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為因應各行各業不同之營運型態,另訂有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規定。 經本部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2週)、第30條第3項(8週)、第30條之1(4週)規定之行業,僱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依各該規定實施彈性工時。
- 就香港工黨所得數據,有7成受訪者在超時工作後沒有得到任何補薪或補假。
- 因此,最終可否縮減他們的規定工作時數,須視乎有關安排是否符合三個先決條件及其他相關因素而定。
- 有關服務主要處理公眾就樓宇安全及正在建造的僭建物的舉報、新發展項目的關鍵法定申請、建築專業人士和承建商的註冊事宜、為發牌機構提供諮詢服務、推行樓宇更新大行動2.0的相關工作,以及就高樓齡住用或商住樓宇消防安全的特別巡查行動。
- 位於北角政府合署十八樓的收發處,亦會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內提供基本服務。
藝文、社教及休閒旅遊主管機關為提倡優質生活,應妥適規劃辦理假日活動,改善各項設備,加強流通相關資訊。 (六)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每個地方的時間表是不一樣的,夏季和冬季上班的時間也是不一樣的,南方和北方的時間長度差異也是不一樣的。
公務員工作時數: 政府工易入難出?
三、如聖誕津貼權利人在獲支付該津貼之日前死亡,其繼承人得根據與申領死亡津貼相同之規定取得收取該聖誕津貼之資格,金額則根據上款之規定訂出。 一、在工作人員因健康問題或達年齡上限而終止職務之年度內,如該工作人員在十一月一日仍在職,則按原定支付之金額獲發聖誕津貼。 三、如擔任職務時間不足一年,則報酬限額等於第一款所定每年限額之十二分之一乘以在有關曆年內擔任職務之完整月數。 二、僅以年資獎金、輪值津貼、家庭津貼、房屋津貼、膳食津貼、錯算補助、招待費、出席費及公幹津貼名義收取之款項,以及擔任立法議員、諮詢會委員及市政議會成員職務而收取之款項,不包括在上款所定限額內。 公務員工作時數 八、以上數款所指提出聲明異議及作出決定之期限屆滿,且作出所需之更正後,須將年資表之一份文本送交澳門退休基金會。 五、自年資表張貼後第五日起之三十日內,得以年資表中之遺漏、排列或狀況之錯誤,又或以錯誤計算服務時間為依據,提出聲明異議。
- 四、如證實程序具複雜性,或嫌疑人不在本地區,預審員在根據第三百二十八條第一款最後部分之規定獲許可,得給予較第一款所指者為長之期限,最多至四十五日。
- 五、如健康檢查委員會認為存在顯示有欺詐之情況或不確認在第二款所指之病況,缺勤之日數視為不合理缺勤,並對工作人員適用第九十條第二款之規定。
- 二、經公共部門提出具說明理由的建議,並聽取公務人員團體及行政公職局的意見,以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特定工作時間。
- 在文職公務員中比較普遍的「總工作時數」為每週44小時,而「淨工作時數」則為每週45小時。
- 由於第一標準薪級人員的工作大多是勞力密集和標準化,因此部門認為並沒有太大空間可以簡化或重訂工作程序。
- 四、對同一公務員或服務人員之每一違紀行為,又或對根據第二百九十六條之規定合併之多個程序所審議之多項違紀行為,不得科處多於一項之紀律處分。
- 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
二、為澳門地區以外之效力,對居民身分證持有人在澳門居留之證明,係透過應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由澳門身分證明司發出之居住證明為之,且申請應附同居民身分證之副本。 “一、居民身分證(葡文縮寫為BIR)為足以向本地區任何當局、公共機 關或私立實體證明持有人之身分及其在澳門居留之文件。 三、本通則亦適用於澳門保安部隊之文職人員,經適當配合後,補充適用於澳門保安部隊之軍事化人員及消防隊之人員。
公務員工作時數: 公務員事務局發彈性上班安排指引
公務員未經機關(構)同意,不得以代表機關(構)名義或使用職稱,發表與其職務或服務機關(構)業務職掌有關之言論。 她表示,第二階段將全面回復正常服務,包括重新開放所有關閉場所,詳情容後公佈。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前會見傳媒時說,政府已就放寛公務員復工安排作好準備。 自1月29日起,政府多次採取公務員特別上班安排,配合疫情發展採取時放時收的策略,最近已逐步提供正常服務。 考試院表示,司法院在2019年11月29日公佈釋字第785號解釋,依據該號解釋意旨,《公務員服務法》第11條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應於3年內檢討修正,將於近日內函請立法院審議,盼能如期完成修法工作。
二、如獲委任之預審員處於上款所指之情況,得申請自行迴避有關職務,或應嫌疑人或舉報人申請而被聲請迴避該等職務。 五、預審員職務優先於獲委任為預審員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之本身職務,如因有關程序之性質及複雜性所需,得決定該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專門執行預審之職務。 一、經考慮行為人之人格、生活狀況、在發生可處罰事實前、後之行為,以及該事實之情節後,如認為對該事實之譴責及處分之威嚇足以達到預防及責難違紀行為之目的,得暫緩執行第三百條第一款a項至c項所指之紀律處分。 二、被強迫退休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須立即停止工作,且僅在收到處分通知之日起十八個月後,方得收取退休金。 一、對於退休公務員及服務人員,停職處分以喪失在相等於停職期間內之退休金代替,罰款處分則不得超過相當於二十日退休金之金額。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二百九十條
為使勞僱雙方能進一步瞭解工時制度,提供相關法令規定、數種工作時間安排型態,現行工時制度下產生之相關問題解釋,本部製作「工時制度及彈性措施手冊」,期盼對於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均有所助益。 公務員工作時數 黎棟國指出香港公營醫療系統面對人手不足、人口老化等挑戰,公務員醫療保障政策停滯不前。 因此,該小組委員會應針對6點事項跟進,包括如何改善向公務員、退休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提供的普通科門診、專科門診和造影服務輪候時間太長的問題和制訂輪候時間指標。 另外,政府如何改善向公務員、退休公務員和合資格人士提供牙科服務及中醫藥服務。
公務員工作時數: 香港
當中約有1,500人的規定工作時數理論上可縮減至每週總工作時數45小時而不違反三項先決條件。 然而,由於必須堅守「相同職系,相同規定工作時數」的原則,以確保同等待遇和妥善管理公務員隊伍,只有四個第一標準薪級職系共40名人員可於現階段把規定工作時數縮減至每週總工作時數45小時。 銓敘部也說,這是建立合理框架性規範的開端,往後仍須仰賴相關權責機關就輪班輪休公務員的辦公日中,連續休息時間下限及延長辦公時數上限等再給予合理規定,以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的精神。 公務員工作時數2025 銓敘部書面報告指出,這次修法主要是為了因應民國108年11月29日公佈的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就公務員服務法應於3年內,針對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所屬公務人員勤休方式,設定符合憲法服公職及健康權保障意旨的框架性規範。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一、預審員應在二十日內詢問證人,並命令調查嫌疑人所要求之其他證據資料;如因作出上條第二款最後部分規定之措施所需,上述期限得延長至四十五日。 一、作出第三百二十九條所指之必須作出之措施後,如預審員認為筆錄所載事實不構成違紀行為、嫌疑人並非違紀行為之行為人,又或因時效或其他原因而不得追究紀律責任,則應於十日內編製報告,連同卷宗立即送交命令提起紀律程序之實體,並建議將之歸檔。 公務員工作時數2025 二、預審員須依職權作出上款所指簡易調查所需之一切措施,包括聽取舉報人及其為每一事實指出之最多三名證人之聲明;在預審員認為有需要時,聽取數目不限之證人之聲明,進行檢查及採取其他證明措施,以及將嫌疑人之紀律記錄證明書附於筆錄內。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二百二十四條
其間市民可把有關申請表格連同繳款支票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15分)投入設於九龍灣啟成街3號總部地下大堂的投遞箱,或盡量以郵寄方式連同繳款支票遞交,該署會以電話或郵遞通知申請人有關申請結果。 現時《僱傭條例》並沒有條例規定僱員連續工作時數的上限,標準工時未立法。 公務員工作時數 公務員工作時數2025 公務員工作時數 所以僱員應在簽訂合約時與僱主協商,達成雙方都同意的每日工作時數。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一百三十三條
立法院會30日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明定公務員得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並得就其財產的處分、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的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 三讀條文也明定,輪班制公務員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 然而由於政府縱容企業對勞動基準法責任制相關規定的濫用,在實務上許多公司員工工作嚴重超時,並且無加班費等補償。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二百八十九條
統計處早前公佈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指香港人平均每週工時中位數為44小時。 而根據投資銀行瑞銀2018年的研究報告,港人平均每週工作時間全球最長,達52小時。 美國手機保安技術公司KISI發表的《2020年工作與生活平衡城市》中,香港更成為全球最過度勞累城市。 有關標準工時的課題,政府已於今年四月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成員來自勞工界、工商界、學術界、社會各界和政府。 委員會會推動社會各界就工時議題進行深入、知情及客觀的討論,共同探討及找出切合本港需要的方案。 權委亦認為,僱主應在行政、人手、業務編配上作出合理適切安排,以達致勞資雙贏。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二百九十四條
《公務員事務規例》由行政長官或經他授權的人員制定,用作管理公務員的人事事宜。 《公務員事務規例》可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不時發出的公務員事務局通告及通函加以補充。 這些通告及通函所載的指示,適用範圍和效力與《公務員事務規例》相同。 現行的《公務員事務規例》裡亦有完善及成熟的溝通機制,助員工反應意見。 公務員工作時數 《公服法》修正案第4條原規定,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三讀修正為,公務員未經機關、機構同意,不得以代表機關、機構名義或使用職稱,發表與其職務或服務機關、機構業務職掌有關之言論。
公務員工作時數: 公務員、服務人員及散位人員,以及其親屬及陪伴者遺體運送的補償
本次修法則保障其私人言論自由,修正為:公務員未經機關、機構同意,不得以代表機關、機構名義或使用職稱,發表與其職務或服務機關、機構業務職掌有關之言論。 回應有關同事要求把規定工作時數由現時的每週淨45小時縮減至每週總45小時,政府按以上條件於去年六月進行第一標準薪級職系規定工作時數的檢討工作。 因第一標準薪級職系共有11個,涉及大約7,450名員工,所以工作頗為複雜。 (一)截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屬淨工作時數的公務員約24 130名(佔整體在職公務員約13.7%)。 我們亦沒有備存經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聘請的全職或兼職員工的用膳時間的相關資料。 一般來說,新入職的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均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如屬開考之情況,應在開考通告規定之報考期限屆滿前具備擔任公共職務之一般要件及特別要件;如屬其他情況,則最遲應在作出許可任用之批示之日具備該等要件。 一、事後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扣除的補償,按工作上的可調動情況,超時工作倘在日間,則與平常工作時數相同,倘在夜間或在每週休息日或補充休息日和假期,則附加百分之五十。 十二月二十三日第22/78/M號法律所載的公共行政人員的超時工作制度,經過約十年的施行,顯示有需要重訂,因此成為本法律的目標,同時亦管制輪班工作,後者是仍無章程管制的實 況。 另,公務員延長辦公時數加班,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但為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業務等,其延長辦公時數的上限,由總統府、國安會及五院分別定之。 針對公務員私人言論自由部分,公服法第4條原規定,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