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物業管理人牌照 持牌物管公司在接獲投訴後須按機制在合理及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展開跟進工作。 C 除守則第E段另有規定外,在接獲投訴後,負責人須在合理及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安排編配個案編號予有關投訴、記錄有關投訴的撮要於投訴登記冊5內,及向投訴人確認接獲其投訴並提供個案編號6。 如符合準則一的物業管理人(第1級)是全職聘用,則該持牌人可被包括在符合最低人手比例的全職持牌物業管理人中。
- C 負責人須定時查閱載於投訴登記冊的資料,如發現錯漏,須在合理及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作出或安排作出更正。
- 對象為未能符合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發牌制度下有關持牌準則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要求,卻符合有關指明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有關從業員可在過渡期內先向監管局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進而報讀並在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此課程,便可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 當提供某一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時(「主項服務」),或會因施工慣例或工序的標準做法而有時必要地涉及其他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
-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佈,自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1日實施至今,已發出近11,000個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牌照佔67%,臨時牌照佔33%。
- 持牌人須要遵守《物業管理服務條例》及《物業管理服務(發牌及相關事宜)規例》中的相關規定,當中包括施加於牌照的條件。
- 按照現行的指明最低人手比例公式計算,每3,000個單位或以下須聘用至少一名持牌物業管理人(第1級),及每1,500個單位或以下須聘用至少一名持牌物業管理人(第2級)。
- 團體或院校如有意將其課程成為指明的學歷,無論該課程是否根據「職業資歷階梯」為「物業經理」(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或「物業主任」(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職位所需的能力單元而設計,均可向監管局提出申請。
本課程專為從事物業及設施管理的人士而設,以中文授課,深入剖析物業管理的環境管理、建築物維修保養、業戶管理及社區服務、設施管理、人力資源、法律應用及財務管理七大範疇,結合管理概念與理論,配合個案研究,以提升他們於物業管理方面的知識與技能。 法律服務,泛指就與第1至6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提供法律方面的資訊及意見(由律師或大律師在執業過程中所提供的服務,或其僱用的任何人為推展該過程而提供的服務除外)。 公契中已述明該建築物有「佔有184個不分割份數的多層停車場處所」。 物業管理人牌照2025 就《物業管理服務條例》而言,整個多層停車場處所便是一個單位。 物業管理人牌照 公契中已述明該建築物有「348個車位,而每個佔有25個不分割份數」。
物業管理人牌照: 物業管理人要領牌 經理級需有學位
我們會密切監督監管局擬備附屬法例和執行細則的過程,並會聯同監管局在過程中與持份者(業界、法團、立法會等)充分溝通,交代並釐清細節,以消除誤會。 我們期望發牌制度能盡快落實,以規管物管服務的提供,提升專業和服務水平。 監管局歸納出以下五大物管公司牌照申請常見問題和情況,希望在此提供回應和解決方法,以釋除尚未領牌物管公司的疑慮。 課程已成功通過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評審,並列入資歷名冊之資歷級別第四級,同時確認為「能力為本課程」,課程採用兼讀制、中文為教學語言,切合在職人士的需要。 同學完成課程將合乎申請「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會員(Member Cert., CIH),以及「香港房屋經理學會」實務會員(PHKIH)學歷的要求。 監管局近日向本地物管公司發信,呼籲盡早申領牌照以配合發牌制度實施,及積極回應公眾期望,讓監管局有效作出規管。
答:有關物管公司可將公司及物管人牌照的申請表一併提交,監管局會統一處理。 監管局亦鼓勵物管公司可先遞交公司牌照申請,讓監管局盡快展開進行審批工作;待物管公司聘用足夠持牌物管人後,監管局便可更有效率地完成公司牌照的審批工作,順利發牌予相關物管公司。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今日(8月1日)去年8月1日實施,三年過渡期開展剛滿一年。 截至7月底,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共發出超過3,7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牌照,物管人牌照當中約56%為正式牌照,其餘則屬臨時牌照。 同時,謝偉銓提醒,臨時牌照沒有續期安排,因此假如申請人選擇較短的牌照有效期,需注意必須在其選擇的牌照有效期內成功完成指明課程以達致符合申請正式牌照的條件。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此安排提供彈性,讓申請人可按自己情況及預算成功完成指明課程的時間,選擇合適的牌照有效期及繳交相應費用,以避免繳付多於需要的牌照費。
物業管理人牌照: 物業管理業持牌人名單明天刊憲
此課程為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的物業管理學歷(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 物業管理人牌照 2 級)牌照),亦為學員提供升學之路,以獲取物業管理的專業資格。 隨着政府為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設立發牌制度的「物業管理服務條例」正式實施,規範房管從業員的基本資格必須具備相關的專業學歷和經驗。 持有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的學員,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本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 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本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 物監局是根據《物管條例》成立的法定機構,主要職能包括透過發牌照予物管公司及物管人,規管物業管理服務的提供,以及推動物業管理業專業行事持正,並提高該專業的能力及專業性。 在物業管理人方面,若為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擔任主要管理或監督角色,便需要持牌。
任何人士就本網站提供的資訊及相關事宜採取行動前,或對有關法例的適用有任何疑問,應先徵詢獨立法律意見或其他專業意見。 對於因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網站全部或部份內容,或因使用或依賴本網站所提供的資訊或資料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害(不論是基於任何原因),監管局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過渡期結束後,凡為有公契的物業提供多於一個服務類別物業管理服務的物管公司,必須持有物管公司牌照,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的物管人亦須持有物管人(第1級)或(第2級)牌照。 政府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憲報刊登《2020年〈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公告》),指明《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餘下條文的生效日期。 物業管理人牌照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物監局)可按此就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和物業管理人(物管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實施發牌制度。
物業管理人牌照: 課程講座
監管局將考慮所有證明文件以斷定申請人是否符合物業管理工作經驗的準則。 如有關公司因提供類別5的物業管理服務而為相關停車場內的裝置作出維修及保養,而停車場所在的大廈的維修保養等服務則是由其他物業管理公司(例如公契經理人)負責,則一般來說,維修及保養停車場內的裝置可視為屬類別5的附帶及必要的物業管理服務。 物業管理人牌照 由於有關公司只提供類別5的物業管理服務(即只提供一個類別的物管服務),故其毋須持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 然而,視乎實際情況而定,如維修涉及相關大廈的維修、保養及改善,且不屬物業管理服務類別5的附帶及必要的物業管理服務,則有關公司有可能被視為提供屬類別3︰「物業的維修、保養及改善」的物業管理服務。 由於有關公司提供類別3及5的物業管理服務,故其須持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
物業管理人牌照: 課程對象
註10:申請人須提交於持牌物業管理人(第 1 級)的監督下取得的工作經驗確認書以證明其在緊接提交申請前的4年內具備最少1年由一名持牌物管人(第1級)監督下取得的工作經驗。 如物業管理公司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便須持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 物業管理人若獲須持牌物業管理公司委任,就提供於某一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須持有物業管理人牌照。 其餘的物業管理人員(即並非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的人員)則無須持有物業管理人牌照。 B 持牌物管公司須就每一個其提供物管服務的物業建立管理團隊架構並擬備一份管理團隊架構圖表,讓員工知悉其管理團隊架構,以助執行職務及匯報工作。
物業管理人牌照: 物業管理證書 – 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指明課程自去年10月開辦至今,已推出40多班,逾1,400名學員修讀,當中超過500名學員完成課程,不少隨即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至於物業管理人方面,發牌準則包括學歷、專業資格、工作年資,以及該人是否適合持有物業管理人牌照(例如該人是否屬精神紊亂的人、曾否有相關罪行的定罪紀錄等)。 第一級別物業管理人須符合的資歷要求,高於第二級別的物業管理人,前者可自稱為「註冊專業物業經理」,後者可自稱為「持牌物業管理主任」。
物業管理人牌照: 物業管理證書 — 臨時物業管理人 (第2級) 牌照
故此,如題述物業管理服務公司在香港為有公契的物業提供多於一個服務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便須持有牌照,與物業的持有人是否其集團母公司並無關係。 在評估申請人是否符合物業管理工作經驗的準則時,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會考慮相關物業管理服務的性質,而不是提供相關服務的地點。 因此,根據問題所述的情況,有關職務只涉及類別 2(物業所處環境的管理)的訂明物業管理服務。
物業管理人牌照: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物管公司可透過申領專線 預約提交牌照申請
謝表示,監管局建議公司牌照每年費用為6000港元,經理級個人牌照為每年為1200港元,主任級個人牌照為每年400港元。 他得悉有團體擔心發牌制度會令住戶管理費增加,惟他形容制度對管理費的影響十分輕微,舉例一個1500個單位的屋苑,每戶每月為此只需支付少於1港元。 監管局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訂定的資料保護政策保存及處理仼何人士經本網站遞交給監管局的個人資料。
物業管理人牌照: 香港藝術節疫情三年來首復辦 設本港首個元宇宙藝術劇院
「單位」是指公契所提述建築物內的任何處所,不論公契以單位或其他名稱描述,也不論該處所乃用作居所、店鋪、廠房、辦公室或任何其他用途,而該處所的業主,相對於同一座建築物其他各個部分的業主或佔用人而言,乃有權享有該處所的獨有管有權者。 物業管理人牌照2025 中國恆大指出該事項自上而下暴露出的合規缺失:質押事件的發生反映出集團存在潛在的內控問題,包括公司層面的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董事促使一家上市附屬公司違反香港上市規則的披露和合規義務。 對於的原因,中國恆大稱,2020年12月中至下旬,基於集團的資金需求,集團提出開展一個專項融資業務,具體方案為利用附屬公司對外做質押,為第三方向銀行申請融資提供擔保,第三方融資所獲取資金投入到集團,以支付在2021年2月的負債或應付款。 該質押的目的是繼續利用專項融資業務,為集團的其他營運及財務需要獲得資金,包括支付在2021年不同時間點到期的負債及應付款。 結果顯示,2020年12月28日-2021年8月02日,恆大物業6家附屬公司通過銀行為多家第三方公司融資提供質押,相關資金通過部分被擔保方及多家通道公司劃轉至中國恆大。
物業管理人牌照: 申請程序
投訴可由具名或不具名人士作出,而該等人士包括相關物業的客戶、用戶及訪客。 如持牌物管公司合理地相信根據投訴人提供的資料未能辨認投訴人的身份,則可將相關投訴當作不具名投訴處理。 D 除守則第E段另有規定外,如投訴並非可由持牌物管公司處理(例如被投訴的對象並非持牌物管公司的員工或投訴的事宜並非屬其提供的物管服務範圍),持牌物管公司須在投訴人同意下將有關投訴轉介至有關人士或組織(例如管理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或通知投訴人直接與有關人士或組織聯絡。 就業主組織而言,唯一的例外情況,是由1 500個或以上的單位組成的「自管」物業(即該物業的業主組織沒有委聘持牌物管公司,而「自行」提供服務),相關的業主組織將不獲豁免(即《物管條例》第7(8)條)。 有關安排是回應《物管條例》的審議過程中部分法案委員會委員的關注,即若物業單位數目龐大,「自管」的管理水準未必會令人滿意,因而需要有一定的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