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則已表示接受仲裁結果,並將美麗灣改回杉原灣原名。 美麗灣渡假村2025 在活動的同時,臺東縣議會前則有杉原當地的議員、鄉長結合部落頭目,召開「聽聽莿桐部落真正的聲音」記者會,甚至有以掃除環保蟑螂為劇碼的行動,一羣人高喊臺東的未來臺東人決定,支持縣府拒絕拆除違建,彷彿八年前那場環評會議場外的兩造集會再次上演。 106年11月3日,臺東縣長黃健庭指出美麗灣渡假村業者準備提出仲裁;業者也證實律師已著手準備相關資料。
由於設施目的兩歧,美麗灣渡假村屬商業飯店經營,山海劇場則為公共展演之空間,兩者欲創造之利益不同,對部落的衝擊影響層面也有所差異。 臺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歷經多年波折,業者決定退場交由仲裁。 另一訴求則為拆除美麗灣,臺東縣政府是違法破壞海灘的結構共犯,應扛起接下來最艱難的任務,立即展開方案評估與研究,拆除逐漸腐朽的違法建築,復原已被傷害的自然沙灘與水下生態,將杉原海水浴場還給臺東人。 臺灣環境資訊協會副祕書長孫秀如則表示,美麗灣主體建築對當地有地景視覺上的污染、光害上的污染、生活廢水的污染,應該拆除美麗灣,讓生態回復到沒有美麗灣建築物的狀況。 孫秀如舉例,2019年10月在美麗灣旁邊的沙灘追蹤到綠蠵龜上岸產卵並成功孵化,在臺灣本島已幾乎沒有綠蠵龜上岸產卵,此為多年來在墾丁之外唯一官方紀錄,可見杉原灣生態環境的重要性。
美麗灣渡假村: 爭議16年 臺東”杉原灣”開放! 縣府主張”全民共享”
徐徐的海風,搖曳的的棕梠樹,配上湛藍的太平洋,讓人心曠神怡,來到客房內,百萬等級的海景立刻印入眼簾,連在浴室泡澡,也能感受海灘風情。 這看似高級的私人渡假村,其實就是爭議16年臺東美麗灣,雖然客房還沒對外開放,但民眾已經可以重新親近,這塊衝浪天堂。 監察院16日表示,基隆市警察局2名員警到「銀河小喫店」深夜飲宴,違反警察風紀與勤務紀律,嚴重影響警譽,監察委員陳景峻、郭文東提案糾正基隆市警察局,並要求內政部警政署及基隆市政府督促所屬檢討改善。 田秋堇受訪時表示,早在自己過去擔任立委的時候,美麗灣的事件就鬧得如火如荼,過去曾經有人到立法院向她陳情,「他們非常悲觀地說,這件事情最後一定是仲裁」,可見得整個美麗灣事件就是「預知仲裁進行」。 最後黃健庭感慨地說,「多年來,為了使臺東更好、更進步,我常常挨駡,不只美麗灣這一件,然而我在意的是,最後的結果能不能真正造福臺東?」,期待縣政府能做「正確」的事,不債留子孫、不做蚊子館,單為臺東長遠的利益著想。
- 饒慶鈴說,過去這10幾年,美麗灣的爭議已超越環境與經濟問題,演變為社會事件,各方論述造就現在的既成事實。
- 關注議題反核 從1988年起推動反核運動,舉辦反核遊行、靜坐、抗議、苦行等活動,促成貢寮鄉 (核四廠址)、臺北縣、臺北市、宜蘭縣舉辦核四公民投票,凝聚民間反核共識,終使政府於2014年封存核四。
- 當地居民、藝術家與環團共組的臺東「反反反行動聯盟」日前回到海岸上…
- 臺東縣居民郭靜雯指出,法院判決美麗灣渡假村的建照無效,「它就應該是違建!我們認為要先撤除建照,再處理建築體。」刺桐部落居民巴奈也痛批,縣政府規避環評,要求立刻拆掉飯店。
- 《聯合報》報導,黃健庭也表示,環評雖被撤銷,但建築體合法,如真由縣府買回,僅可作為非營利使用如辦公室等,縣府規畫可能一部分成為常態辦公室,一部分出租,如國際會議廳等公用收費場所,以彌補縣府財務缺口。
- 高湧誠表示,本案主任仲裁人曾任協調委員,參與做成不利於臺東縣政府的協調委員會決議,仲裁庭組成有重大瑕疵,而臺東縣政府在仲裁期間未本諸公益原則提出抗辯,顯有重大違失。
紛擾多年的臺東「美麗灣渡假村」BOT案,業者提出仲裁與臺東縣政府解約,仲裁結果在2020年10月出爐,裁定臺東縣政府以6.29億元買回,引起外界譁然,監察院立案調查。 臺東美麗灣渡假村2016年被判定違法,但杉原灣一帶仍有數個通過環評的開發案,如位於南側的鬱金香大酒店(原「杉原渡假旅館」),此案1999年通過環評,20多年來只有進行水土保持工程,以及環評要求的環境監測。 臺東縣府對外總是說要迎向未來不要糾結於過去,但沒有究責哪來和解呢? 曾是臺東縣政府內承辦美麗灣案的公務員高筱慧接受訪問時,她回憶起當年這個BOT案曾經是臺東的驕傲,政府與民間協力開發的典範,卻在過程中像一臺失速的列車,不斷提出新的擴充卻無視法律要求的審查。
美麗灣渡假村: 美麗灣案遭糾正 臺東縣府將結合多方意見創三贏
11月19日臺東縣政府公告,將於11月29日重新召開環評會議,為美麗灣渡假村建照補做環評,隨後又以委員出席人數不足為由,宣佈延期召開。 學術界發起連署反對活動,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等人出面響應,共有600多人連署, 並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 環保署發出新聞稿,請學者「用心衡量再三,以免連署後發現被民間團體誤導,在不知情下玷污了學術的清明與尊嚴」。 臺東縣政府祕書長陳金虎說,「不敢苟同學者的不問是非」,呼籲學者尊重環評委員的專業。 反對學者則認為臺東縣政府對於法律的詮釋有誤11月29日營建署官員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認為拆除有困難,尊重環保署的意見,待臺東縣補做環評之後再決定。 立法委員林淑芬認為,營建署為主管機關,應執行《環評法》與法院決議。
部落居民則對財團不斷侵奪部落傳統領域,完全不尊重部落,提出抗議心聲。 美麗灣渡假村2025 饒慶鈴說,過去這10幾年,美麗灣的爭議已超越環境與經濟問題,演變為社會事件,各方論述造就現在的既成事實。 如今,既然仲裁結果已出爐,「我希望所有的問題到我為止」,從現在起,美麗灣已經過去了,杉原灣將會迎來屬於原本就有的美麗風貌,臺東也會迎來屬於最成熟的公民對話與環境學習。
美麗灣渡假村: 縣府今拆美麗灣招牌 杉原灣海水浴場明年夏天啟用
在轉型正義的概念中,先有真相纔有道歉,和解與共生纔可能發生。 不明究理的鞠躬道歉毫無誠意,先找出犯錯原因纔是在拆與不拆爭論之前更應該處理的。 臺灣環境資訊協會副祕書長孫秀如強調,必須拆除美麗灣主體建築的理由有三:地景視覺上的污染、光害上的污染和生活廢水的污染,以杉原灣的生態條件,首要的工作是回復其自然的樣貌,減少人為環境衝擊,這纔是向海致敬的本意。
美麗灣渡假村: 臺東縣政府6.29億買回美麗灣度假村 監委批濫用協調機制通過糾正
漂流木在海水的衝擊下,木身變得平滑,成為當地藝術家的手工藝品材料。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更二字第36號判決_美麗灣渡假村所提的上訴狀. 刺桐部落主席劉裕義支持美麗灣開發案,認為美麗灣渡假村可讓子女留在家鄉照顧老人家。 卑南鄉富山村村長黃文明強調,富山村九成以上村民支持此案。 外傳美國國防部負責中國事務的副助理部長蔡斯(Michael Chase)有意最近訪臺。
美麗灣渡假村: 爭議焦點
臺東縣政府的委外經營公告也遭到地方人士議論,包括是否要重新環評、客房是否全部保留、住宿的排放水處置等問題。 美麗灣渡假村2025 臺東縣政府表示,自臺東縣政府重新開放海水浴場,提供縣民及遊客安全戲水空間外,更接連在杉原灣舉辦東浪嘉年華、最美星空等活動,重新活絡杉原灣,吸引遊客,創造在地及部落經濟效益。 臺東縣政府發布新聞稿回應表示,過去在協調及仲裁過程中,均在專業團隊及法律人士協助下,依法努力爭取縣府權益。
美麗灣渡假村: 美麗灣建築去留 未因仲裁出爐解決
監委高湧誠、田秋堇、趙永清等人今天在監察院召開記者會指出,監察院內政及族羣委員會於16日通過其所提的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臺東縣政府,並要求財政部檢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關於投資合約及協調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另函請法務部依法偵辦相關人員有無涉及刑責。 美麗灣渡假村2025 沒有人會做不賺錢的投資,近年來觀光客持續上升的臺東,觀光產業的投資如民宿、咖啡店或是SUP、潛水等遊憩設施確實增加不少,但飯店、遊樂區卻少見。 民間企業都不敢投錢進場,顯見「飯店」、「遊樂區」的投資前景並不好,若縣府將來要進場使用,也得面臨真實市場的考驗。
美麗灣渡假村: 美麗灣開發案 監委糾正臺東縣政府濫用BOT協調機制
從古早的一升瓶(1.8公升)到放置在餐桌上的小瓶包裝,各種尺寸、類別的商品種類非常豐富,也非常適合當作紀念品買回家。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打造一個讓大家安心發表言論、交流想法的環境,讓網路上的理性討論成為可能,藉由觀點的激盪碰撞,更加理解彼此的想法,同時也創造更有價值的公共討論,所以我們推出TNL網路沙龍這項服務。 《天下雜誌》2016年報導就指出,由於全臺原住民部落對於傳統領域的界限也有不一致的意見,導致原民會遲遲無法公佈傳統領域,讓許多牽涉原住民知情同意權的開發案,永遠處於開發者和部落各執一詞的情況。 像是距離開發案預定地最近的莿桐部落,就有族人認為開發可以帶來人潮與工作機會,生活能夠改善,和另外兩個部落意見分歧,造成對立。
美麗灣渡假村: 臺東縣府拆「美麗灣」招牌 饒慶鈴:明夏開放海水浴場
9月20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開發違法,要求臺東縣政府應命令美麗灣渡假村公司停止開發行為,全案定讞。 這是臺灣第一件公民訴訟勝訴案,環保團體要求臺東縣政府依法拆除已興建的部份,恢復環境原貌,再重新進行開發審查。 美麗灣與臺東縣政府表示,第一張建照已作廢,但其他建照仍然有效,將繼續開發。 9月29日美麗灣公司以大型機具進行淨灘活動,臺東環保團體發現沙灘上有數塊廢棄水泥塊,懷疑廢棄物是美麗灣公司在先前工程中傾倒的,美麗灣公司為避免被發現才進行清除。 環保團體向環保局舉發,但美麗灣否認此事,表示他們進行淨灘作業時,發現沙灘下有一個被掩埋的水泥基座,才一併清除。
美麗灣渡假村: 美麗灣案7度環評 獲「有條件」 通過
未來除了1樓的盥洗室將提供海水域場遊客使用,建物的處置將採用眾創方式,集結各方智慧讓場域活化。 美麗灣渡假村投資案,股東包括美麗信酒店集團、德安開發等。 德安集團與美麗灣渡假村股東來自同一個家族,但美麗華百貨並未參加投資。 [週刊王CTWANT] 根據《大象新聞》報導,徐女士的放生導致數萬條鯰魚死亡,整條湖布滿屍體,充斥著腥臭味,工作人員耗費10天,纔打撈處理20208斤死亡鯰魚。 期間的打撈費、存儲費、無害化處置費等應急處置費用,總共9萬多人民幣,要求徐女士支付。 美國總統拜登週四(2/16)首度對中國間諜氣球事件發表完整回應,他說願意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進行討論。
美麗灣渡假村: 比「美麗灣」更大、500間客房「黃金海開發案」下週審查,環團:很有可能會通過 4年前
判決裁定,美麗灣渡假村在未經環評前就興建旅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最高行政法院因此撤銷2008年有條件通過的環評結論。 高湧誠回顧,美麗灣當年以「開發面積一公頃以內不用環評」的規定取得建照,2005 年開始興建之後,一邊蓋一邊加大量體,最早投資計畫書是地上 3 層、地下 1 層、高度 13 美麗灣渡假村 公尺,實際完成的建物是地上 5 層、地下 1 層、高度 19.8 公尺。 引發外界關注並由中央勒令停工後,臺東縣政府才開始辦理環評,第五次通過的環評結果在 2012 年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但臺東縣政府在此過程中又完成第七次環評,也在 2015 年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嶽表示,美麗灣案是從2004年起,經歷四位縣長舊政權的荒謬錯誤,與廠商聯手合作規避環評違法興建的一間渡假飯店,完工後遭法院判決環評無效。 除了破壞生態外,該飯店座落在沙灘上,颱風大浪直接衝擊其游泳池,並造成原住民傳統領域爭議,引起社會巨大震撼。
臺東縣政府於2004年把臺東最美麗的杉原海灘交由私人企業開發,興建渡假村大量體建物。 歷經多次環評、建照變更,經高等行政法院宣判環評無效,爰不得開發。 近年提交仲裁,於今年10月仲裁結果臺東縣政府將以6.29億元價購該幢不法的(、佔據海灘的)建築物,這樣的後果對嗎?? 這案子的經過及仲裁後的處理,隱含著諸多瀆職及圖利的嫌疑,特於11月13日向監察院陳情、請求調查。 臺東美麗灣渡假村案仲裁出爐,裁定臺東縣政府以6.29億元買回建築物。 前臺東縣長黃健庭傍晚在臉書表示,當兩年前業者提出解約仲裁時,其實就已註定了今天縣府、業者、人民三輸的結局。
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之所以產生法律上爭議,原因在於德安開發在提出申請案時,最初只有申請經營海水浴場,沒有提到興建飯店與渡假村。 臺東縣政府配合民間財團,讓他們一路修改開發範圍,企圖規避環境影響評估。 先允許財團進行開發,之後再補做環評;經過最高法院確定環評無效之後,臺東縣政府又希望能在事後重新補做環評程序,因為不尊重程序正義,引起違法的爭議。 地圖美麗灣渡假村爭議,是一件在臺灣臺東縣爆發的土地開發案爭議。 2003年開始,臺東縣政府以BOT方式將位於卑南鄉共計6公頃的杉原海岸出租予美麗灣渡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由美麗灣公司負責投資興建並經營美麗灣渡假村飯店,但開發之初即刻意迴避環境影響評估程序,遭到法院多次判決環境影響評估程序與建照發放皆屬違法。 美麗灣渡假村向臺東縣政府提出環境影響評估資料,由於未先環評即先行施工,工地現場不合乎作業規範,嚴重破壞環境,第一次的審查結論即要求美麗灣應先停工、罰款。
美麗灣渡假村: 航港局推動力小船及遊艇駕訓 臺東最快9月開班
監察院曾在 2017 年針糾正臺東縣政府未依法督促美麗灣公司確實辦理環評、也不顧環評問題已經在進行行政訴訟,臺東縣政府還通過新的環評等問題。 今(17)日監委高湧誠、田秋堇、趙永清等三人再次糾正臺東縣政府在環評遭撤銷後,以 6.29 億買回建物的過程中,有重大違失。 仲裁結果24日出爐,縣府無須負擔損害賠償,由業者盈虧自負,至於建築物部分,則依契約有償移轉給臺東縣政府,仲裁庭採臺東縣政府主張估價方式,計算金額為6.29億元,也就是代表由縣府買回。 臺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環保團體控告臺東縣政府未依法強制停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臺東縣政府敗訴。 臺東縣政府今天強調,臺東縣政府依法行政立場不變,等全案定讞後作適法處裡。
美麗灣渡假村: 買回美麗灣錢哪來?臺東縣府考慮賣公有地
在記者會中,出示一份有一萬多人連署支持開發案的連署名單,表達支持開發案。 12月22日臺東縣政府召開第七次環評會議,15名環評委員中只有8名出席。 美麗灣渡假村 美麗灣渡假村 會議開始前,縣政府公告只有預先登記的團體可以發言,但是允許未經登記的縣議員李錦慧入場。 李錦慧發言指責抗議團體,在發生口角後,縣政府不理會抗議團體提出的程序問題,逕行從原定之場地移至另一會議室,禁止民眾旁聽與媒體入內採訪。
美麗灣渡假村: 比「美麗灣」更大、500間客房「黃金海開發案」下週審查,環團:很有可能會通過
《中央社》報導,林宏哲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也指出,無論美麗灣做得多好,如何盡善盡美,還是會有人反對。 只要有一、兩人反對,提出訴訟,美麗灣就必須暫停營運,然後進入冗長的法律程序,況且法令不斷的修改,充滿不定因素。 陳昭倫進一步指出,目前臺東都蘭灣一帶,共有七個觀光開發案,但都沒被納入整體評估。 美麗灣渡假村 「黃金海」不像美麗灣、或是杉原棕梠等案,有部分「公有地」,可以依照《原基法》將開發案「卡關」,「黃金海」是100%私有地,而依照「傳統領域劃設辦法」排除私有地的規定,業者其實「依法」不需要取得部落同意。 現場也帶領來賓參觀杉原建物內部大廳、客房與瞭望臺等處,雖已閒置多年、近無使用紀錄,內部設施卻維持完整且維護妥善。
美麗灣渡假村: 美麗灣走入歷史 環保人士盼降低汙染
民國97年12月,環盟委託詹順貴律師告發臺東縣府環評無效案訴願被環保署駁回,接著向高等法院提起「撤銷環評」行政訴訟。 《中央社》報導,美麗灣渡假村協理林弘哲表示,「所有的法律途徑都走完了,還是沒辦法營運,只剩下仲裁」,已盤整投資金額已超過新臺幣12億元,將準備向臺東縣政府求償。 《蘋果日報》報導,業者表示,93年開始有美麗灣的概念時,當時業者與當地部落相處甚洽,可是直到97、98年主建築體大致完成時,反對聲音纔在社會上掀起波瀾,「法規和政府的認知有落差,社會又對此議題沒有充分討論,業者照著規定做事,想不到最後卻變得進退兩難」。 美麗灣渡假村,曾經承諾,要讓世界看見臺東的美,但恐怕未來,我們只能看見,一波又一波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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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杉原海邊美麗灣渡假村,民國94年底動工、96年主體建築完工。 不過環保團體陸續提出「建照和執照無效」、「環評無效」訴訟,建照和執照部分,業者勝訴,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在105年3月底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定讞。 美麗灣位在臺東卑南鄉,1987年設立杉原海水浴場,2004年以BOT案交給外包商,後期環評爭議不斷導致停工,2018年業者向縣府索賠12億,現在仲裁結果出爐,臺東縣政府花了6億多元買回,並將名字正名為「杉原灣」。 臺東美麗灣渡假村案仲裁結果上月出爐,仲裁庭判臺東縣府應支付6.29億元買回美麗灣。 臺東反反反行動聯盟及環保團體今(11日)赴監察院前高舉布條陳情,批評企業違法罪證確鑿,卻要由納稅人負擔龐大的國賠支出。 「美麗灣」雖然敗訴,但主體建築卻是合法,「美麗灣」土地是在「環評法」實施前,民國75年已編定遊憩區建築用地,沒有實質違建問題;環保署也認為縣政府獎勵民間經營海水浴場的公益目的,遠大於撤銷建照和拆除建物的危害。
饒慶鈴表示,縣府一直都是以負責、公開、透明的原則來進行。 在議會的支持與鼓勵下,縣府以6.29億買回建物,在今年4月完成產權移轉並於7月完成建物點交接管杉原建物,讓美麗灣案正式結束。 美麗灣渡假村 支持美麗灣渡假村興建之意見大致認為,臺東需要經濟發展,而美麗灣渡假村可鼓勵年輕人迴流家鄉,促進在地工作及就業機會,並平衡區域發展,改善當地居民生活。
美麗灣渡假村: 臺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大事記
不過近來有網友透露,自己才入職5個多月,就已經帶了3個新人,讓原PO十分納悶,直言:「感覺有點奇怪」。 類此個案,對於屬公共、公有性質之景點,應如何開發/利用該等資源,或管制/管理/分配或共享其使用/開發之利益? 美麗灣渡假村2025 關注議題反核 從1988年起推動反核運動,舉辦反核遊行、靜坐、抗議、苦行等活動,促成貢寮鄉 美麗灣渡假村 (核四廠址)、臺北縣、臺北市、宜蘭縣舉辦核四公民投票,凝聚民間反核共識,終使政府於2014年封存核四。 只要符合促參法第3條第1項第6款、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7款「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文化、教育功能之解說、訓練、展演、研發、住宿、保存等相關設施」文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