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住戶虛報入息及資產,最高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若住戶是因虛報入息及資產而取得公屋,房署更會收回單位。 她警告,濫用公屋者或須面對法律後果,根據《房屋條例》,任何人士若就申報表所需的任何資料,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和監禁6個月;任何人拒絕或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任何資料,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和監禁3個月。 對於有聲音批評當局打擊濫用公屋不力,何永賢則指,「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在疫情下,去年仍是查覈逾1.3萬宗個案,包括住用情況和入息及資產申報,而由2021/22年度至今年7月底,完成上訴程序及收回的單位有約400個。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7日)表示,過去5年因違反《房屋條例》而遭檢控的個案約有670宗,截至今年11月25日,當中11名住戶因此而被判監(包括緩刑)。 居住環境難免會遇到歹厝邊,律師胡原龍透過TVBS新聞表示,如果影響到自身權益,主管機關的裁罰是可以罰4萬到20萬元不等,而且可以連續開罰,而且如果對方不理會,可以移送到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 梁婦的丈夫於2011年離世,梁於翌年中風,說話能力受影響。
- 工會指,食環署監工人數太少,造成外判工有機會「蛇王」;食環署則稱會調查事件。
- 皆因公屋戶每月只繳交三千元以下的租金,同樣尺寸的最普通私樓單位,每月租金動輒一萬三千元,變相對以真金白銀租住私樓單位的邊緣貧窮戶或中產構成嚴重不公平,也難怪公屋戶被形容為大贏家。
- 至於為何舉行簡介會,吳秋北解釋自簡約公屋公佈以來,社會充斥不同聲音和疑問,故拋磚引玉,同時也促進居民對簡約公屋的理解。
- 該名網民日前在Facebook羣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中發帖指,身邊一位內地女剛與港人丈夫辦完離婚手續,以「新來港人士」資格尋找政府社工「協助」現已再獲政府分配公屋單位,即與前夫一人有一間公屋住。
何永賢指個案不作評論,但收到投訴都會嚴謹處理,至於濫用,局方有用許多方法,為保有效暫時不透露,指已與掌握有關資料部門建立聯絡進行更精準處理。 此外,根據房委會現行政策,無論有關人士是否被起訴或定罪,房屋委員會均可根據《房屋條例》賦予的權力,終止有關公屋單位的租住權。 濫用公屋罰2025 據政府提交予立法會的書面回覆,過去5年房委會接獲的濫用公屋舉報多逾3.2萬宗,但當中只有約一半有具體資料可作調查,最後查明屬實的個案約940宗,佔舉報總數不足3%。 佢地係香港都無地方住,你叫佢點係香港住六個月,我朋友係咁,佢地娶內地老婆無特快,一樣要申請六七年,快係因為佢老公之前已經排緊。 該名居民(上訴人)其後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上訴理據之一指上訴人不論是否申報此物業的資產值,都需繳付市值租金,故沒有犯案動機。
濫用公屋罰: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此外, 智慧財產權法律也應該針對新的軟體創新,如 雲端運算技術,提供明確的保護以防 止 濫用和 侵權。 即從101年間開始,筆者一直在強調,處理問題要圓滿,並非逕以「強制手段」去處理,而是先以協調、調解、和解等ADR(替代爭議解決方案)方式去處理。 即如沒有民法第820條所定「分管契約(註七)、分管契約以外之其他契約及多數決同意」等合法佔有權源,就得以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第821條之規定,向現佔有人請求返還該所有物予全體共有人(註八)。 樓價升窒礙新生代向上流,更倚賴公屋作為圓置業夢的「跳板」。
根據《房屋條例》,公屋住戶有責任確保所填報的資料全部屬實及正確無訛。 若公屋住戶就申報表的資料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及監禁。 此外,根據房委會的政策,無論有關公屋住戶最終是否被起訴或定罪,房委會均可按現行政策引用《房屋條例》終止其租約。 另外,由於私樓樓價高,吸引不少公屋租戶非法放租單位,有租戶公然在網上招租公屋單位,部分月租索價五、六千元,較原本的公屋租金多出逾倍,租戶有錢落袋。 房署發言人指過去四個月網上巡查組共發現約三百宗網上留言,大部分為徵租個案,十一宗為招租,房署跟進後,最近成功收回兩個市區公屋單位。 據房委會資料,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租約可無條件批予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若戶籍內已無戶主在生配偶,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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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房屋署更向該租戶追討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近58,000元的租金。 政府發言人今(4日)表示,一名居住於樂富邨的公屋居民,申報沒有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及後被揭發擁私人住宅物業,遭房屋署檢控。 該名居民於昨日(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監禁2個月,緩刑12個月。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在公屋居住滿 10年或以上的租戶,須每兩年申報入息,若其家庭總入息超逾資助入息限額,須繳交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 繳交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租戶,須在下一個申報週期申報資產;若其家庭資產淨值超逾指定的資產淨值限額,便須遷出公屋單位。 本署採取嚴謹的措施處理舉報,以確保舉報人的身份及舉報人提供的資料得以保密。 除非本署因舉報可能涉及刑事罪行而必須將有關資料轉介至相關執法機關,否則只有獲授權人士,例如負責調查有關舉報的調查員或指定的社會福利署人員在「有需要知情」下才可翻閱舉報資料。
濫用公屋罰: 打擊濫用公屋 公平分配資源
我瞭解到有關工作既從宏觀角度掌握情況,亦觀察入微地偵查懷疑個案,並盡全力跟進,由立案、調查、約見租戶,至上訴程序完成到收回單位為止,每一個環節都要十分認真謹慎。 我感謝同事們一直努力不懈地打擊濫用公屋,並與他們分享公平使用社會寶貴資源的重要,鼓勵他們繼續與不同掌握有效資料的部門攜手,多研究和思考更精準地打擊濫用公屋的辦法,同心協力把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房屋署今年加強打擊公屋住戶虛報入息及資產,抽查了一萬名公屋住戶,發現多達六百戶、即百分之六有虛報呃公屋的情況,包括隱瞞物業汽車或漏報入息等,正考慮作出檢控。 房署本月內會再向全港近七十萬公屋住戶發出舉報濫用公屋郵柬,呼籲住戶舉報疑濫用公屋個案。 為善用公屋資源,房署可向入境處大規模核對公屋租戶出入境資料,如在2019年至目前,公屋租戶的所有住客有連續6個月不在港,就是沒有遵守租約或公屋政策要求持續居住公屋,房署可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要他們交還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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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房屋署表示,決定下月起成立120人的特遣調查隊,全方位打擊各種濫用公共房屋資源的情況。 房屋署署長梁展文指出,調查隊直接向他負責,日後若有需要,將會進一步擴大調查隊的規模。 他稱,過去五年,房委會處理超過三十萬宗各類申請,未必可以能深入審核每一宗申請的資料。
濫用公屋罰: 住戶濫用公共空間,管委會怎麼辦?
今午(19日)6時許,一名女童於協和街301號華峯園寓所高處墮下,倒臥大廈對開地面,保安發現報案。 此外,每位公屋申請者只可遞交一份申請表,而申請者及其申請內家庭成員亦不可重複名列在其他的申請內,重複的申請一概不獲接納。 「和諧式」設計之所以受歡迎,主要是因為貼近私樓佈局,每層的戶數較少,亦避開單位與單位之間對望。 濫用公屋罰 同時「和諧式」大廈採用高度統一的設計,預製組件佔很高比例,亦大大加快房委會興建過程及減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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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7年時,粉嶺祥華邨就有一家四口因公屋詐騙被廉署拘捕並判有罪,其中母親將未補地價公屋單位出租5年,兼教唆租客說謊,5年間獲26萬租,結果被判囚8周。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連續犯案五年,因個人利益欺詐房屋津貼,須判處監禁反映案件的嚴重性。 投資涉及風險,基金價格可升可跌,過往業績數據並非未來業績的指標。 筆者已盡力確保所有提供資料之準確性及可靠性,惟並不擔保該等資料之準確性及可靠性,且概不會就因有關資料之任何不確或遺漏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
濫用公屋罰: 司機確診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快測陰性
該名女網民日前在Facebook公屋討論區羣組發帖,表示申請公屋多年,收到「合格信」和見房屋署主任後約1年獲首派,由於不合心意只好拒絕。 至2個月前二派梨木樹(二)邨單位,然而並無升降機,直言「好灰」,只好再次拒絕博最後一派。 濫用公屋罰 她形容自己要求並不高,「淨係要求唔好咁舊、唔好近垃圾房、高層,我心諗最後一派,咩都講曬出嚟」。 郭偉強指,簡約公屋的討論不應只限於議會或坊間評論,要深入羣眾,畢竟項目牽涉公帑的使用。 他又引述房委會數據指,多年來公屋平均輪候時間不減反增,由2013年的2.7年,持續上升至2021年超過6年,故對政府有破格思維在短期內紓緩輪候壓力,表示大力支持。
濫用公屋罰: 一家4口住3人公屋單位仍貪得無厭 兩孩港媽欲分戶排多間公屋 網民炮轟濫用資源
她又在席上鼓勵有關同事與不同部門合作,研究和思考更精準地打擊濫用公屋的辦法,以提升有關方面的工作成效。 有網民則留言指,「有佢資料係會有效」、「香港政府係查唔到大陸擁有嘅房產,世界就係咁唔公平」、「你有詳細資料可以直接寄信去房屋署舉報。如果唔係齋舉報冇證據冇具體資料,舉報咗都冇用」、「房屋署, 有舉報熱線,濫用公屋,可以舉報」等。 樓主回應時則指,「我點樣有證據呀,舉報咗房署去查先得,唔通我做狗仔隊影佢相咩」。 他又對再有調查發現屋邨清潔工人被剋扣工資一事感到非常震怒,並強烈譴責剝削工人利益的管理公司及承辦商。 房署已要求有關的屋邨管理公司及清潔承辦商立刻提交報告解釋情況,包括所有清潔工人的資料,以便署方展開深入調查。
濫用公屋罰: 西灣河現自投錢幣「無人生果檔」 網民:對市民咁有信心?
近年的公屋租約有註明,租客需要持續居住在公屋入面,以確保公屋使用的效率,防止丟空不用,拖慢其他人的上樓速度。 不少人為了獲派公屋亦需等候數年時間,有住戶卻計劃將單位租出。 有公屋租戶在網上發文,提到自己雖然獲派新屋邨,但因為一個原因而計劃將單位租出,隨即引起網民批評。 不過近日有位港媽住在3人公屋單位仍不知足,更在網上發文求教,請求網民提供意見如何做才能獲多一間公屋,引起不少人炮轟。 改革扶貧政策和策略小組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問及房委員財務狀況,何永賢指具體財務數據未有準備,稱目前現金流健康,籠統計算大約每戶造價在57-65萬元,局方每次考慮公屋是否加租、疫情下商戶免租金等都會檢視財政狀況。 葉劉淑儀亦關注簡易房屋營運公司的招標準則,何永賢稱歡迎曾參與過渡性房屋的NGO,而「管理公司+NGO」組成的團隊亦歡迎,標書內容會講清楚服務要求,根據計劃書內容評分,另外亦會看價錢。
濫用公屋罰: 房屋署上年度查覈1.3萬公屋戶 收回1300夥涉濫用或違約單位
何永賢指,現時公屋私樓比例為七三,相信符合現時社會需要,隨著土地供應增大,私樓的公營也會增多,局方將會持續關注,如有需要會調整比例,給市民更多置業機會。 資深傳媒人蕭若元兒子、前稱HMV數碼中國集團的中國數碼創意娛樂有限公司(08078,已停牌)主席蕭定一,去年8月遭一間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追討一筆3,260萬元的欠款,連同相關利息最少逾390萬元。 早前原告公司向法庭申請簡易判決,高院聆案官法庭今日週一(20日)開庭審理有關申請,最終裁定原告勝訴。 往後,我和房署同事會繼續不遺餘力做好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並會不斷與其他部門一同協作做好搜證、舉證工作,令公屋的使用得以公平分配。
發言人解釋,按房屋署現行政策,在公屋居住滿十年或以上的租戶,須每兩年申報入息,若其家庭總入息超逾資助入息限額,須繳交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 同事也明白自己的工作意義和貢獻,亦瞭解社會期望打擊濫用公屋的成效能不斷提升,大家在交流期間亦提出很好的具體建議,以加快工作流程。 我們還商討瞭如何加強與相關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作,更精確地收集相關的資料以作濫用公屋的舉證。 能更有效、更快地取得關鍵資料,便能讓濫用公屋戶無所遁形,亦可以加快收回單位的工作,重新編配給有需要的住戶。 註:自二○一七年十月的申報週期開始,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或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公屋住戶,均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有80後3年前循特快編配「捷徑」,成功獲派長者合住屋,惟居住1個月便丟空3年,繳納空租及佈下「空城計」遮瞞,以保居屋綠表資格。 新地發展的屯門NOVO LAND第2B期,今日推出首批146夥單位價錢,折實平均呎價約13288元。 濫用公屋罰2025 濫用公屋罰2025 首批146夥發展商提供最高15%折扣優惠,折實價計全數低於1000萬,2房折實價計有46夥低於6… 2019年憑電影《翠絲》獲封金像獎最佳男配角的袁富華,早前透露將會跟拍拖30年的女友梁影羣(Regina)成婚,但一向低調處理感情事的他沒有透露婚期。 該名港媽近日在連登討論區以「住緊公屋嘅你家庭開支幾多到」為題發文,提到一家三口現時正居住在公屋,而自己與丈夫的每月總收入約為5萬元,並指每月開支大,「冇咩點使錢已經冇X咗3皮」。
房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而根據2016年12月通過的修訂「富戶政策」,如公屋住戶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不論其家庭入息為何,均須遷離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她續指,去過一年,共有9,000個單位被收回,當中因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相關政策而收回的單位佔逾1,300宗,她強調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公屋給真正有需要人士,強調房屋署會致力打擊濫用公屋、以有效方法搜證和阻嚇性刑罰處理濫用公屋的住戶。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 15日)發表網誌指,房屋署的「善用公屋資源分組」上年度查覈了逾1.3萬宗個案,包括住用情況和入息及資產申報,而2021/22年度至今年7月底,完成上訴程序及收回的單位有約400個,又指樂見職員不斷努力提升成效。 【蘋果日報】三個公屋住戶因虛報資產及入息被房屋署檢控,其中天水圍天瑞邨一個隱形富戶,擁有兩個總值數百萬元的私人物業,仍然佔住公屋,同時擁有一輛貨車,經營貨運生意賺取收入亦沒有申報,幾年來少交數以萬元計的租金。 戶主被重判入獄八星期,是近年第二宗公屋居民因隱瞞資產而被判入獄的個案。 房屋署有兩個象徵卡通人物,分別為「房護俠」和「濫用戶」,以警惕公屋租戶不應去濫用公屋資源,並且提供舉報熱線和方法,鼓勵「篤灰」舉報濫用者。
只要另一邊申請到,他就即時由舊單位刪除戶籍,「所以我嘅問題係可唔可以兩條隊排,唔得嘅話就冇辦法」。 該名港男在facebook羣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 公屋 居屋 綠置居 租置 房協 裝修 傢俬 平面圖 富蝶邨 裕雅苑 昭明苑 安秀苑 冠山苑 啟欣苑 驥華苑 愉德苑」發文,指現時與父母及兄長一家四口住公屋,但妻兒將來港團聚,到時會變成6人家庭。 「和諧式」大廈的另一優點,是可以讓居民因應自己的需要自行間隔房間,每一房間均有窗戶引進光線和空氣。 此外又針對以往常遭詬病的公屋長走廊設計,按適當比例把其縮至最短。 他認為,當局有必要壓縮簡約公屋落成時間,尤其是港島和九龍的選址,以加快幫助有需要市民改善生活環境,做到安居樂業,令市民有獲得感、幸福感。
不過,如果把單位出租之人士只是公屋租戶,而將單位作「租上租」,就是違法行為,會被房屋署視為嚴重違反租約,即是屬濫用公屋資源,將會不予以警告終止租約。 被終止公屋租約的前租戶及其18歲或以上家庭成員,由終止租約日期起兩年內,將視為不符合資格申請公屋,日後亦不會獲編配至地理位置、樓齡和樓層比其之前較佳的單位。 而「善用公屋資源分組」由經驗豐富的前線管理人員組成中央專責小組,就屋邨轉介、公眾舉報和不同情報渠道收集到的懷疑濫用公屋個案,深入調查,並隨機抽查不同類別的租戶。 何永賢表示會繼續不遺餘力做好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並會不斷與其他部門一同協作做好搜證、舉證工作,令公屋的使用得以公平分配。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回應說,處理懷疑濫用公屋個案時,房署職員按實際情況,於不同時段突擊巡查單位,如早上、日間、夜間或其他時間,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濫用公屋罰: 上年度捉公屋濫用 收回單位逾1300宗
她又稱過去5年,每年平均接獲舉報的個案數目約有6,440宗,查明屬實的個案則每年平均約有188宗;以2021/22年為例,查明屬實的個案約有160宗,佔全港公屋租戶約0.02%。 (三) 住戶確違反前開規定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也得連續處罰)。 利物浦班主芬威體育集團去年底透露有意引入新投資者,亦有傳他們有意出售球會。 然而,主要班主約翰亨利接受訪問時公開宣佈他們無意出售紅軍,令一直都十分討厭他們的紅軍迷即在網上叫苦連天,指過去數月都是假希望。
由2021/22年度至今年7月底,完成上訴程序及收回的單位約有400個。 根據《房屋條例》規定,任何人士若就申報表所需的任何資料,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港元和監禁6個月;任何人拒絕或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任何資料,最高可被罰款2.5萬港元和監禁3個月。 另外,如果公屋被濫用作旅館、宿舍或賭檔,進出公屋單位的人士又沒有登記,對大廈造成了治安問題,在疫情下難以追蹤潛在「臨時逗留者」,同樣有機會成為疫情的計時炸彈。 張炳良續稱,過去3年房屋署中央調查小組每年處理約8千宗抽查或懷疑濫用公屋個案,而丟空單位為最常見的濫用公屋情況。 經調查後確定為濫用公屋的個案每年平均約650宗,包括丟空單位、違規使用、將單位轉租或分租及虛報資料等。 第二宗個案,一名公屋居民於填寫入息申報表時,故意隱瞞擁有一個住宅物業的一半業權的收入,於今年年7月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罰款12,000元。
濫用公屋罰: [2005-11-22] 打擊濫用公屋須提高成效
第三個案中,一公屋居民少報收入約 7,000元,去年 濫用公屋罰 5月被荃灣裁判法院罰款 7,000元。 我們從來沒有忘記初心,但可惜,過去兩年社會的遽變,傳媒生存環境惡化,令我們無法再毫無擔憂地,達成我們的理念。 樓主氣憤反駁,自己是合法申請公屋,「咁加咗個人入嚟,唔通仲住返原來個單位咩X頭」,又稱已向房署查詢,對方表示只要申請獲批准,在搬入前完成舊單位刪除戶籍即可。 樓主重申他是擔心哥哥會「玩嘢」,「申請咗唔去攞,因為佢係一pat泥。屋企租佢係從來都冇交過但係仲要發惡」,萬一哥哥排到新公屋又拒絕搬走時「有個後備」。
濫用公屋罰: 新聞分類
防疫最緊時,平均要買兩至3次機票才能回港,因為有熔斷風險,核酸證明要求多多,一不小心未有攜帶一種文件,就會被航空公司拒絕上機;而萬一轉機時核酸證明已過期,就會卡在轉機城市。 在措施放寬前,回來更要在酒店隔離14至21天,但他們還是千辛萬苦回來了。 濫用公屋罰 凌晨4時許,警方接獲單位38歲女戶主報案,指現場發生火警,消防到場出動一條喉和一隊煙帽隊灌救,救出女戶主和她14歲的兒子,兩人吸入濃煙,昏迷送院搶救,其後回復清醒,兩名參與救火的消防員背部和手臂燒傷,清醒送院。
濫用公屋罰: 新聞專題
若租戶因出外工作而未能接觸房署職員,可向房署提供在單位居住的證據。 近日多名公屋一人住戶向立法會議員求助,指房屋署根據《房屋條例》規定,以他們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為由,終止他們的租約。 據悉,部分求助人經常需要離港工作,或午夜才下班返家,以致未能遇上家訪調查的房屋署人員而被指為非常住在單位。 數字最能說明事實,房屋署同事在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也顯示出實質成效。 儘管疫情嚴峻影響部分調查工作,分組依然能夠在上年度查覈了逾13,000宗個案,包括住用情況和入息及資產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