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管理署信件5大分析2025!專家建議咁做…

該表格連同港幣35元備案費可送交(以郵寄方式亦可)破產管理署署長。 申索的款項如不超逾港幣250元或屬於員工追討欠薪者則毋須繳付任何費用。 在提交債權證明表時,必須繳付訂明的費用港幣35元,但申索款額少於港幣250元或僱員申索工資或薪金的債權證明表則除外。 網上付款可透過信用卡(包括VISA、萬事達卡、JCB及銀聯)、繳費靈或「轉數快」支付。

  • 破產管理署署長亦須把你的破產記錄載入登記冊,供公眾在繳付訂明的費用後查閱。
  • 債權人須於破產令/清盤令頒布後向受託人/清盤人提交債權證明表及繳付訂明的費用(見下文),以盡快證明其債權。
  • 此網上服務適用於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受託人的破產案。
  • 《港區國安法》、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原訂的2月14日再作提訊日,另預留2月24日予支聯會提訊,以確認破產管理署會否接管支聯會及代表出庭。
  • 據我們的數據顯示,90%希望申請破產的人士其實並不是真正需要申請破產,反而有其他的渠道去解決財務需要。
  • 用戶須負責自行評估本刊物所包含或與之有關的所有資料,並獲勸諭在依靠這些資料前先核實資料的真確性或徵詢獨立意見。

要成功申請法律援助,你須要通過經濟審查和案情審查。 要追討被拖欠的工資、未放年假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遣散費或其他款項,你或需入稟法庭,要求向僱主發出破產令或清盤令。 你亦可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以獲取被僱主拖欠的工資、未放年假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或遣散費。 勞工處會將合適的個案轉介法律援助署(法援署),以便展開法律訴訟程序,保障你的權益。

破產管理署信件: 程序

除非你的受託人/債權人反對你解除破產,否則你會於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 受託人或任何一個債權人如提出反對並獲法院接納,則你的破產期可被延長至總共8年。 破產是一項法律程序,是當一名債務人無能力償還債務時,別無選擇下的出路。 破產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你的資產公平並有序地由你的破產案受託人攤分給你的債權人。 債權人須於破產令/清盤令頒布後向受託人/清盤人提交債權證明表及繳付訂明的費用(見下文),以盡快證明其債權。 否則,債權人可能無權在債權人會議上投票或收取攤還債款。

據我們的數據顯示,90%希望申請破產的人士其實並不是真正需要申請破產,反而有其他的渠道去解決財務需要。 許多我們接手的破產個案,當中很多顧客都犯了一個毛病,就是不懂得與受託人溝通,導致一些必須而且合理的不獲批准。 一般而言,外判商會為你處理破產事務,同時亦因為已外判整個流程,因此很大機會不需要開債權人大會,省卻時間。 請注意,被拖欠工資和未放法定假日薪酬的僱員須在其服務的最後一天後六個月內向基金提出特惠款項的申請。 被拖欠未放年假薪酬、代通知金和遣散費的僱員,則須於合約終止後六個月內提出有關申請。 你的受託人會評估你須將收入的多少交予你的受託人以償付你的債權人。

破產管理署信件: 申請破產常見問題

受託人在法例上有權追討任何已支付的不公平的優惠或把任何以低於一般價值而訂立的交易作廢。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訂明,為施行《破產條例》,被判定破產的成員在註冊計劃中的任何累算權益(來自強制性供款),須從該成員的財產中摒除。 雖然如此,在你破產期間,如有任何款項須由你的強積金累算權益支付,你的受託人有權為你債權人的利益申索該財產。

同時,申請破產涉及大量文件和手續,由具經驗人士代辦可避免因文件上的出錯而延遲破產令的頒發。 另外,專業人士可提供合適的法律意見,指導申請人如何會見署方指定的受託人等。 破產管理署信件 債權證明表經香港政府一站通入門網站提交後,會由破產管理署按照正常程序作進一步處理。 如網上提交的債權證明表隨後不獲破產管理署接納,提交表格的債權人或人士會獲通知,惟已繳交的費用在任何情況下概不會獲退還。 如你的申請有任何問題,破產管理署的職員會根據你在申請中提供的聯絡資料與你聯絡。

破產管理署信件: 破產對哪些職業最有影響?

在初次會面時,需於會面時提交填妥的「初步訊問問卷」和「每月收入及開支評估表格」。 完成以上步驟後,申請人應立即向破產管理署提交一份呈請書的蓋印副本,和一份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的副本,並取得「初步訊問問卷 」和「每月收入及開支評估表格」。 你可以在網上把你的破產案/個人自願安排個案/強制性清盤案查冊申請逐個輸入。 在繳付費用後(如有需要),查冊報告會即時在網上顯示。 你每次最多可進行5項查冊(強制性清盤案大批查冊服務除外)。 破產管理署已提升電子服務系統,以提供一站式網上申請《非破產證明書》服務。

破產管理署信件: 破產,都要破得精明!

羅官回應指,支聯會法律地位涉及多於一個範疇,問題複雜,直言「以我嘅年資未遇過,前所未有」。 羅官最終決定保留原已排在2月14日進行的提訊日,另安排支聯會於2 月24日提訊,屆時將瞭解破產管理署會否接管支聯會及代表出庭。 今列席聆訊的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申請在2月24日提訊時繼續列席,獲羅官批准。

破產管理署信件: 破產,都要破得精明!

《港區國安法》、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原訂的2月14日再作提訊日,另預留2月24日予支聯會提訊,以確認破產管理署會否接管支聯會及代表出庭。 破產管理署於1992年6月1日成立,接替當時註冊總署轄下的破產管理科。 破產管理署署長一經法院頒佈個人破產或公司強制清盤,即可根據《破產條例》出任受託人及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出任清盤人,處理個人破產及公司強制清盤事宜。 在此期間,該署其他辦事處的辦公時間將維持不變(即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及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破產管理署信件: 破產案

任何已提交的呈請如未遵從相關要求或構成濫用程序(例如以不當方式或為不當目的而援用破產法律程序,作為追債或與債權人談判的手段)可被法院駁回,而呈請人亦可被命令支付訟費。 在完成上述1.5 的步驟後,立即向破產管理署接待處提交一份呈請書的蓋印副本和一份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的副本。 以中文或英文 (除非註釋另有說明)填妥表格3 「債務人破產呈請」 [第-頁]和表格28C 「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債務人破產呈請)」 [第-頁]。 個案處理部:由破產管理職系人員擔任,負責資產變現、監察外間清盤人/受託人的操守,執行有關破產清盤事宜的法例。 勞工處可能轉介你到法援署,以便你入稟法庭,向無力償債的僱主提出破產/清盤呈請。

破產管理署信件: 債務人提出破產呈請的程序

申請人應列印並帶同《不反對確認信》到高等法院登記處辦理申請該證明書的手續。 根據《破產規則》第92條,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可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該證明書)。 破產人須聯絡受託人要求獲取一封《不會就高等法院簽發該證明書提出反對的確認信》(《不反對確認信》),以辦理有關申請。 如果你知道自己無力償還全部債項,你可考慮聯絡你的債權人,嘗試達成協議,包括還款的條款和時間表。

破產管理署信件: 網上申請不反對確認信

倘若你的姓名、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地址或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及電郵地址(如有的話)等資料有任何更改,須立即通知受託人及在合理的時間內回應受託人的查詢。 債務人如欲自行提交《債務人的破產呈請書》,並由獲授權的破產管理署職員見證其《債務人的破產呈請書》,可使用此網上預約見證服務。 你可使用此網上服務,向破產管理署申請《非破產證明書》,以說明在《非破產證明書》發出當天,破產管理署的紀錄中沒有就針對你而展開的破產法律程序。 首先,申請人需以中文或英文填寫《破產(表格)規則》的表格3 破產管理署信件2025 「債務人破產呈請書」和表格28C 「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如領取債款的債權人要求把債款付予其他人士,他可向破產管理署署長遞交本表格,這表格足以授權清盤人/受託人把債款付予表格內所述的人士。

破產管理署信件: 破產前 諗清楚 破產後 有後果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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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管理署信件: 申請破產期間,如何分辦臨時破產主任或直接外判?

但是,非正式安排的缺點是不具法律約束力;你的債權人其後可不理會該安排而要求你悉數清還債款。 因此,在採用非正式安排之前,建議你聯絡香港的理財輔導機構(詳情請參閱以下的問題37),以便全面評估你的情況。 若申請所提供的資料與本署的記錄不相符或有其他問題,破產管理署職員會以所提供的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與申請人聯絡。 申請獲批後,破產管理署會以電郵方式向申請人發出《不反對確認信》。

破產管理署信件: 個人工具

根據《破產條例》的條文,破產管理署署長須就你的破產令在憲報和兩份報章(中英文各一份)上刊登公告。 破產管理署署長亦須把你的破產記錄載入登記冊,供公眾在繳付訂明的費用後查閱。 根據《破產條例》第91條,受託人(破產管理署署長除外)須以破產人的產業的名義開立帳戶,並將其作為受託人而不時收取的款項存入該帳戶內。

破產管理署信件: 破產

對於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受託人的破產案,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可使用此網上服務申請《不反對確認信》。 提交申請時,你必須提供姓名、破產案編號及個案年份、香港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如屬非香港身份證持有人)、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 提交預約申請時,你必須提供姓名、破產案編號及個案年份、香港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如屬非香港身份證持有人)、聯絡電話、電郵地址、打算開立/保留的銀行帳戶資料及收入詳情。 破產管理署職員會以電話或電郵與你聯絡,以安排提交證明文件。 一旦法院發出破產或清盤令,破產管理署署長即成為有關人士的臨時受託人或公司臨時清盤人。

破產管理署信件: 提供予債務人的新網上服務:經香港政府一站通入門網站預約見證服務

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你的所有財產(不論在世界任何地方),包括你就任何家庭居所佔有的份額,將會歸屬你的破產案受託人,並會一直歸屬你的受託人直至你的破產產業管理完結。 最後,破產人向高等法院登記處櫃位取回全數三份破產令,並交予高等法院登記處的高級司法書記進行相關手續,再向破產管理署或暫行受託人提交兩份蓋印本作存檔。 破產受託人有可能在破產令解除後仍繼續進行調查,以變現資產及管理有關資產。 破產管理署信件 廢止破產令可結束破產個案,例如完全清還所有破產債務及利息。

在頒布破產令後,要求申請破產人在見面時把工作證明等文件交予暫行受託人,一般而言把文件帶齊後,亦可即場領取解除銀行戶口凍結信件(俗稱解凍信)。 破產管理署信件2025 此外,就有關破產期間生活費用事宜,在見面交文件當天,外判商亦會協助破產申請人一併處理。 經過認真審視自己的財務狀況後,你可能仍然認為破產是最佳的選項。 本問與答的最後部分會向你簡介由債務人提交破產呈請書的準則、費用和程序。

根據《破產規則》第92條,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可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該證明書”)。 破產人須聯絡受託人要求獲取一封《不會就高等法院簽發該證明書提出反對的確認信》(《不反對確認信》) ,以辦理有關申請。 網上查冊服務讓你快捷方便地查詢破產案、個人自願安排個案及及強制性清盤案的紀錄。 破產管理署提供的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查冊服務推行新規定,以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你如果隱瞞有關你的財產的資料或沒有把你的財產交予受託人,即屬違法,可被檢控。 如之前所述,財產一旦歸屬受託人,即使你已獲解除破產,受託人仍有權繼續管理有關財產。 因此,你必須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立即把你的資產(包括海外和本地的資產)交予受託人。 破產管理署信件2025 你也必須通知受託人你的收入,以便受託人進行上述的評估。 一般情況下,如你屬首次破產並與受託人充分合作,你的破產期便會由破產令頒布當日起計算4年。

破產管理署信件: 網上預約申請《開立/保留破產人儲蓄帳戶的授權信》

署方指,該名職員在破產管理署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0樓的公眾櫃臺工作,最後執勤日期為1月31日。 她最近並無外遊紀錄,執勤期間有佩戴外科口罩及遵從防疫措施,與人接觸時有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 該職員上班前的體溫檢測顯示體溫正常,而且無出現任何病徵。 除破產聯盟之外,盈富破產諮詢事務所本著「破產,都要破得精明」的信念,協助有需要破產的人士處理破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