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政府擁有你所發表、分發、公開表演、播放、放映、提供或以其他方式向公眾發布的該作品、衍生作品及匯集作品的權利,並確保按以下聲明樣本,通過所用媒介或在該媒介鳴謝政府: 作者/編者及出版人謹此鳴謝香港特區政府批准複製版權材料。 物業環境的清潔、衞生、園景或安全服務,例如清理廢物、植物及淤塞物;垃圾棄置安排;滅蚊、除蟲;植物修剪、護理及更換;保安服務等工作。 呢老兄,花無百日紅,職場變化隨着業主或者立案法團已更換更改,如果你年紀越大,你嘅選擇能力做越低,你希望能夠得到職業保障進修係其中一個方法,呢個世界冇人逼你進修,你要放棄嘅話亦都冇問題,你咪只能夠做最前線。 他又指,目前有5所大專院校承辦課程,經理級修讀120小時的課程;主任則80小時;收費則分別不超過2萬元及1.2萬元,而政府的可持續進修基金,資助額已增至2萬元,可為報蒹課程的人士提供金錢上的援助。 物管人第1級牌照2025 物管人第1級牌照 文件指出,物業管理的牌照年費為6,000元;至於物業管理人的牌照年費,第1級管理人為1,200元,第2級則為400元。
- 該等經驗必須是透過全職工作而獲得的,並涉及提供兩個或以上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
- 「客戶」一詞的定義與《條例》第16條所述的「客戶」相同,即「就獲某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物業而言,指—(a)該物業的業主組織;及(b)就該服務支付或有法律責任就該服務支付管理費的該物業的業主」。
- 一旦物業管理公司違反牌照守則,他指將有發警告,甚至吊銷牌照等罰則;亦會設獨立委員會去調查相關指控,物業管理公司不滿的話,可再向民政事務局局長委任的上訴委員會內處理。
- 有關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詳情,請瀏覽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網頁。
香港經濟發展蓬勃,每年均有新住宅商廈落成,房地產及設施管理人材需求相應地增加。 政府在2018年2月23日正式通過《物業管理服務條例》,強制增加從業員發牌制度,擁有學士學位的從業員晉升前景具有壓倒性優勢。 監管局建議,凡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其業務實體便要持牌。 物管服務會分為七類,分別是管理、清潔、維修、財務管理、設施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法律服務。 政府今日(22日)刊憲《物業管理服務條例》 餘下條文的生效日期,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可按物管公司、物管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實施發牌制度。 該等經驗必須是透過全職工作而獲得的,並涉及提供兩個或以上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
物管人第1級牌照: 相關文章
至於未能符合有關學歷、專業資格準則的物業管理從業員,卻能符合指明的管理或監督經驗,在過渡期內可申請獲發臨時牌照,最長3年,若在有效期內完成課程,便能申請正式牌照。 除《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第7條另有訂明外,於過渡期後物業管理公司在香港為有公契的物業提供多於一個服務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則必須持有牌照。 由於題述物業管理服務公司並不是有關物業的業主,亦不是ㄧ名個人,因此不屬《物管條例》第7條訂明的例外情況。 故此,如題述物業管理服務公司在香港為有公契的物業提供多於一個服務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便須持有牌照,與物業的持有人是否其集團母公司並無關係。 就「可接受的任何資歷」,監管局會考慮所有有關因素,包括經香港資歷架構「過往資歷認可」機制獲取的資歷。
- 監管局將採用物業管理業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制定的「職業資歷階梯」作爲評審工具。
- 另外,在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的建議持牌準則中,申請人必須為監管局認可的專業團體的會員。
- 此課程為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的物業管理學歷(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 2 級)牌照),亦為學員提供升學之路,以獲取物業管理的專業資格。
- 證明文件可包括由僱主簽發的信函、有顯示其參與業主委員會會議或業主立案法團會議的會議記錄等,以及載有與申請人從事物業管理的工作有關的其他證明文件。
- 如持牌物管公司合理地相信有關人士就某事宜只是作出查詢、提供意見或資料,而不是提出投訴,則毋須按守則處理有關事宜。
- 如物業管理公司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便須持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
在裁定某持牌人有否按照守則第(3)及(4)段行事時,監管局會考慮有關的持牌人與其客戶所訂立的合約的條款,以釐定該持牌人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範圍及其須履行的責任。 持牌人不得惡意損害其他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提供者的名聲或貶低其他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提供者的作業方式。 D 持牌物管公司在接獲投訴後須按機制在合理及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展開跟進工作。 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今天響應監管局呼籲,旗下超過60名會員集體向監管局遞交牌照申請以及領取牌照,並與監管局主席交流物管業的最新資訊。
物管人第1級牌照: 查看完整版本 : 有關一級物業管理牌照
如投訴人沒有提供任何聯絡方法,則載於守則第C段、第D段、第E段及第E段關乎與投訴人聯絡的指引並不適用。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右二)在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的集體領牌活動上,向學會會員陳寶欣(中)頒發監管局發出的第一萬個物管人牌照。 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左一)、學會會長李海達(左二)及康業服務有限公司助理董事李惠芳(右一)一同拍照留念。 有效期12個月的臨時牌照,第1級和第2級牌照費分別為$1,200及$400;24個月第1級和第2級牌照費分別為$2,400及$800;或36個月第1級和第2級牌照費分別為$3,600和$1,200。 直至今年6月下旬,監管局已發出了超過1,500個臨時物管人第1級及第2級牌照。
近日將軍澳日出康城更連錄同類成交,領都套三房單位,放盤約半年,剛以740萬元售出。 現年29歲嘅吳千語(Karena),曾與林峯拍拖5年,分手後與「百億富三代 」施伯雄(Brian)拍拖4年,近年佢哋唔再將戀情低調處理,越愛越高調,不時公開合照放閃。 吳千語嘅事業方面亦同樣得意,北上發展順利,人氣急升。 何肇堅(左)說,大型物管公司多設有「見習主任計劃」培訓大學畢業生入行。 新地發展的屯門NOVO LAND第2B期加快盤步伐,新地代理總經理陳漢麟表示,該盤今日開放2房示範單位,與昨日屬不同戶型,同樣方正實用,主人房可通往浴室,項目週末起供代理參觀,下週初開價,首批將推出不… 7.3 倘若你是法人團體或其他法律實體,並曾通過任何個別人士下載該作品,該個別人士一經同意本許可的規定,即視作已獲正式授權代表你行事。
物管人第1級牌照: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
為使業界有充分時間適應新制度,發牌制度實施後的首三年為過渡期。 於2023年8月1日過渡期完結後,物業管理公司及相關物業管理人如無牌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即屬違法。 《物管條例》獲得通過,標誌著社會普遍認同物業管理服務的重要性。 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從業員在協助業主妥善管理物業方面,擔當重要角色。 物業管理講求多方面的專業服務,其服務質素亦會影響樓宇的安全和衛生水平及市民的生活環境。 「客戶」一詞的定義與《條例》第16條所述的「客戶」相同,即「就獲某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物業而言,指—(a)該物業的業主組織;及(b)就該服務支付或有法律責任就該服務支付管理費的該物業的業主」。
物管人第1級牌照: 物管發展前景佳 上位靠4大實力
其他非本地申請人,不能註冊爲本學院短期課程學生及修讀短期課程。 有關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詳情,請瀏覽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網頁。 《生效公告》將於五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如獲通過,物監局將由二○二○年八月一日起實施發牌制度。 按照學院學費退還的政策,除申請不獲接納或所選的課程取消外,所有已繳學費恕不退還。
物管人第1級牌照: 物業應用法律
「客戶」一詞的定義與《條例》第16條所述的「客戶」相同,即「就獲某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物業而言,指—(a)該物業的業主組織;及(b)就該服務支付或有法律責任就該服務支付管理費的該物業的業主」。 F 持牌物管公司須妥善備存所有與投訴相關的資料8及文件,爲期不少於自接獲投訴起計三年的時間(不論投訴是否成立),並須按業主組織的書面要求(如有),提供年度性的投訴統計資料(包括投訴的性質、小計及總數)。 A 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持牌物管公司」)須就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物管服務」) 的每一個物業制定一套有效處理投訴2的機制(「機制」),並於有關物業的顯眼地方展示載有有關機制詳情的告示,讓客戶3備悉有關詳情。 B 持牌物管公司須就每一個其提供物管服務的物業建立管理團隊架構並擬備一份管理團隊架構圖表,讓員工知悉其管理團隊架構,以助執行職務及彙報工作。
物管人第1級牌照: 物業人力資源管理
如投訴人沒有提供任何聯絡方法,則載於守則第C段、第D段、第E段及第E段關乎與投訴人聯絡的指引並不適用。 C 負責人須定時查閱載於投訴登記冊的資料,如發現錯漏,須在合理及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作出或安排作出更正。 物業管理公司可選擇聘用相同數目的持牌物業管理人(第1級)代替持牌物業管理人(第2級),以符合持牌物業管理人(第2級)的最低人手比例。 例如:例子D中的物業管理公司可選擇聘用共三名持牌物業管理人(第1級),以代替一名持牌物業管理人(第1級)及兩名持牌物業管理人(第2級)。 「持牌人」一詞是指物業管理公司牌照;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或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的持有人。
物管人第1級牌照: 物管業發牌實施 發逾千個牌照 4間大專提供課程 最高人工達3.5萬 一文看清晉升階梯
若以途徑二申請物管人(第1級)牌照,申請人須在緊接提交申請前的12年(即8年 + 4年)註2內具有最少5年香港物業管理工作經驗。 若申請人以途徑一申請物管人(第1級)牌照,申請人須在緊接提交申請前的10年註1(即6年 + 4年)內具有最少3年物業管理工作經驗。 《物管條例》賦權監管局透過不同方式監察持牌物管公司/物業管理人的表現,包括調查涉及違紀行為的投訴;對違反《物管條例》及/或監管局擬定的操守守則的規定的物管公司/物業管理人進行紀律處分,例如撤銷或暫時吊銷牌照,以及其他如譴責、警告、罰款等制裁。 此外,為使消費者掌握充分資料以選擇物管公司,持牌物管公司必須向監管局提供若干主要資料(例如管理的物業組合、聘用的持牌物業管理人的數目等),以便監管局上載於網站,讓公眾查閱。
物管人第1級牌照: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滿一年 發出逾3700個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設有註冊專業房屋經理資格,從業員修畢認可課程,具備5年或以上經驗,通過面試可取得相關資格。 目前該會會員人數逾3,200人,他們主要從事房屋管理服務,任職於公營及法定機構、發展商、物管企業。 物管人第1級牌照 此外,有志入行者和從業員要留意當局實施發牌制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正籌備從業員兩級制的註冊制度,料於稍後公佈認可之專業團體資格。 至於物業管理人方面,發牌準則包括學歷、專業資格、工作年資,以及該人是否適合持有物業管理人牌照(例如該人是否屬精神紊亂的人、曾否有相關罪行的定罪紀錄等)。
物管人第1級牌照: 課程發展及教學團隊
F 持牌物管公司須妥善備存所有與投訴相關的資料8及文件,為期不少於自接獲投訴起計三年的時間(不論投訴是否成立),並須按業主組織的書面要求(如有),提供年度性的投訴統計資料(包括投訴的性質、小計及總數)。 註:就符合工作經驗準則而言,收取管理費或制定物業管理公司本身的部門財政預算等工作不會被視為第4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 監管局將採用物業管理業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制定的「職業資歷階梯」作爲評審工具。 一般而言,課程必須涵蓋7個職能範疇中的4個或以上的範疇,而當中必須包括「應用法律」。 此外,課程涵蓋的能力單元必須是根據「職業資歷階梯」爲「物業經理」(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或「物業主任」(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職位制定的能力單元。 只有當課程所涵蓋的職能範疇內的能力單元數目達到或超過監管局規定的以下要求,該職能範疇纔會被視爲已獲涵蓋。
物管人第1級牌照: 指明的物業管理副學士學位及文憑(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之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業管理服務業而設的規管制度及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從業員朝着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 持有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的學員,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本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 本課程主要為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而設。
物管人第1級牌照: 物業維修保養及改善
刊憲公佈持牌人名單有助增加業界運作的透明度,加強監察和規管的成效,不但可帶動整個行業朝着更專業化及優質化發展,亦為市民在選擇委聘物管服務時提供更全面的資訊及更佳的保障。 我們的專業導師團隊由專業測量師及具豐富經驗的導師所組成,以專業、快捷、國際認同的教學理念,全力協助物業管理及會所管理從業員成為專業測量師或各相關行業的專業人仕。 課程特式以一對一教學進行,確保照顧到每一位學員的學習進度及提高考試一擊即中的成功率。 浚才教育 物管人第1級牌照2025 洞悉物業管理 / 會所管理從業員對專業資格的需求;有見及此,特意提供專業認可的專上課程,例如:BBA、MBA課程及專業培訓課程,提供進修機會給物業管理或會所管理從業員。 根據《物管條例》,發牌制度的具體執行由監管局負責。 為此,監管局在二○一八年十一月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瞭解公眾人士對發牌制度的意見。
物管人第1級牌照: 專業發展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是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的附屬法例實施後的三年過渡性安排的課程。 但凡未能符合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發牌制度下有關持牌準則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要求,卻符合有關指明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如有意在過渡期後繼續在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擔當整體管理或監督角色,可以在過渡期內先向監管局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臨時牌照)。 他們在臨時牌照的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指明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或(第2級)牌照。 推行物管業發牌制度的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管業而設的發牌規管制度及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從業員朝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 為讓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 3 年過渡期(2020 年8 月 1 日至 2023 年 物管人第1級牌照 7 月 31 日)。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是在《物管條例》的發牌制度實施後的三年過渡性安排的課程。
(二) 根據《物管條例》第3條,監管局可藉規例,將屬《物管條例》附表1所列服務類別的服務,訂明為物管服務。 個別公司在發牌制度實施後須否申領牌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監管局為發牌制度擬備的附屬規例中對物管服務的具體定義及涵蓋範圍。 物管人第1級牌照 過渡期結束後,凡為有公契的物業提供多於一個服務類別物業管理服務的物管公司,必須持有物管公司牌照,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的物管人亦須持有物管人(第1級)或(第2級)牌照。 根據政府統計,2018年私人住宅單位落成量達2.1萬夥,是近 14年新高。
第一級別物業管理人須符合的資歷要求,高於第二級別的物業管理人,前者可自稱為「註冊專業物業經理」,後者可自稱為「持牌物業管理主任」。 這套分成兩個級別的發牌制度,可鼓勵物管從業員致力專業發展,從而提升至較高級別,同時繼續讓資歷較低者進入就業市場。 持牌人須要遵守《物業管理服務條例》及《物業管理服務(發牌及相關事宜)規例》中的相關規定,當中包括施加於牌照的條件。
物管人第1級牌照: 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8月1日起可選擇牌照有效期
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履行《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和該條例下的工作守則等的職責,並不等同經營提供物管服務業務,因此法團(以至法團的管理委員會)不是物管公司,而管理委員會的委員亦不是物業管理人,均非《物管條例》的規管對象,毋須領牌。 關於業主或業主組織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聘用的個人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例如管理業主或業主組織所聘用的人力資源,包括人手編排和調配、員工聘用和解僱、勞工保險的安排等工作。 物管人第1級牌照2025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是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的附屬法例實施後的三年過渡性安排的課程。 但凡未能符合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發牌制度下有關持牌準則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要求,卻符合有關指明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如有意在過渡期後繼續在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擔當整體管理或監督角色,可以在過渡期內先向監管局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臨時牌照)。
一般而言,業主或業主組織若「自管」少於1,500個單位的物業,毋須持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 監管局已於附屬法例中,述明任何物業的業主或業主組織依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而履行的職責及責任,並非《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下所訂明的物業管理服務。 物管人第1級牌照 因此如業主或業主組織只履行該等職責及責任,毋須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