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到達領證登記處時,申請人需提供確認書的列印本或申請檔案編號,以便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有關記項的核證副本。 如預備結婚證書時出現文書錯誤,婚姻監禮人須按「指南」附件E的式樣,在該證書的正本及副本上畫上橫跨整頁的兩條對角綫及註明”註銷”字樣,並簽署確認及註明註銷的日期。 註銷後的證書須連同「指南」附錄的確認回條(填妥一式兩份),交回辦事處。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2025 婚姻監禮人須重新預備一份結婚證書,並在覈對無誤後才主持有關婚禮。
你須在遞交要求時一併提交補充資料,包括你與登記資料當事人的關係、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的目的、翻查結果和索取紀錄的擬作用途及所有證明文件(如有的話),以支持你的要求。 根據現行法例規定,如擬結婚的任何一方在擬結婚當日未滿21歲,但年滿16歲而又非鰥夫或寡婦,在遞交通知書時必須向婚姻登記官出示婚姻條例附表3所指明的有關人士的同意書。 同意書的表格(表格MR4)可在入境處網頁下載或向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或透過婚姻監禮人索取。 若作出同意的人士不在香港,填妥的同意書表格(表格MR4)須經由公證人認證。 申請人可親身領取或授權他人代領結婚紀錄函件/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你須填妥申請表格,並親身前往任何一間辦理旅行證件申請的入境事務辦事處遞交補領申請。 Q2:我是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現居於內地,我應如何申請或更新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根據 《婚姻條例》第25條,婚姻登記官在獲出示已交予結婚雙方的結婚證書時,可更正該結婚證書上的文書錯誤,但須加上簽署或簡簽以示真確,並須註明更正錯誤的日期。 婚姻監禮人可代有關結婚人士致函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申請更正結婚證書上的文書錯誤,並提交證明文件以供核實正確資料之用及交回結婚證書的正本以作更正。 親身發出通知書的一方須呈交未能出席的一方的旅遊證件及婚姻登記所需的證明文件的清晰副本。
優先籌號會讓你在應約遞交通知書當日,根據到場各準新人所持籌號的先後次序,讓各人揀選各自婚禮的舉行時段。 請注意:你必須按照預約時間,準時抵達指定的婚姻登記處/辦事處遞交通知書。 若你未有依時到達,你所作網上預約、以及你所獲編配之揀選婚禮時段的籌號,均會逾時無效。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請留意,如未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婚禮不能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 如你們打算在特許的禮拜場所舉行婚禮,你們應與主禮的神職人員商議,定出舉行婚禮的確實日期、時間和地點。 然後,你要透過網上預約一個日期,到你所選定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 請注意:通知書須在婚姻登記處公開展示至少15整天,及在「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給簽發後,準新人始可按《婚姻條例》的規定締結婚姻。 因此,你所選擇的婚禮舉行日期,須介乎發出通知書的15日後,及該通知書簽發後3個月有效期內。
- 如你在港並無婚姻登記紀錄,你將獲書面通知繳付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的費用。
- 就結婚紀錄而言,登記資料當事人指結婚紀錄中的新郎或新娘。
- 本地申請人可以港幣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付款;海外申請人則可以港幣銀行匯票付款,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如果你並非登記資料當事人1、有關人士2或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的人士,此項網上服務並不適用於你。
你可透過郵遞、互聯網、親身或授權他人向香港入境事務處遞交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的申請。 Q5:我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與內地居民在內地結婚後,應如何申請配偶往香港定居? A5:根據《基本法》第22條,中國其他地區的人士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 內地居民如欲赴港定居,須向其內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 有關受理、審批及簽發單程證的事宜,均由內地公安機關按內地法律、政策及行政法規辦理,有關詳情請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查詢。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婚姻登記處
假如你的旅行證件在香港以外地區簽發,該旅行證件的副本須由一位公證人簽名認證。 若他(們)未能回港辦理有關手續,則須循從香港以外地方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方法處理。 填妥並簽署通知書表格後,該表格須由你們所居住國家的公證人認證。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婚姻監禮人計劃
如果你並非登記資料當事人1、有關人士2或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的人士,此項網上服務並不適用於你。 婚禮日期可以更改爲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的有效期內的任何一天。 由婚姻監禮人主持的婚禮,須按 《婚姻條例 》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發出後,及在該證明書的有效期內舉行。 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婚姻登記官將把婚姻一方的身分證明文件(即《入境條例》(第115章)第2條所指的香港身分證或有效旅遊證件)上顯示的性別,推定為該人的性別。 如你們的婚禮將在特許的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你們應與主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商議,定出舉行婚禮的確實日期、時間和地點。 在婚禮舉行前,你們應確保已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旅客在抵達這些國家時,仍須得到當地出入境機關的最後同意,方可入境。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在全球有效,現時已有168個國家和地區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安排。 但請注意,旅客在抵達這些國家時,仍須得到當地出入境機關的最後同意,方可入境。 居住在內地的香港居民如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卡)進入內地,並計劃離開內地前往其他國家,你需使用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卡)離開內地,並持有效的旅行證件前往其他國家。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出生
請注意,如男、女雙方居住於不同的地區/國家,只需由其中一方在當地找認可的公證人認證(即發出通知的一方)。 請將已認證的表格及填妥的資料表,連同證明文件副本及一張擡頭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面額港幣305元的銀行匯票,以空郵掛號方式寄交,或透過你們的香港聯絡人或婚姻監禮人遞交至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如匯票並非以港幣結算,你們需要額外繳交兌換貨幣所需的銀行手續費港幣100元。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香港結婚紀錄及/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若翻查出有關婚姻登記紀錄,申請人將獲通知繳付核證副本的訂明費用及空郵郵費(如適用)。 如翻查找到有關的結婚紀錄,申請人可在再繳交另一訂明費用後領取有關的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如翻查未能找到有關的結婚紀錄,或申請人並不需要該結婚證書的核證副本,他/她將會獲發一張顯示翻查結果的收條。 在處理申請人的要求時,登記官須考慮申請人提供的補充資料(包括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的目的以及翻查結果和所索取紀錄的擬作用途)和所有證明文件(如有的話)。 在辦理完遞交通知書及已公開展示足15天後,你須要到有關婚姻登記處領取「婚姻登記官證明書」,並轉交有關的特許禮拜場所。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申請翻查出生、死亡或婚姻登記紀錄,或相關的核證副本
A4:如你在內地遺失或損壞了香港身份證,你必須在返回香港後的14天內,向人事登記辦事處報告及申領新證。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2025 出生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死亡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婚姻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此外,你亦可瀏覽上述網上服務的常見問題。 如擬結婚的其中一方爲離婚人士,該方必須於發出通知書時一併出示離婚證書或其核證副本,否則通知書將不獲受理。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婚姻監禮人須以私人賬戶或公司賬戶發出支票,以繳付港幣305元的訂明費用。 每一份通知書的訂明費用均須分別以一張獨立發出的支票支付。 透過婚姻監禮人發出的通知書須於婚姻登記官的辦事處(以下簡稱辦事處)公開展示15整天(由展示日起計)。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網上申請翻查出生、死亡或婚姻登記紀錄,或相關的核證副本
待新生嬰兒的出生醫院向出生登記處以電子方式傳送新生嬰兒出生呈報表後,嬰兒的父母便可透過預約服務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當你到達領證登記處時,你需提供確認書的列印本或申請檔案編號,以便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有關證書的核證副本。 申請人須列印或儲存此確認書,或抄錄確認書上的申請檔案編號及領證登記處。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表格
你倆到港後,須與婚姻監禮人會面或於辦公時間內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出示你們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及先前遞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 遞交通知書的一方並須在登記官前或婚姻監禮人前作出誓章,表明該宗婚姻並無任何血親或姻親關係的障礙,亦無其他法律上的阻礙。 如由婚姻監禮人監誓,請預留足夠時間讓婚姻監禮人將有關文件送交登記官,以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無結婚記錄證明書,俗稱寡佬證(寡佬:粵語對單身男子的稱呼),是香港入境事務處發給擬在香港或外地申請結婚之申請人用,證明申請人目前單身。 若你打算與愛侶在中國內地締結婚姻,須依照內地法規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內地登記婚姻工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民政部門,或有關民政部門所確定的機關負責。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2025 得內地結婚公証聲明書前,申請人須取得本港「無結婚紀錄証明書」,証明書可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費用為HK$680.00,另需繳付指明翻查費用為HK$140.00。 如選擇以網上方式付款,你須以同一方式繳付所有申請費用。
請留意,如未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婚禮不能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 Q6:我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已逾期或遺失,現居於內地,有關更換手續應如何辦理?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2025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2025 成功預約的人士,最少其中一方必須於預約系統指定的日期及時間親身前往指定的婚姻登記處/辦事處遞交通知書。 屆時並須出示擬結婚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旅行證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如以郵遞方式申請,而翻查結果顯示你在港並無婚姻登記紀錄,你將收到通知書,列明領取無結婚紀錄證明書須繳交的費用。
除非申請是在舉行婚禮當日遞交,否則申請人須繳交翻查紀錄的訂明費用。 如擬結婚雙方一同透過婚姻監禮人發出通知書,他們均須於通知書上婚姻狀況欄內選擇及圈上適當的婚姻狀況,並將婚姻狀況以書寫形式填寫一次及在旁簽署確認。 如擬結婚的其中一方未能親自發出通知書,該方須於婚禮舉行前在婚姻監禮人見證下填寫「指南」內附錄的婚姻狀況聲明書,並由婚姻監禮人簽署確認。
於判詞第124段,終審法院裁定與W處境相同、即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變性人,有權被視為符合《婚姻條例》第40條及《婚姻訴訟條例》第20條中「女」的定義。 而於判詞第125段,終審法院裁定若一名變性人在透過切除原生性別的生殖器官及建立某種形式的異性的生殖器官的基礎下,獲醫療組織證明她或他的性別已經改變,則無論如何應享有以他或她的重置性別結婚的權利。 婚禮須在婚姻登記處由登記官主持,或在特許的禮拜場所由合資格的神職人員主持,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 臺灣女星陳妍希和大陸男星陳曉因合作《神鵰俠侶》相識相愛,2016年登記結婚,至今已7年,但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婚變傳聞,陳曉去年為此回應:「全當玩笑看」。
請列印或儲存此確認書,或抄錄確認書上的申請檔案編號、領證日期及領證的婚姻登記處。 當你到達領證的婚姻登記處時,你須提供確認書的列印本或申請檔案編號,連同其他所需文件,以便領取申請結果。 屆時,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假如申請人的旅行證件並不是香港入境事務處所簽發,該旅行證件的副本須由一位公證人簽名認證。 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登記官可在通知書遞交後最少15天,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讓你們在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
下文載述如何及何處申請該證書、處理申請所需時間、申請費用以及領取方法。 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您想證明自己在香港並無婚姻登記記錄,您可以申領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俗稱「寡佬證」)。 您可以親身或授權他人遞交申請,亦可以郵寄方式申請。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系統會要求你輸入申請檔案編號和資料當事人的出生日期。 如果輸入的資料與入境事務處的紀錄相符,你可以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銀聯)、繳費靈或轉數快繼續進行付款。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相關內容
婚姻監禮人須於婚禮完成後的7天內,將該婚姻狀況聲明書連同結婚證書副本、已填妥的聲明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副本,交回辦事處。 請注意,親身發出通知書的一方,須爲未能出席的一方於通知書上申報其婚姻狀況,並爲其在婚姻狀況欄內選擇及圈上適當的婚姻狀況。 如你想領取一份文件以證明你未曾在香港登記結婚,你可遞交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的申請。 然而,若翻查結果顯示由於你有在香港登記結婚的紀錄,以致不符合資格獲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你會獲發一封婚姻紀錄函件並註明你所有在香港登記結婚的日期。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按法例規定在擬結婚當日未滿21歲,但年滿16歲而又非鰥夫或寡婦,在遞交通知書時必須向婚姻登記官出示婚姻條例附表3所指明的有關人士同意書(表格MR4)。 故此,你的未婚妻可以選擇不遞交有關同意書(表格MR4),但本處會留待她滿21歲當日才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