位於九龍城啟德道/沙浦道的土地,地盤面積約6.6萬方呎,以供市區重建局實施發展計劃。 項目重建後,總樓面約51.8萬方呎,當中住宅部分佔43.2萬方呎,其餘8.64萬方呎則為非住宅部分。 目前洪水橋、元朗南及古洞北粉嶺北3大新發展區,估算共有340公頃棕地,政府向立法會提出新的棕地賠償方案,建議延展特惠津貼至露天工場、作業者,以及短期租約,最多可獲195萬元津貼,但經營者須證明營運至少10年。 元朗南收地賠償 條例草案已提交立法會首讀,不過,有同樣受元朗南發展區第一期發展計劃影響的棕地作業者則稱,未有接獲政府通知相關安排;又認為新例仍要經立法會審批,相信未能趕及在迫遷限期屆滿前獲得賠償,對與地政總署就賠償方面達成協議仍有遲疑。

其中一組地塊(附件二第一項)坐落工業區,該地塊內及鄰近地區仍有頻繁業務營運,而該地塊的規劃意向為重建作以商業用途為主的發展。 由於地區情況沒有改變,若把該地塊用作房屋用途將引致土地使用的兼容性問題。 另一組地塊(附件二第二項)基於嚴重的地質限制,如將該地塊用作資助房屋發展會對成本效益構成重大影響。 元朗南收地賠償2025 另外,包括在特惠補償機制裏的私人農地按理只能夠申請修造溫室、禽畜舍、孵化室等農業建築物,而收回農地的補償金額按理也不會考慮地表上違契構築物的價值,可是到頭來特惠補償建議卻參照了農地建築無關的物業價格指數,反映如此安排未盡合理。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透露,業界亦曾考慮善用農業持續發展基金,聘合資格人士統一繪製適合不同大小農場使用的圖則,惟因各農場地勢各異而未成事。 元朗南收地賠償2025 他指過往不曾有養豬場成功遷移往新地方,惟政府至今仍未透露將以哪些方案協助受影響的禽畜農場,直斥政府過往在農業發展議題上採迴避態度及不作為,致每次收地均遭遇同類反對聲音,促當局在覓地遷場一事提實際協助,配合農場現代化令本地農業得以持續發展。

元朗南收地賠償: 元朗錦田被香港政府突然刊憲收地

正是基於香港土地交易有嚴重的市場不完美、信息不完全問題,擁有較多市場信息的大地主或地產發展商們才更容易在爭取更高收地補償價一事上佔優。 為了讓不同規模的土地業主能處於更公平地位,理論上掌握最多市場信息的政府就應該設法增加相關資訊透明度,像現時土地註冊處公開的土地交易統計數字僅有地段轉讓的契約總數及總價值,外人難以從中推算某區地段價格水平。 政府就公共工程項目收回土地的補償金額亦有類似情況,現時已公佈的相關數據主要是按照財政年度計算收地支付的補償金額,不過「各年度的數字涵蓋就該年度期間或之前展開的收地項目所支付的補償金額」(表六),無法據之推算各工程項目以至各涉事地段的具體補償價。 元朗南收地賠償2025 只要能夠改善這類信息的透明度,關於收地補償價的爭議相信也能隨之減少。

元朗南收地賠償: 棕地賠償 政府倡擴至露天工場

就剩餘納入是次檢視的五組地塊而言,政府現階段並不會收回作資助房屋發展用途。 其中三組地塊的業權擁有人已提交並積極跟進其地契修訂或換地申請,以期令用地達致現時規劃的發展潛力。 其餘兩組地塊則需要進一步評估發展作資助房屋的成本效益,包括考慮所需的大型清拆及搬遷行動,是否與目前估計所能提供的有限單位數目相稱。 政府早在2015年提出發展錦田南計劃,發展範圍包括西鐵錦上路站、八鄉車廠以及周邊14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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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以劃一價收地,張翹楚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其發展潛力和價格可以差天共地,難以劃一睇齊。 張翹楚指出,某些農地所處區域已備有一定基建設施,如元朗洪水橋一帶。 這類農地只須3至5年時間發展其他公共設施,總計住屋落成約只須5至6年時間。 泓亮諮詢及評估董事總經理張翹楚表示,轉換農地的確需時10至20年,因為當中需要協調環保、城規、運輸等多個政府部門,以處理行政及綜合繁複的規劃問題。

元朗南收地賠償: 元朗南房屋用地

政府正加快新界土地發展使用,地政總署表示,政府即將收回合共379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19公頃。 上述土地將於收回土地公告張貼後3個月,即8月20日復歸政府所有。 政府將會按程序於張貼收地公告後,向相關的土地業權人提供特惠土地補償。 元朗南發展定位為元朗新市鎮的擴展部分,按現時建議的發展規模,將提供約3.29萬夥住宅單位,可容納新增人口約9.87萬人,並創造約1.37萬個就業職位。 第一期發展計劃的預備工作對順利推展整個元朗南發展計劃非常重要,將提供4,300夥公營房屋單位。 【星島日報報道】本報本週日報道,元朗南新發展區範圍內的三個本地豬場,政府明言不會保留,當局仍未同豬場負責人商討搬遷及賠償安排。

元朗南收地賠償: 土地發展|政府收地清拆項目補償變兩級制 部分賠償升六成

議員鄭松泰稱,錦田南的地區設施包括長者服務中心,但要待社會福利署落實後才能興建,希望局方解釋能否以發展新市鎮規劃的水平滿足居民需要。 該發展計劃包括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讓已平整的土地可用作發展公營房屋、容納棕地作業的多層樓宇、鄉村遷置區、公共休憩用地及部分環保運輸服務預留用地。 第一期發展計劃包括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讓已平整的土地可用作發展公營房屋、容納棕地作業的多層樓宇、鄉村遷置區、公共休憩用地和部分環保運輸服務預留用地。 後來,香港人口膨脹得很快,政府需要的土地愈來愈多,但庫房卻沒有足夠的錢去收地,政府唯有打「白頭票」,發放地權證代現金(即Letter A,Letter B)。 元朗南收地賠償 由信置及市建局合作發展的一號九龍道,已上載樓書,涉及100夥單位,主打細單位,實用面積301至443平方呎,採1至2房間隔。

元朗南收地賠償: 政府元朗啟收地 379幅建3.29萬夥

政府提出精簡城規條例草案,包括批准政府在收地後,可以隨即發放安置補償,變相繞過立法會審批有關的工程撥款,而是直接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中支付土地賠償。 當政府引用條例收回土地,取消業權人的法定權益,或土地業權人的法定權益因政府的行動而受影響,政府會按同一條例的規定作出補償,可獲補償的權益受有關條例限制。 不過,政府的一貫做法,是建議按特惠補償率發放補償,作為完全及最終解決所有根據有關條例提出的補償要求。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周駿報道﹕錦田南分區計劃大綱規劃區佔地約785公頃,東至石崗軍營及麻包嶺,北抵錦田公路,西達蠔殼山,南及大欖郊野公園。

元朗南收地賠償: 政府收農地該如何賠償

近年來,收地的幅度和速度均大大提高,在二○一九至二○及二○二○至二一兩個年度間,政府合共收回約90公頃土地(新發展區和資助房屋項目佔大約80公頃),遠多於前五年收回的20公頃。 展望將來,約700公頃土地(新發展區和資助房屋項目佔超過600公頃)預計會於二○二一至二二年度起陸續收回,而當中約500公頃(新發展區和資助房屋項目佔約400公頃)預期在未來五年(即二○二一至二二至二○二五至二六年度)收回。 申索法定補償過程需要大量金錢、時間以至專業知識,再加上由此引發的司法程序又曠日持久,所以往往只有大地主或地產發展商能應付得來。 諷刺的是,誤解終院判決的土審處於2003年10月重評補償額竟與先前一致,遂招致了第二輪政府上訴至高院、南俊上訴至終院的司法程序(編號:FACV11/2005),最後拖到2005年11月才完全解決。 2014年,規劃署曾就錦田南分區計劃大綱圖諮詢公眾,不過同樣被批評事前只曾向鄉事委員會簡介計劃,沒有諮詢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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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上述土地歸還日期並非工程範圍內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須遷出的限期,他們應留意地政總署2月16日發出的信件內所註明的遷出限期(由今年第4季至明年第1季不等)。 發言人強調,有關建議會提交立法會,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下月23日將開會討論,如最終獲財委會審議通過,新政策將適用於所有正在進行中,或日後收回及清理土地工作影響而截至今年4月11日的合資格業務運作。 議員陳恆鑌說,錦田南本身屬於農村地方,當港鐵站落成後,地價便會上升,他表示政府收地價格與地產商相差太大,補償金額太少會令村民不滿,又認為每個城市發展規劃,必須要有社區設施和交通配套配合,他詢問工程是屬於甚麼類型規劃。 元朗南收地賠償2025 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今早(2日)召開會議,討論屯門中和元朗錦田南公營房屋發展的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的撥款申請,分別涉款9.684億港元和9.71億港元。 有議員關注賠償金額過低會令居民不滿,會議直到結束前仍未完成審議及表決。 擬作新發展的185公頃土地,將分三期發展,合共提供32,900夥,料容納9.87萬新增人口,當中公營房屋佔22,300夥,私人住宅佔10,600夥,比例為68%及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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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於2013年已經開展元朗南發展計劃的研究及公眾諮詢,惟與合豐鐵工廠同樣位於唐人新村唐泰路的一眾工廠則認為,諮詢只是「意見接受、態度照舊」。 陳安祥稱雖然今年年中政府有再舉行諮詢會,但沒有任何答覆、承諾。 同樣受收地影響的廠商百特網香港,其負責人陳先生亦批評「政府無提及任何安置,只有賠償,金額最高或只到1,300元一呎」。 對長居於新界農地的原居民,他們歷代紮根該地,政府無疑須作妥善安排及適當安撫。 除卻特惠賠償,安排原居民特快上樓,尤其過往有指政府令寮屋居民流離失所,「先安置後遷拆」方可令居民心安。 同時,亦應考慮原區安置,例如原屬元朗區的農地就安置原居民在元朗其他鄰近區域上樓。

元朗南收地賠償: 新界變天收棕地 萬計工場齊等死

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折騰多年後終上馬,而洪水橋站、古洞站,以至北環線尚在提綱中,但已形成東北一帶的發展氣候。 據恆地最新中期業績,其於洪水橋擁有647萬平方呎農地,佔整個新發展區約8.4%面積;恆地稱將積極配合政府的發展政策。 而新地亦持有洪水橋、以至東北區達5至7幅農地,新地執董黃植榮早前提及,該數幅農地已被劃為公營房屋用途,若政府定要收回,集團願意配合。 公屋聯會副主席藍偉良提到,新界東北洪水橋一帶住宅最快於2023年落成,未來7至9年預計可容納17萬至19萬人口,當中逾七成為公屋。 洪水橋周邊還有不少農地為四大發展商持有,政府要收地,就應挑選這類已具有發展潛力的農地。 城鄉兩者在發展過程中不時相互角力,今次的角力場位於元朗南,政府計畫收地建屋,預計首批居民於二○二八年遷入,有三個養豬場及兩個養雞場在收地範圍之內,須另謀出路。

元朗南收地賠償: 全面通關|香園圍口岸車位爆滿 議員促覓地加建

不同分區補償級別按其地點是否位於新巿鎮發展區,是否受到與全港有關且必需的工程影響,以及已知的巿鎮發展潛力等為考慮因素。 元朗南收地賠償 當收地程序開展後,地政總署將以工務工程範圍內所有受影響土地為基礎,考慮私人農地的位置及工程性質後,建議受影響的私人土地範圍應屬哪一個補償級別。 許健河續指,曾持有豬舍牌照寮屋住戶稱,當年政府禁養豬後,曾將空置豬舍改建為租賃屋,政府以違反土地用途而取消牌照,他們這批住戶在今年1月4日前已停止租賃,但不獲政府續牌。 然而,按照香港行政程序,應該根據土地佔用人說明有何種違規後,方可以取消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