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印花稅轉名9大好處2025!(小編貼心推薦)

早前驚傳青衣大型屋苑「灝景灣」管理公司收錯管理費足足20年,《胡‧說樓市》編輯部花了時間研究過往案例,始發現相關情況隨時發生於你跟我的屋苑之中。 政府不久前公佈簡約公屋選址,究竟港、九、新界位置在哪? 當然,轉名果層要付印花稅,新買果層又要付印花稅,但兩個印花稅加埋必定低過15%. 留意就算近親本身有樓,轉名果層也只是用舊印花稅,不必付15%. 物業印花稅轉名 如透過網上繳付印花稅,你可即時列印印花證明書;而選擇離線付款,則可於繳款後的 2 個工作日內列印該證書。 除了要留意有沒有「Deed of Gift」字眼,以及列出的代價 是否為零外,若估價嚴重低於當時市價,亦有機會被視之為送契樓。

因如果定價過份低於市價,稅局有權以市價來追討各項印花稅的差價。 建議定價時先參考各銀行的估價,盡量不要定太低。 在樓宇轉名的過程中,28Mortgage的經驗是奉勸業主一定要做好最壞或者換個説法,做好最萬全的打算,因爲人性還是多變的。 我們過去看過子女與父母反目或是夫妻離婚的個案多不勝數。 如果想確保受贈人不會收樓後隨即變賣,業主可以不完全轉讓出 100% 業權(如轉讓 物業印花稅轉名 70% 至 99%),對方便難以轉售。 首先,大家可以到網上 「土地註冊處(俗稱田土廳)」查冊,先了解物業過去5年紀錄有沒有「送讓契」(Deed of gift)的字眼。

物業印花稅轉名: 壓力測試所須月入 (假設加息兩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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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權共有指的是每個聯名業主都持有物業一部分的權益,每個聯名人的權益是分開和未必是均等的。
  • 不過,期內交投量較去年第三季的每月平均水平大增60%,反映市場對樓市仍然有信心,並正尋找入市時機。
  • 長命契就是哪位業主的命最長,最終物業的一切權益都會歸該業主所有,無需走承業手續、也無需做資金轉移、更無需通過立遺囑的方式來處理物業權益因爲其他還在世的業主會自動成爲物業擁有人。
  • 現正輪候公屋的申請人,如欲在申請期間加入家庭成員,須填寫「更改已登記公屋申請的資料 (增加家庭成員) 」表格,更改已登記的公屋申請。
  • 也有些銀行接受以市價8-9折作為內部轉讓買賣價,不過同樣建議先問清楚顧問避免撞板。

遺產律師樓的草擬允許書,功能仿如物業買賣合約,即使物業未轉名亦能於銀行申請按揭。 遺產物業可加按套現 繼承人為遺產物業申請按揭時,亦可以加按套現。 申請人須在提交申請書時繳付手續費(現時為港幣2 000元)。

物業印花稅轉名: 物業轉名要有特殊理由

承辦人賣樓個案經常發生,包括以低價售予關聯人士,企圖賺取差價。 雖然繼承人有權民事起訴,但打官司費用昂貴及費時。 建議如資產數目不多或複雜,宜將律師樓設為遺產承辦人,避免子女間發生不愉快爭拗,甚至對薄公堂。 若物業已清還按揭,承繼手續很簡單,律師樓於收到先人的樓契後,註冊物業允許書(Assent),便能把業權轉名予繼承人。 物業印花稅轉名2025 首先,要考慮該聯名物業是「聯權共有」抑或是「分權共有」? 如物業為「聯權共有」必須是將一半業權(50%)賣給對方﹔至於「分權共有」則要視乎雙方持有該物業的比例,如甲方持有40%業權,乙方持60%業權,甲方只能賣40%業權予乙方,反之亦然。

  • 另外,祖父和孫兒不當作近親,但如父母已離世,則可向稅局申請當近親論。
  • 如物業為「聯權共有」必須是將一半業權(50%)賣給對方﹔至於「分權共有」則要視乎雙方持有該物業的比例,如甲方持有40%業權,乙方持60%業權,甲方只能賣40%業權予乙方,反之亦然。
  • 因DSD未有官方統一稱呼,坊間或媒體偶爾將「DSD」稱為「雙倍印花稅」,「雙重印花稅」,「雙倍從價印花稅」。
  • 這種轉讓防守形式上是以買賣操作,實際並不涉及資金轉移,只是純粹業權轉讓,故不涉及地產代理,通常由律師辦理手續,所以是需要繳交律師費的。
  • 如果繼承人無力還款,債權人便有權經法庭 call loan 收樓。
  • 我們建議先向相熟按揭顧問幫你為物業向銀行估價。
  • 只要某人在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指已訂立臨時買賣合約),不論在將來任何時候轉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SSD額外印花稅。

如果樓價升值,轉名或甩名可能需要付利得稅,稅率為物業升幅的15%。 如果物業買入的時間很短,比如1-2年便轉名,稅局追討利得稅的機會便很大。 物業印花稅轉名 但如買入很短時間便賣出的話(轉名或甩名當是一樁買賣),稅局可能會質疑當日買入的用途是為投機用,就算一直是住在居所中。

物業印花稅轉名: 轉讓宜找近親幫忙

在香港,純粹買樓獲利是不用被政府徵稅的,「利得稅」只是公司業務賺錢所繳交的稅項。 因此,如果物業涉及公司業務賺錢,買家就需要繳付「利得稅」。 但這並不代表公司不用交「額外印花稅」,兩者是分開獨立處理的。 但當然,如果「額外印花稅」是由業主支付,而繳付金額又屬於「業務開支」,在報稅時可當作開支扣除後才被政府徵稅。

物業印花稅轉名: 申請減免罰款

若轉讓價比市價低兩成或以上,稅局追收機會便很大。 另如定價太低,銀行按揭貸款額亦會下降,未必能套足現金,作為購買第二層樓的首期。 部分銀行容許以估價行估價為基礎,再調低10至20%作為轉名價。 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零元或是價格遠遠低於市價,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絕對不可行的。 物業印花稅轉名2025 還有一點要留意,假設送贈者破產、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有些銀行基於風險考量,一律不批覈送贈日期為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物業印花稅轉名: 物業甩名和轉名,呢5種稅項要留意

稅局在衡量是否徵收利得稅時會考慮當時買入的用途是自住或投資。 但如買入很短時間便賣出的話(轉名當是一樁買賣),稅局可能會質疑當日買入的用途是為投機用,就算一直是住在居所中。 當遺產物業轉名至繼承人後,律師樓會把死亡證登記在物業的土地登記冊。 除了以上做法,倘若夫婦沒有子女,最好持有100%業權的妻子寫一份遺囑,以防一旦發生不幸事故,單位可以歸由丈夫擁有;否則妻子的近親便有權分家產,引起很多爭拗。 上文提到,延遲簽正約是方法之一,只是想補充一點,大家都要留意在法律上,業主是否回復首置身份是以臨約訂立日期計,而不是成交期。

物業印花稅轉名: 額外印花稅

據師兄講,仍然係比最低稅果個rate,因為是直系親屬轉讓,無論買家持有多少個物業在手,買家都是按最低稅率付印花稅, 而不受15%辣椒影響,有錯請指正。 遺產規劃:當物業聯名契約的其中一名業主去世,業權會自動轉移到另一方手上。 個人擁有的物業業權在其業主去世後,或牽涉到長期的遺囑認證程序,尤其是當他們未有更新遺囑時,恐導致更為繁瑣的法庭程序,甚至引發家庭之間潛在的法律衝突。

物業印花稅轉名: 【簡約公屋】港、九、新界位置! 申請資格及租金懶人包 (附影片)

如果物業跌入「額印盤」範圍,原本在限期內進行買賣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但純粹增加或刪除近親的名字,即加名或除名是可豁免「額外印花稅」的。 物業印花稅轉名 不過雖然在這個過程上,買家可以豁免「額外印花稅」,但承接物業後就需要受制於「額外印花稅」了。 跟「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略有不同,「額外印花稅」是旨在阻止買家在短時間內沽出物業,而需要徵收的一項稅項,但法律上卻沒有訂明應該由業主或買家所支付。 如果準買家看中了「額印盤」,在跟業主議價後,就必須在簽定臨時買賣合約及買賣合約時,列清楚由哪一方負責支付「額外印花稅」。

物業印花稅轉名: 遺產物業可以放售或出租嗎?

近年香港離婚率上升,如不幸夫妻真的起仳離之心,手上物業需要在分開前規劃好轉名,否則會跌入天價印花稅深淵。 另外一種是,「送讓契」送出物業,可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方式無償地送贈物業,即屬「送契樓」。 如其成交價嚴重偏離市價,不經代理交易,亦有機會被銀行視作送契。 不算,雖然遺產繼承不涉及「代價」,但因為是由法院判令,因此業權得到保障。 即使業主生前欠下巨債,而有關債務沒有登記於物業上,日後有關債主都不能將債登記在物業業權上。

物業印花稅轉名: 業主盤意思8大優點

有別於近親轉讓,以送贈契形式轉名,不能獲豁免額外印花稅。 除此之外,倘若送贈者破產,送贈契或出現業權問題,部分銀行為管理風險,一律不批覈送贈日期起計 5 年內的物業按揭,因此難於上會。 舉例來說,夫婦原本聯名持有一個市值600萬元的物業,丈夫將其擁有的50%業權轉名給妻子,應課印花稅款為4.5萬元($3,000,000 x 1.5%)。 其後,丈夫再以「首置」身分買入市值800萬元的單位,應課印花稅項將由樓價15%(120萬元),大幅降至3.75%(30萬元)。 連同此前「甩名」所產生的印花稅,內部轉讓為夫婦二人變相慳稅85.5萬元。 這就是一項買賣,我們可以代代辦,包括律師,按揭,估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