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大會流程2025必看攻略!專家建議咁做…

就提供公司紀錄文本方面(只限新條例相關條文訂明提供公司紀錄文本須受根據該條例第657條訂立的規例所規限的情況),有關規定主要關乎兩大要素,一是回應要求的時限,二是要求提供文本者所須繳付的費用。 提供文本的時限均劃一為10個辦公日(不包括公眾假期及天氣惡劣的日子),有別於舊條例所規定的7至20個曆日。 《公司紀錄(查閱及提供文本)規例》容許在香港任何地方備存公司紀錄,倘若新條例的相關條文(例如第628條有關備存成員登記冊的規定)有所訂明,該類公司紀錄可於根據新條例第356或657條訂立的規例所訂明的地方備存。 業主大會流程2025 身為小業主,要管理好自己的物業,最重要還是親身出席會議及以自己的業權份數作出投票,藉投票去解決爭議,不投票等於放棄自己的權利。

  • 但基於體現民主精神以及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我還是收拾心情,無奈地接受了投票結果。
  • 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法團委員僅可收取象徵性津貼。
  • 「勝利」與「奇蹟」 據新華社報道,週四(2月16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 由習近平主持。
  • 建築物管理條例中規定「會議一定要由主席主持」,由於沒有主席,法團一直拖延不開大會;其他委員則繼續留任運作法團。
  • 至於其他未有成立法團的樓宇,特別是針對「三無」大廈,市建局早前亦已委聘法律顧問,協助有關業主查閱其樓宇公契,瞭解在沒有成立法團的情況下,業主可否根據大廈公契條款,容許業主憑藉業主大會通過有效決議為樓宇公用地方進行維修及改善工程。

《公司紀錄(查閱及提供文本)規例》訂明,在提出查閱要求時,須識別所要求查閱的紀錄的類別,以及作出該等紀錄的日期(或該等紀錄涵蓋的期間)。 如公司祕書是自然人,舊條例有關登記冊須載有公司祕書「通常住址」的規定由須載有公司祕書通訊地址的規定所取代(第650條)。 至於與這項變更有關的過渡性及保留安排,請參閱附表11第118至119條。

業主大會流程: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

當業委會成員關係近的人利益受損的稍候,他就會行動一下,至於其他業主,看你的影響力。 得到基本認同之後找到願意參選的人溝通交流,取得大概的共識,就是代表大家和物業已經各部門打交道,不謀私利。 業主和物業的矛盾都是簡單的 ,最大的難度阻力其實是業主內部! 樓上有位回復非常好 :你要真的做了,會發現往往矛盾並非是在業主和物業之間,而是在業主與業主之間。

根據第584條,公司可使用令該公司身處不同地方的成員能夠在成員大會上聆聽、發言及表決的任何科技,在兩個或多於兩個地方舉行成員大會,但須受公司章程細則的條文規限。 2021年,將軍澳彩明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亦入稟高等法院,指控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經理多番偽造或更改銀行戶口結單,盜取屋苑逾千萬元,干犯欺詐罪。 雖然早已有《建築物條例》的監管,但是業主立案法團的存在多年來也引起不少社會爭議及輿論,尤其當法團需要徵收管理費時,更容易惹業主不滿。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的作用,就是界定業主立案法團的角色,賦予法團權利與義務,並且清楚劃分法團與業主之間的關係,避免爭議。 業主立案法團負責管理物業大大小小的事宜,並不能忽視其重要性,更不能放任法團處理所有事務,以免出現不公、甚至濫用公家資源的情況出現。

業主大會流程: 業主大會 – 選舉及會議管理

剪綵過程中(就定位─奉手套─奉剪─開剪─收剪),司儀應注意所有來賓的動作是否都已經完成,才能繼續下一個程序(此動作請務必在採排中訓練流暢),注意整個流程不可太快,要有條理的依序進行。 應有工作人員隨時彙整最新長官來賓名單,典禮開始前(舞龍舞獅時)即應彙整完畢,以利安排剪綵人員,另請隨時更新以利介紹長官來賓時不失禮。 實際存在的業委會是這樣的,業委會可能有時候會起一點作用,有時候他不起作用。

  • 曾於過去5年內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裁定犯某罪行,並就該罪行被判處為期超過3個月而又不得選擇以罰款代替監禁(不論是否獲得緩刑)的人。
  • 業主委員會明白「南豐」進行有關工程純粹出自善意,業委會承諾在「南豐」完成有關工程後,不會再就有關的油煙排放系統向「南豐」作出任何要求。
  • 民政總署鼓勵業主、法團、業委會、公契經理人和物業管理公司採用上述的《行政指引》。
  • 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一致同意。
  • 《行政指引》載有民政總署更新的大廈管理最佳做法,並納入了民政事務局和民政總署於二○一四至一五年度就《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條例》)檢討進行的公眾諮詢時作出的建議,以及於二○一七年十一月向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匯報的優化建議。
  • 事實上,他們買的並非獨立物業,而是在不同時段與一大班業主一起購買了地產發展商在該幅土地上興建的建築物,並根據所佔的面積計算出業權份數,這班業主就是該業權份數的管有人。

業主立案法團需要委任一個管理委員會,條例已訂明條文制定管委會的權與責,並且提供指引監督委員會會議,以及指示管委會的職位更換替補。 條例已訂明管委會的人數規定,日後若想更改委員人數,只可以透過法團業主大會通過決議,才能更改。 首先,部份公契只授權業主大會,為保持樓宇良好狀況而進行一般「維修」工程,但沒有明文規定包括進行「改善」工程。

業主大會流程: 樓宇復修流程

除非管委會祕書接獲業主或已登記承按人的書面通知,表示須在登記冊上紀錄其他地址,否則業主的地址須為其擁有單位的地址,而已登記承按人的地址須為已登記按揭契約上所載的地址。 管委會祕書須備存載有建築物各單位業主名稱和地址的登記冊。 單位如已承造按揭,祕書須在登記冊內紀錄已登記承按人的名稱和地址。 列載於法團登記冊內的資料如有任何變動,管委會祕書須在28天內以土地註冊處處長指明的格式,通知土地註冊處處長。 條例第3A或第4條召開,管委會在遞交申請書時,須同時提交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所發出命令的副本一份,或土地審裁處所發出命令的副本一份(視屬何情況而定)。

業主大會流程: 主席辭職  重選無期

管委會成員由業主大會投票選出,負責決策恆常大廈管理事務,於重要事項如聘用物業管理公司、核數師、大廈維修工程招標等提供建議方案,再於法團業主大會中投票表決。 第三階段的工作主要透過電子招標平臺(「平臺」)招聘工程承建商,及截標後進行開標並由工程顧問審核每份標書及撰寫評核報告,最後召開業主大會議決中標的承建商。 業主大會流程2025 現時,約有70宗個案已透過「平臺」招標聘請工程承建商,而當中約60宗個案已經完成招標。 此階段工作較耗時,原因之一是引入「平臺」服務前,一般受資助的大廈維修工程,回標數目平均只有約20份;而在上述該60宗利用「平臺」進行招標並已截止入標的個案中,經過初步統計後,他們平均收到40份標書,回標數目是前者的一倍。

業主大會流程: 業主會議舉行前的準備工作

免除舉行週年大會的相關條文屬許可性條文,該條文並沒有明訂凌駕公司章程細則的條文。 簡單來說,該建築物的範圍內所發生的任何事情,包括第三者風險保險的責任,都涉及所有業主,因為法律上是需要該建築物的所有業主整體負責。 當大廈公用地方發生事故,須作出賠償時,個別業主不能自辯不知業主責任便可免責,故此,置業人士應多些瞭解大廈公契及建築物管理條例,才清楚業主的權利和責任。 基於法例規定,樓齡超過30年的樓宇,每10年必須進行驗樓一次。

業主大會流程: 法週刊 – 你的法律良師益友 香港法律常識 免費閱讀

雖然妥善管理大廈是管理委員會的義務,但是居民也要提醒自己,參與法團的決策工作也是自己應該履行的責任,需要多加上心。 會議中,決議案要獲合計業權份數30%或以上的業主支持,每業權份數為一票,支持票須超過一半,方能通過成立法團,以及委出管委會的決議。 民政總署鼓勵法團管委會、公契經理人和物管公司採用上述的《核對清單》。 業主大會流程2025 如未能遵從《核對清單》所載的最佳做法,管委會主席、公契經理人或物管公司應在《核對清單》上說明原因。 管委會主席、公契經理人或物管公司亦應在會議舉行前展示填妥的《核對清單》於大廈顯眼處,並在會議後更新,以增加透明度。

業主大會流程: 會議、決議及公司紀錄

現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股票及地產已是多數人選擇的投資工具,而地產市道暢旺的時候,只要入市就可賺錢,買樓保值已經成為潮流。 不過業主仍須留心大廈管理,以免疏忽監管,而須支付過分的管理開支,因為管理費都是置業成本的一部分。 取用本網頁資料的人士須自行承擔責任,並必須根據香港政府最新公佈的法例行事,本協會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業主大會流程: 管理委員會第146次會議議程

根據第612條,如所有須在該週年大會上作出的事情,已藉書面決議作出;而須在該週年大會上提交省覽或交出的文件的文本,均已在該書面決議傳閱日期當日或之前,向公司每名成員提供,公司便無須舉行週年大會。 業主大會流程2025 業主立案法團必需定期舉行法團大會,管委會在法團註冊成立起15個月內,必須召開第一次業主週年大會,其後每次大會後的12-15個月內,需舉行下一個業主週年大會。 私人屋苑的業主共同擁有大廈的公共部分,所以大家需要一同負擔管理及維修責任,而這些工作必須有機制的監管,纔能有效率地商討並執行。

業主大會流程: 管理委員會委任程序

本協會並非提供服務的機構,只建立本網頁,推廣一站式業主關心的資訊和知識,藉以提高本地業主的大廈管理意識,改善環境及優化大廈管理。 業主立案法團扮演物業管理的重要角色,負責處理物業大小事務,所以業主切記要多參與法團活動,若想參考更多樓盤選擇,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附表七,管理公司必須訂立每一年的財政預算,並予以公佈,財政預算方可生效,否則管理公司只能跟從上一年的財政預算數字。 業主大會流程2025 另外,如有住戶拖欠管理費或違反公契,法團亦可代為追討欠款及損失。 相反,如大廈只得業委會,業委會只能轉達意見,如業主決定提告物管,則須以個人身份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