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在6月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正式落案起訴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雖然本案並非引用國安法提告,但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認為國安法第42條的原則仍適用於本案,亦即法官必須考慮是否有「充足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或被控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8月4日,蘇惠德再次拒絕兩人保釋,預備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在8月26日再訊,兩人則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8月20日,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批准黃俊偉以合共兩萬港元保釋,曹雪芯則被拒保釋。
- 1994:黃添培:十優狀元,獲張鑑泉紀念獎學金,於香港大學修讀土木及結構工程,並獲志奮領獎學金於倫敦帝國學院修讀土木工程碩士。
- 1989年9月11日,四名青年認誤殺罪,判囚三至三年半。
- 1988年6月23日柴灣興民邨民澤樓兄妹死傷案黑社會「福義興」成員馮錦強在民澤樓3114室虐殺老大李錦源兩名子女,14歲男童李樹良被拖行到樓梯間石油氣罐砸在頭顱上慘死,身上傷勢多不勝數,12歲女童李潔卿身中7刀重傷。
- 李宗澤在8月12日獲得警署保釋,至今未有被控。
- 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指,5名被告坦白認罪,考慮同案被告相同的罰則,故判處他們分別罰款4,500元。
警方亦按保安局局長指令凍結《蘋果日報》資產,指控蘋果日報利用新聞工作危害國家安全,要求蘋果日報限時內移除一些關於制裁香港及中國政府的文章。 6月19日,律政司正式控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及羅偉光「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這是首次有公司和新聞媒體遭到國安法落案檢控。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張劍虹和羅偉光的保釋申請,兩人還押候審。 另外,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亦在6月23日被國安處拘捕,指他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要求外國對香港和中國政府實施制裁。 7月21日,國安處拘捕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並再拘捕陳沛敏、馮偉光和楊清奇,並正式落案起訴四人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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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張柏芝憑借電影《喜劇之王》一炮而紅,此後朱永龍與張柏芝雙方卻鬧至告上法庭,直至2004年2月,雙方纔達成協議為官司畫上句號,但是這次和解並不能彌補經理人朱永龍在她身上花的錢和打官司時的律師費。 2022年8月23日,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開審。 在首日審訊,控方傳召一名國安處警司作證,並引用一份國安處調查報告,指控支聯會與六個外國組織及某個人士有關,與港獨組織有關連。 盧偉強律師樓 但控方以「公眾利益豁免權」(PII)為由遮蓋所有相關身份,亦沒有提及報告的論據。
1985年4月13日坪洲東灣釣魚公石海灘母女三屍案一名女子陳惠珠(26歳)和丈夫爭吵後,帶走長女蘇凱詠(5歲)及次女蘇凱玲(3歲)到沙灘跳海自殺,三人屍體在坪洲東灣釣魚公石海灘被發現,腰間均被一條4米長的碎花布帶綁纏。 1982年7月2日雨夜屠夫林過雲夜班的計程車司機林過雲在雨夜犯案,殺害4名女性,包括:於1982年2月3日謀殺女子陳鳳蘭,同年5月29日謀殺女子陳雲潔,同年6月17日謀殺女子梁秀雲,同年7月2日謀殺女子梁慧心。 1983年4月8日,林過雲被裁定四項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處死刑。 盧偉強律師樓 改編作品:亞洲電視節目《香港奇案之霧夜屠夫》;電影《羔羊醫生》;亞洲電視劇集《香港奇案實錄:雨夜狂屠》。 此案發生後四個月,在牛池灣垃圾站發生一宗與本案犯案相似的港大女學生陳玉玲案,警方懷疑兩宗命案是同一名兇手所做的,至今仍未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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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8日,再有一名中大哲學系學生因參與中大遊行被國安拘捕,指他涉嫌「煽動分裂國家」。 呂世瑜是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曾經參與反修例示威。 他在2020年9月24日與母親在家中被捕。 9月26日,呂世瑜被落案起訴「無牌管有槍械」、「無牌進口戰略物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3項控罪,母親則獲準保釋候查。
後來朱慧盈為參選浸會大學學生會幹事會而退出賢學思政,到2021年5月加入本土青年意志;黃沅琳則在2021年初成功當選理大學生會幹事會外務祕書。 2021年中旬,親中陣營加緊向支聯會等泛民組織施壓。 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在6月7日又於《明報》發文,稱支聯會必須選擇自行解散或被政府取締。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則在6月12日不點名指責支聯會「叫囂結束一黨專政」毀壞「一國兩制」根基。 盧偉強律師樓 面對中方壓力,支聯會在7月10日宣佈減少常委數目至7人,並在7月底遣散所有職員。 多個支聯會會員團體也在4月起陸續退會,其中創會成員之一的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在7月29日退出,並在8月10日宣佈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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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杜麗冰批准還押近10個月的黃子悅保釋候審。 2022年1月12日,鄒家成到警署報到時被指違反保釋條件(在社交媒體發表政治言論)而再次被捕,並在1月13日被羅德泉撤回保釋,再次還押候審。 餘慧明也在3月6日被指違反保釋條件而再次被捕,並在3月8日被法庭撤銷擔保。 馬俊文在2020年11月22日被捕後不獲警署保釋,在24日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保釋,馬俊文還押候審,未再申請保釋。 馬俊文案在2021年3月26日在區域法院再次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排期在2021年9月28日至10月5日正審本案,並應馬俊文申請以英文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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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臺仰26被通緝因2016年旺角騷亂中被警方控告暴動,後來缺席聆訊被法庭通緝。 2018年獲批德國難民庇護(消息在2019年公開)。 劉康18被通緝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流亡英國。 朱牧民42被通緝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前行政總監,首位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港人被告。 唐英傑案審訊期間(2021年7月29日),41歲男子蔣頌生被法庭保安發現在高等法院洗手間張貼辱罵國安法法官的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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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姓歐,35歲)打劫死者,因恐被認出而殺人滅口,狂斬死者22刀而致命。 被判無期徒刑的兇手1998年在監倉上吊自盡。 盧偉強律師樓 命案大廈已拆卸重建成為柏軒Parkes 盧偉強律師樓 Residence。 1983年8月10日慈雲山田寮村命案案發於慈雲山田寮村21號,林淑芬(22歲,無業)被控謀殺女子陳瑞蓮(19歲),案件和兩名女子玩窒息性遊戲有關。
盧偉強律師樓: 香港日佔時期
2019年反修例運動後,中國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開始逐步翦除香港的反對派組織。 支聯會在2020年首次被警方反對舉辦六四維園晚會,而當晚堅持到維園悼念六四的泛民成員,最後有26人被控告舉辦、煽惑或參與非法集結。 這13人除了黎智英外,也被加控「參與非法集結」。 其他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的被告有梁國雄、何秀蘭、梁國華、胡志偉、朱凱廸、黃之鋒、羅冠聰、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何桂藍、張崑陽和楊森。 李卓人、鄒幸彤、何桂藍、胡志偉、蔡耀昌、梁錦威、黎智英、梁耀忠八人則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2021年11月1日開審。
盧偉強律師樓: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案(2021年8月18日)
上訴稱本案不屬情節嚴重,因為被告發言只是個人取態,不會令國家安全受影響。 而被告曾稱要「建國、建軍」的說法,只是流於空泛的內容,並無實質計劃,認為量刑起點應下調為5年。 不過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認為被告曾經接受媒體訪問,特別是互聯網方面,認為會加強煽動效果。 而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本案不一定比唐英傑案輕,因為被告在國安法生效後3個月內犯案達20次,包括在保釋期間5次犯案,反映他是有組織地在反修例敏感日子犯案,風險不容忽視。
盧偉強律師樓: Donald & Co.律師樓
事主被發現時面部、頸部及背部均中刀,幾乎身首異處,毫無生命跡象。 及後,兇手於同年年尾被判誤殺罪成,依例判處一輩子入住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等同於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 1987年8月19日屯門山景邨景安樓殺妻案案發於屯門山景邨景安樓 盧偉強律師樓 ,戶主何新維(37歲)砍傷一名女社工後,再與妻子連雁雯(30歲)反鎖屋內9小時,警員入屋後發現連雁雯被插過百刀,當場身亡。
盧偉強律師樓: 國家科技部稱支持港澳建設國家重大研發基地和創新平臺
另外,國安處沒有解釋要求資料是出於「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也沒有解釋要求的資料與所偵查的危害國安罪行關係。 盧偉強律師樓 這些執法手段全部違反香港法律自然公義的原則(包括公平聆訊權利、針對偏頗的原則和保障合理期望原則),故此國安處的要求沒有合法基礎。 常委徐漢光同日亦據此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判定警方的信件無效、宣佈支聯會並非附表5第1條定義的「外國代理人」、並禁制警方在法庭指示前作進一步行動。 保安局長鄧炳強則回應會迅速向支聯會採取法律行動。 其中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要求提供支聯會成立以來的職員和成員名單,2014年起的會議紀錄,以及與華人民主書院、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及若干海外組織的金錢往來。
盧偉強律師樓: 旺角唐樓及筲箕灣耀東邨煽動文字案(2021年6月21日至28日)
謝偉明、陳榮兆、王建成被裁定謀殺及蓄意傷人罪成,判處死刑。 至1993年香港正式廢除死刑,三人最後以終身監禁代替。 1980年6月7日洪水橋石埔村荔枝園姦殺案案發於洪水橋石埔村(或作石步村)荔枝園,一名女子被人姦殺,被兇手棄屍荔枝園一個空置農場。 1980年6月20日港大女學生陳玉玲案港大女學生陳玉玲失蹤三日後,被人發現棄屍在牛池灣西村191號D門外的竹籮內,全身赤裸,被鐵線綑綁裝在尼龍袋內。 1980年6月28日樂富邨殺子案案發於九龍樂富邨第17座三樓239及258室(兩室相通),媳婦王歡儀(28歲)與家姑盧惠芳(64歲)爭吵,爭吵時錯手刺死兒子曾浩康(8個月大)。 1980年7月4日屯門大興邨三屍四命案精神病孕婦陳鳳儀疑惑丈夫有外遇,於大興邨興泰樓1246室寓所內斬死兒子劉錫保(8歲)及女兒劉錫昕(6歲),並操刀自剮,造成三屍四命。
他因2019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818集會)及2019年8月31日示威(831示威)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案均被裁判官胡雅文裁定罪名成立。 黎智英在818案被判處12個月監禁(2021年4月16日判刑),831案則被判處8個月監禁(4月18日判刑),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共處14個月監禁。 黎智英亦因2019年10月1日示威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在2021年5月28日再被裁判官胡雅文裁定罪名成立,判監14個月。 而2020年6.4集會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成,判入獄13個月,同期執行。
盧偉強律師樓: 拘捕與檢控
經法庭審訊,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處死刑 ,1991年改判終身。 原牛頭角上邨已於1998年拆卸,重建後是現時牛頭角上邨第一期的常滿樓和常悅樓位置。 1987年9月25日西營盤利剪殺妻案27歲盧姓丈夫用利剪插死紅杏出牆的23歲妻子。 1987年10月17日洪水橋丹桂村命案斯里蘭卡裔男子馬亞利(37歲)接電話赴約會一去無蹤,之後屍體被人棄於洪水橋丹桂村169號對開小路。 1987年10月17日元朗上攸田村命案案發於元朗上攸田村一間住有多名單身漢的石屋,兩住客發生口角,男子吳主順(40歲,地盤工人)被人以穿心刀殺死。 1987年10月26日彩雲邨彩龍酒樓命案六名兇徒殺入彩雲邨彩龍酒樓大打出手,茶客黃志豪被活活砍死。
這些指控與之後國安處的拘捕與起訴行動一脈相承。 經過多次押後,尹耀昇在2022年9月1日於區域法院承認煽動罪和3項洗黑錢罪,其餘控罪則獲法庭存檔;而助手利寶麗亦與控方達成協商,接受控方的財產沒收令,換取兩項控罪不作起訴。 在10月7日,國安法指定法官謝沈智慧指被告在傳媒有影響力,而當時社會經歷嚴重衝擊下,認為被告的言論並非政論,而是「充斥粗言穢語的謾罵」,又稱他持續犯案9個月是火上加油,加劇了破壞社會安寧的風險。 法官又指他在《國安法》生效仍然犯案,是挑戰法律,案情極嚴重。 最後就煽動罪判處尹耀昇14個月監禁,而3項洗黑錢罪的刑期為18至20個月,四罪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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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於4年後換領身份證時被捕,被判入獄3年。 1980年9月13日黃大仙上邨兇殺案案發於黃大仙上邨12及14座間的黃大仙道,男子林貴明(46歲)遭包括廖少泉(35歲)在內的三名兇徒追斬,事主最後因肝臟被斬至破裂,大量出血致死。 1980年9月18日荷李活道雙屍案案發於荷李活道208至214號太平大樓19樓A座,男子何少祥為報復及謀財殺害舅母何少端(32歲)及女傭梁儉(67歲)。
至於國安處則在5月5日至6日以涉嫌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四男一女,五人當時全部獲警署保釋。 2022年3月2日,國安處就中大遊行案起訴兩人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案件在4月14日首次提堂。 首被告唐綽謙因2019年9月21日屯門公園非法集結案和一宗殘酷對待動物罪,正在更新中心服刑;而次被告沈嘉瀚正在職業訓練局就讀,兩人都不是中大學生。 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批准次被告保釋,但須遵守國安法保釋條件。 兩名被告在9月29日表達認罪意向,控方在11月2日兩人改控非法集結罪。 唐綽謙在同日認罪,在11月23日被法官王詩麗判入教導所。
立場新聞是香港民主派網絡媒體,在2014年12月23日成立,前身為2012年成立的主場新聞。 盧偉強律師樓2025 立場新聞的創辦董事會成員包括發起人蔡東豪、餘家輝和鍾沛權,以及吳靄儀、方敏生、何韻詩、練乙錚和周達智。 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立場新聞的現場直播引起廣大迴響,其中記者何桂藍對7月1日佔領立法會和7月21日元朗襲擊事件的直播,更是反修例示威的標誌性事件之一。 六四事件一直是香港政治陣營的重要分界,而支聯會在當中一直扮演關鍵角色。 自1989年到2019年間,絕大部分泛民主派政黨和民間組織,都曾參與過支聯會的六四悼念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