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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陳述請於擬定的談判日期最少兩星期前交抵稅務局。 此外,市建局近年採取「規劃主導」、「小區為本」的方針去處理市區更新工作。 這模式的好處是不將項目侷限於拆卸改建個別單幢式樓宇,而是藉重建的契機重新規劃區內交通路線、行人設施、綠化休憩空間等,以締造更以人為本的社區和為居民帶來更大裨益。 美聯工商舖行政總裁黃漢成回應指,是次措施絕對有助用家或外來資金入市。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重擊本港經濟,工商舖市場首當其衝,工廈方面,今年首三季工廈億元或以上的成交僅錄13宗,按年大跌逾6成。

但在實際情況,還要視乎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臨約 )與正式買賣合約 (正約) 之間的日子差距。 如果掉轉是「先賣後買」形式換樓,例如買入$800萬物業,15%從價印花稅支出為$120萬,而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支出則只需$30萬(3.75%),這有助減低現金流需求。 不過一樣要小心買家撻訂,以致自己未能在1年限期內成功出售舊物業,變相要硬食15%賣家印花稅。 要避免踩地雷,就要留意土地註冊處的記錄了,如果買家早前試過撻訂,後來買入新物業時,未完成好撻訂程序,就不算是首置身份,仍需要先付15%辣稅。

免徵雙倍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稅率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低,因此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差價。 例如首置印花稅為4%,那業主可退回「15% – 4%」的印花稅額。 其實不少人都選擇先買後賣,以免心水單位被人捷足先登,寧願先付辣稅,再申請退稅。

  • 因為退稅是需要買入第二層樓後,一年內賣出舊物業,但撻訂不算是沽出,所以稅局有權不退稅。
  • 「買家印花稅」適用於所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包括本地及海外公司)購買住宅物業。
  • 換言之,如某人於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不論他其後在什麼時候處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如該等公司與該承讓人沒有關係,前者所繳交的「買家印花稅」不可獲退還。 另外,該承讓人從該等公司取得住宅物業時,須繳付「買家印花稅」。 如該承讓人符合(答18)中所列的條件,可申請退還由該承讓人先前繳付的「買家印花稅」。 由一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共同購入的住宅物業,而各人均是代表自己行事,無須繳納「買家印花稅」。

免徵雙倍印花稅: 雙倍印花稅 (DSD)

落實額外印花稅的《 2011 年印花稅(修訂)條例》 於 2011 年獲立法會通過,並適用於 2010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12 年 10 月 27 日前期間取得的物業。 居屋申請人按現有資產限額計算,理應為首置客,因此需要以居屋原價價值,按首置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以計算。 若正式買賣合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超過14天才簽訂,則印花稅須於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繳付。

  • 林鄭月娥重申,會繼續留意非住宅物業的市場情況,在有需要時會再次採取合適措施,同時亦強調在現時房屋供應緊絀的情況下,住宅物業價格仍處於一般市民難以負擔的水平,政府並無計劃調整住宅物業的各項印花稅安排。
  • 可不要以為,待撻訂手續完成後,相關資料已獲土地註冊處記錄,便向稅局申請退稅。
  • 戴德梁行香港董事總經理蕭亮輝表示,過去一年受地緣政治及疫情影響,工商市場上半年表現淡靜。
  • 稅務局數據顯示,向納稅人發出2021/22年度個人報稅表,總數為約247萬份,數量較過去5個課稅年度都要低,比起2019/20年度更下降了約11%。

除非獲豁免,「買家印花稅」適用於2012年10月27日或以後就住宅物業所簽立的「買賣協議」或「售賣轉易契」,買方或承讓人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即該人為物業的名義及實益擁有人)則除外。 目前,本港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15%,有關稅率適用於個人及公司購買住宅物業之交易,而獲豁免人士則僅需按照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 戴德梁行香港董事總經理蕭亮輝表示,過去一年受地緣政治及疫情影響,工商市場上半年表現淡靜。 早前金管局放寬非住宅按揭,雖未能帶動大額投資,但減辣措施的確可以增加部分細額物業投資者入市意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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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潤」到外國置業,但這種走資方法隨時「此路不通」,美國德州擬限制中國人購買房地產,其他11個州亦打算跟進。 舉例來說,若屬印花稅署進行審查時發現的逾期加蓋印花稅個案(即並非主動披露個案),上述公式並不適用。此外,如被發現再次或重複多次逾期加蓋印花,罰款會加重。 此外,施政報告2020也提出加快活化老舊的工業區,發展局會推行一項「標準金額」徵收補價的先導計劃,發展局正聯同地政總署制定新計劃的詳情,目標是於2021年年初推出。 假設母親名下有多個物業,只有其中一個是和兒子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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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除首置人士可獲豁免外,任何購買新物業的買家,均需要繳付劃一為總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 如果是首置人士或手上未持有任何物業的買家,則繼續以舊式累進印花稅制繳稅 (即官方所稱之的「第2標準稅率」,見下表) 。 各類文件的加蓋印花的期限均有所不同,一般由2天至30天不等。 另外你可申請延期繳交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延期最長可至首份合約簽立日期後3年。 坐落香港的不動產買賣或轉讓文書、不動產租約及香港證券的轉讓文書須繳付不同稅率的印花稅,你可在這裏獲得有關印花稅稅率的詳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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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新的住宅物業後6個月內出售原有唯一的住宅物業,可獲退稅,但不能完全退回新物業價值15%的稅金,因新物業亦需按繳付第二標準稅率下的稅金,故只能退回稅金相差之金額。 如舊有住宅物業已簽臨時買賣合約待售,新住宅物業成交期在舊有住宅物業成交期之後,新購物業則不必預繳15%稅金,只需按第二標準稅率繳稅。 中原(工商舖)董事總經理潘志明認為,寬免有關雙倍印花稅,買家只需繳付4.25%印花稅,倒回至2013年水平,將對2,000萬元或以下細價工商舖物業起帶動作用,更會吸引以往鮮有入市工商舖的買家進場成為生力軍。 為使有需要的業主即時受惠,行政會議今早已通過修訂《印花稅條例》,而林鄭月娥亦行使法定權力,以公共收入保障令讓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由明天(11月2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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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若受贈人在送贈契的日期起計24個月或以內(如物業是在2010年11月20日至2012年10月26日期間取得)或36個月或以內(如物業是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取得)將該住宅物業轉售,有關交易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2014年印花稅(修訂)條例》(“修訂條例”)已於2014年2月28日刊憲。 根據該修訂條例,由2012年10月27日起,就住宅物業交易加徵「買家印花稅」。 除非獲豁免,「買家印花稅」適用於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就住宅物業所簽立的買賣協議或售賣轉易契。 免徵雙倍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是在現有的從價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如適用)之上,就住宅物業交易加徵的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是按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以15%的稅率計算 免徵雙倍印花稅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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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政府計算的時間是,只要買入新物業的時間比甩名的近親買賣第一份文件遲就可以。 即是早上在律師樓簽署甩名的臨約,下午就可以簽署新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避稅買入新單位。 如果物業跌入「額外印花稅」範圍內,在期限內由其後人接受遺產,在法律上可豁免「額外印花稅」,同時也可獲豁免「從價印花稅」。 如接受遺產者在承繼遺產後的「額印」期限內沽售物業,也可不用繳交「額外印花稅」,但卻不會獲豁免「從價印花稅」及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即如承繼遺產後,因繼承者已被視為持有一層住宅物業看待,當他打算再多購一個住宅單位,則需要繳交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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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對「近親」也有定義的,會接受有血緣關係、半血緣關係,有夫婦關係、領養或繼養關係的人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或姊妹,均會視為「近親」看待。 如物業持有期為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20%;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5%;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0%。 如物業持有期為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5%;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0%;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12個月但在24個月或以內,稅率為5%。

免徵雙倍印花稅: 印花稅遲交會有罰款嗎?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接受彭博電視訪問時表示,政府考慮對內地購房人士免徵雙倍印花稅,以提振本地經濟。 Baby Kingdom – 親子王國 香港 討論區› 首頁 › 自由講場› 葉劉:考慮對內地買家免徵雙倍印花稅 香港樓價gogogo!! 另外,如果準買家本身已持有住宅物業,可以將該物業「轉名」予父母、配偶、兄弟姊妹等親屬,那準買家便可以以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繳稅,惟轉名亦需按第二標準稅率付印花稅。 據彭博社報道,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稱,考慮免除內地購房者的雙重印花稅。 報道引述葉劉淑儀表示,「內地專業人士一直大聲地要求,在他們獲得居留權之前,為他們免除雙重印花稅」,「這是一系列正在考慮的措施,這當然是政府可以考慮的事情」。 【施政報告2020】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並於11月26日起生效,受惠物業包括工廈、商舖、寫字樓及車位,業界預期此舉有助用家或外來資金入市。

免徵雙倍印花稅: 撤非住宅物業雙倍印花稅 工廈、商舖、寫字樓、車位受惠 樓市影響一文盡睇

由1999年4月1日開始,物業轉讓印花稅將根據代價款額或價值的確實金額計算,而非用以往調高至最接近的$100後才計算的方式。 2021年2月24日,港府頒布新一年度《財政預算案》,預告政府為增加收入,將提高股票印花稅至買賣雙方各付0.13%,預計可帶來80億元收入。 《彭博》報道,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稱,考慮免除內地購房者買家印花稅(Buyer Stamp Duty, BSD),消息傳出後本港地產股急升。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其實印花稅並不限於物業買賣,股票交易亦涉及印花稅。 根據香港法例中的《印花稅條例》,印花稅是對書面文件徵收的稅項,有關買賣座落於香港的不動產之書面文件亦須被徵稅,否則有關文件將不具法律效力,例如文件牽涉於法律訴訟時,文件將不獲法庭受理。 【施政報告2020】是份施政報告中,有關對樓市帶來即時影響的措施,就是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並於明天(11月26日)起生效,受惠物業包括工廈、商舖、寫字樓及車位,業界預期此舉有助用家或外來資金入市。 免徵雙倍印花稅2025 如果物業跌入「額印盤」範圍,原本在限期內進行買賣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但純粹增加或刪除近親的名字,即加名或除名是可豁免「額外印花稅」的。

免徵雙倍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FAQ

從價印花稅(第2標準)是累進稅率,分為1.5%至4.25%數級,按交易金額收取。 最低印花稅率是100港元,最高印花稅率是4.25%,若果超過2174萬港元的有關交易也是以4.25%課稅。 就「買家印花稅」而言,臨時買賣合約是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 由於該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 2012年 10 月 27 日前已訂立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住宅物業,他會被視為在 2012 年10 月 27 日前已取得有關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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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見及此,政府為杜絕短線炒風,在2010年11月宣佈推出「額外印花稅」。 不需要, 稅務局訂明,在有關住宅物業的「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或「轉易契約」上增加/刪除原有買家的近親名字,可獲豁免。 只要買家及其香港永久居民配偶聯名買入,或買家向身為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購買(即近親轉讓,留意的是外父外母不視作近親)。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SSD額外印花稅的人士可於被取消後兩年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額外印花稅」。 取得住宅物業的時間例子2010 年 11 月 20 日或之後取得,並在24 個月或以內,以確認人身分轉售(俗稱「摸售」)的住宅物業交易。 如物業是在2010 年 11月 20 日至 2012 年10 月26日期間取得。

另外,住宅連車位的整筆按揭供款支出,可一併申請居所貸款利息扣除,享受扣稅優惠。 如你的職位是履行根據《公司條例》所載的職務和責任,即屬香港公司的董事。 免徵雙倍印花稅2025 假若符合外地相應法例所定類似性質,則屬非香港公司的董事。

免徵雙倍印花稅: 什麼是「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修訂條例規定,當買方或承讓人有證明令印花署署長(署長)信納他/她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是「代表自己行事」購入住宅物業,則署長可給予「買家印花稅」豁免。 其他文件,例如公證書,將不予接納;及 法定聲明正本聲明買方或承讓人購置物業時是代表自己行事。 所有有限公司,不論其股東和董事的居民身分,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後取得住宅物業,均須繳納「買家印花稅」。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發表《施政報告》,宣佈藉《印花稅條例》的修訂,由明日(十一月二十六日)(生效日期)起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雙倍印花稅)。 稅務局將自生效日期起恢復以第二標準稅率徵收非住宅物業交易的從價印花稅。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舉例,如果丈夫在2012年10月27日後,作價300萬元購入一層住宅物業。 這個物業直至2015年10月26日也會受制於「額外印花稅」,但期限內他打算提名自己太太接受物業權益,這種情況下丈夫及太太均不需繳交「額外印花稅」,但需否交「從價印花稅」則視乎太太本身有否持有物業而定。 舉例,一個單位由三個買家在2012年10月27日共同聯名購入,業權各佔三分一,即「額外印花稅」期限原本去到2015年10月26日。 只要這三名共同持有業權的買家,在2015年10月27日後才轉售單位,單位便不受「額外印花稅」所掣肘。 免徵雙倍印花稅2025 假如你在2010年11月21日簽署了「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一層200萬元住宅物業,之後在2010年12月3日簽定了「正式買賣賣合約」,並在2011年1月15日正式簽署「轉讓契約」收樓。

隨着全球經濟邁向後疫情時代,外界憂慮今年中國計算國際收支平衡的經常帳順差,恐收窄至疫情爆發以來的低位,或對人民幣匯價甚至寬鬆貨幣政策構成壓力。 基於促進人民幣國際化等考慮,中國歐盟商會上海分會呼籲內地當局要設法恢復外國企業的信心。 你亦可就已擬定日期的談判,提出與該國家 / 地區的談判相關的問題。

《2018年印花稅(修訂) (第2號)條例》(2018(第2號)修訂條例)已於2018年4月20日刊憲。 值得留意,合資格外來人才居港滿 7 年,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就其首次購買的住宅物業,可申請退回已繳付的新住宅印花稅,但仍需支付首置的從價印花稅(按第二標準稅率計算)。 有關措施適用於 2022 年 10 月 19日及以後簽署的買賣協議。 這將使其印花稅負擔與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看齊。 有關安排適用於任何在2022年10月19日或以後簽署的「買賣協議」。 購買新住宅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如在購入新置物業的售賣轉易契的日期起計,六個月內簽立買賣協議以出售其在香港原有唯一的住宅物業,便可受惠於為「先買後賣」的換樓人士而設的退回稅款機制,即獲退回反映新舊稅率差額的從價印花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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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 免徵雙倍印花稅2025 議」包括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 假如在一項住宅物業交易中,相同的買賣各方以相同的條款簽訂多於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會以最早簽訂的協議的簽署日期,作為買方取得或賣方處置物業的日期。 稅務局製作了一個簡單的軟件,幫助你計算物業轉讓文書(即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和非住宅物業樓契)及租約的應繳印花稅。 你只需輸入物業轉讓代價款額/價值或租期及租金資料, 然後按「計算」按鈕;應繳印花稅款額便會在螢幕上顯示。

免徵雙倍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

除非出售物業的臨約簽署日期早於新買入物業,那就不需繳付15%,否則仍需付首置印花稅。 但要留意,若接手物業的新買家突然撻訂,那換樓人士需要即時補交15%印花稅的差價。 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當作投資物業論,故須支付15%稅項,同時要支付15%買家印花稅 ,合共須繳30%稅。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買方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免徵雙倍印花稅2025 2 年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買家印花稅」。

然而,如申請人基於合理原因而未能於2014年4月30日或之前提交法定聲明,申請人可以書面向印花稅署提出延期申請,印花稅署會根據每個個案的情況而考慮延長提交法定聲明的時限。 免徵雙倍印花稅 已填妥的補充資料表格(即印花通告第03/2014號的附件B); 印花證明書副本; 法定聲明正本;及 申請人的香港身分證副本。 備受市場關注的美國最新通脹數據出爐,1月消費物價指數(CPI)按年升6.4%,僅較前一個月回落0.1個百分點,增幅高過市場預期的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