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在案件進行期間的不同階段向本審裁處繳付各項費用。 詳情可向本審裁處的登記處或資訊中心查詢,或瀏覽司法機構的網頁。 審裁處並不保證申請人能夠討回全部或任何欠租或判額,或已支付或需要支付的執達主任費用,一切視乎執達主任執行「扣押判定債務人財產令狀」的結果。 申請人須衡量追討所欠金額之機會和會涉及有關的執達主任費用,然後請自行決定所需要的執行方式。 除了提交費用外,申請由執達主任執行令狀時必須繳付按金予土地審裁處,以支付執達主任和封舖差費用。 在執行令狀完成後或申請人指令執達主任中止執行令狀時,申請人須以書面通知執達主任辦事處,要求將所餘按金發還給申請人。
如果上訴人在指明的期限內沒有提出申請,有關上訴將會失效。 如果業主、註冊承按人、管理人、民政事務局局長或他所授權的人員有意根據(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申請解散管理委員會並委任一名管理人,或撤換管理人,必須使用表格29。 若要申請審裁處裁定租賃是否屬規管租賃,則須填妥申請通知書(表格22)的乙部。 上文I)中有關「送達申請通知書」(除了張貼申請通知書及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的要求不適用外)及「反對通知書」的程序都大致適用。 當存檔反對通知書的期限已過,無論是否已存檔反對通知書,雙方均可提交表格31申請排期聆訊有關申請。 交通審裁處2025 交通審裁處 申請人可把副本親自交給答辯人,亦可以把副本放置於答辯人在香港最後為人所知的或通常的居住或營業地址,或以普通郵遞方式寄出。
交通審裁處: 申請把裁斷或命令作廢、覆核和上訴
凡署長——根據第24或條拒絕登記任何汽車;根據第25條拒絕就任何汽車發出牌照或取消任何汽車的牌照,則本條不適用。 在本條及第28及29條的條文規限下,署長在接獲以訂明方式提出的申請時,可就一輛或多輛公共巴士、公共小巴、私家巴士或學校私家小巴,發出客運營業證,以供按照本條例使用。 (由1999年第50號第9條修訂)第款不適用於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所批專營權下經營的公共巴士。 交通審裁處2025 客運營業證可授權持有人經營 ——公共巴士服務;私家巴士服務; (由1999年第50號第9條修訂)公共小巴服務;或 (由1999年第50號第9條修訂)學校私家小巴服務。 (由1999年第50號第9條增補)就第款而言,公共巴士服務指 ——以公共巴士運載乘客的服務;及《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4條所指明類型的服務,或署長所批准任何其他類型的服務;及 交通審裁處 交通審裁處 (由1984年第66號第4條修訂)無須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所批專營權下經營的服務。 (由1984年第66號第4條增補)就第款而言,公共小巴服務指用公共小巴個別收取車費載客的服務。
- 4.2訴訟人應該首先把他打算在申索書或反申索書中所作出的修改寫出來,然後分別送交本審裁處和另一方。
- 任何人士根據(香港法例第116章)《差餉條例》、(香港法例第515章)《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和(香港法例第283章)《房屋條例》提出上訴,審裁處有權力作出裁定。
- 要求排期聆訊的申請書內須提供估計所需的審訊時間和準備傳召的證人數目等資料。
- 申請人若想中止或撤銷對答辯人或其中一名或超過一名答辯人的全部訴訟,應向登記處提交一份由他簽署的正式中止程序通知書,並須支付提交費用。
在這情況下,勝訴的一方應該徵詢律師的意見,或考慮以其他方式強制執行判決。 1.2必須謹記,即使申請人已經申請執行判決,也不能保證一定可以成功執行判決。 再者,申請人須要在提交申請時預先繳付按金和執行判決的費用。 交通審裁處2025 因此,申請人應該先仔細考慮本身的情況,才決定是否申請封票。 4.2訴訟人應該首先把他打算在申索書或反申索書中所作出的修改寫出來,然後分別送交本審裁處和另一方。
交通審裁處: 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 附表5 車輛移走及存放費用
4.5被告人提交了反申索書後,必須自行把反申索書的副本郵寄給申索人。 本審裁處職員會把被告人的申請書副本連同一份接受/拒絕繳存款項於法庭通知書送遞予申索人。 如果申索人願意接受被告人繳存予本審裁處的款項以完全和最終解決他的申索,便可以在同意書上簽名作實,然後交回本審裁處。
上文I)中有關「送達申請通知書」、「反對通知書」、「在無反對的情況下作出判決」及「申請排期聆訊」的程序都大致適用。 如果答辯人沒有提交反對通知書,申請人可以用書面形式向審裁處申請在無須審訊的情況下按照申請人的申請作出命令。 土地審裁處有權力裁定建築物管理的爭議,包括有關(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及公契解釋和執行的爭議、委任或解散管理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及委任管理人等事宜所引起的爭議。 土地審裁處有權力裁定業主根據(香港法例第7章)《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或普通法而提出的收回樓宇管有權申請。 在這類申請中,審裁處除了可以作出收回管有權的命令外,也有權作出繳納租金及中間收益的命令,處置租客遺留在樓宇內的任何財物,及就違反租賃或分租租賃的條件作出支付損害賠償的命令。
交通審裁處: 香港條例
3.3為了確保提訊有成效,訴訟各方都應該熟悉案件的最新發展。 此外,他們須要把已經提交本審裁處的文件,以及由另一方送達給他們的文件,全部都帶來,因為審裁官可能會在提訊中引用這些文件。 交通審裁處 能夠支持你的申索或抗辯(視乎情況而定)而又未曾提交本審裁處或送達另一方的所有文件的正本,以及這些文件的副本2套,以便一套提交本審裁處,另一套則送達給另一方。
交通審裁處: 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 第9B部 指定駕駛學校
凡與任何人被指控犯有附表4指明罪行有關的汽車,署長須備存其登記號碼的紀錄。 署長在接獲依照他所定方法向他提出的申請,須發出一份證明書,說明在證明書發出時,按照根據第款所備存的紀錄,是否有任何人就申請書內指明登記號碼的汽車被指控犯有附表4指明的罪行。 在某一時刻正用作消防服務、救護、海關或警隊用途的車輛,如遵從任何對汽車施加速度限制的成文法則的條文,相當可能會阻礙在該時刻使用該車輛作任何上述用途,則該等條文不適用於該等車輛。 交通審裁處 在某一時刻正用作警隊用途、消防服務或救護用途的汽車,只要該車輛在駛近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時(視屬何情況而定),以鳴鑼、響鐘或發出警報聲響示意,而如遵從任何對汽車施加的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管制的成文法則的條文,相當可能會阻礙在該時刻使用該車輛作任何上述用途,則該等條文不適用於該等汽車。 本條條文並不影響任何就人身或財產損傷而提出的民事申索。
交通審裁處: 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 附表3 車輛檢驗收費
如果申請人沒有張貼有關通知書,他/她必須在審裁處作出收回管有權的判決或命令後,把判決通知書連續3天張貼在該樓宇的大門或入口處;判決通知書是向答辯人和所有實際佔用樓宇的人士發出,要求佔用樓宇的人士在通知書內註明的日期前遷出。 在張貼通知書的4個工作天之後,申請人可以誓章形式向審裁處申請「要求批准發出收樓令狀」,申請人須支付繳交費用。 在審裁處進行法律程序的任何一方,可以基於審裁處的判決、命令或決定在法律論點上有錯誤的理由,針對該判決、命令或決定,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因此,如只對有關事實的爭議作出上訴,該上訴將不會被接受。 有意提出上訴的一方在向上訴法庭申請上訴之前,必須先向審裁處的法官或成員申請上訴許可。 補償案件可以分為幾類,由不同的條例規管,譬如(香港法例第124章)《收回土地條例》、(香港法例第276章)《地下鐵路(收回土地及有關規定)條例》和(香港法例第370章)《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
交通審裁處: 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 附表12 駕駛改進學校適用的規定
如我們未能在30天內作出詳盡答覆,則會發出進一步的臨時回覆解釋原因。 處理一宗案件所需時間視乎多項因素,包括案件的複雜程度,以及訴訟各方是否如期遵行本審裁處的指示。 有車輛或其他物件損毀(如路旁的設施)或有動物傷亡,而你又不能把上述資料告知物主或其他負責人仕,應盡早把意外向最近警署或任何警務人員報告,在任何情況下不可超過意外後二十四小時。 由2021年3月5日起,無律師代表訴訟人可透過新引入的電子預約系統,預約前往土地審裁處登記處提交收回住宅或非住宅管有權的新申請或提交建築物管理案件的新申請。 即使上訴的期限或申請上訴許可的期限已經屆滿,但審裁處或上訴法庭仍可在任何時間延展上訴的時限或申請上訴許可的時限。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如反對上訴,可以在收到上訴通知書後的21天之內,把反對通知書(表格7)送交土地審裁處司法常務官存檔,並把副本送達上訴人。
交通審裁處: 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 第6條 車輛登記及領牌的規例
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機構負責本港的司法工作,聆訊一切檢控案件和民事訴訟,其中包括個人與政府之間的民事訴訟。 附表3[第86條]車輛檢驗收費(附表3由1995年第210號法律公告代替)第1部適用範圍1.適用範圍 本附表第2部適用於車輛檢驗(但本附表第3部適用的檢驗除外)。 在本條中 ——合資格檢驗具有本附表第3部第3條所給予的涵義;指明車輛具有本附表第3部第2條所給予的涵義。 (第1部由2015年第89號法律公告增補)第2部車輛檢驗(本附表第3部適用者除外)(由2015年第89號法律公告增補) $ 1. 值得注意的是,律師絕不會瓜分你的賠償,例如要求收取最終所獲的賠償額30%作為費用,因這是非法的。
交通審裁處: 覆核
如欲索取此網站內沒有收載的判案書,請以書面方式臚列索取有關判案書的理由,直接向有關的法庭登記處提出申請。 歡迎市民來信提出意見和建議,使本審裁處的服務更臻完善,來信請寄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司法機構政務長收。 當上訴許可獲得批准後,有意提出上訴的一方必須在審裁處給予許可後的7天之內,把上訴通知書派送審裁處及法律程序的各方。 在土地審裁處進行訴訟的各方,可以親自應訊及陳詞,也可以延聘大律師或律師代表應訊,或在獲得審裁處的許可後授權他人代表應訊。 任何一方若要申請許可,可以在聆訊前以書面提出申請,或在聆訊中提出口頭申請。
交通審裁處: 駕駛者遇到交通意外怎麼辦?
任何人士如根據以上各項條例提出法律程序,必須遵守(香港法例第17A章)《土地審裁處規則》所規定的程序。 除了駕駛者,車主把車子借給親戚或朋友使用亦需就事件負上民事責任。 交通審裁處2025 如受傷或有損失的一方提出訴訟的話,通常會一併控告車主。 筆者見過一例子,車主所聘用的司機與的士發生輕微碰撞,老實的菲籍司機亦認為自己在事件中有不對的地方,故第一時間認罪,被法庭扣分及罰錢。 車主以為司機認罪及被法庭處罰事情就完結,並沒有想過要通知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