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轉名手續2025詳解!(持續更新)

假如在一項住宅物業交易中,相同的買賣各方以相同的條款簽訂多於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會以最早簽訂的協議的簽署日期,作為買方取得或賣方處置物業的日期。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某人取得住宅物業的日期為他作為買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取得該物業的日期。 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取得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同樣地,處置住宅物業的日期為某人作為賣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處置該物業的日期。

  • 亦正正係因為這個原因,當時機成熟好多夫婦都會選擇將其中一方在現有物業的業權轉讓給另一方(夫妻轉名),俗稱甩名、內部轉讓或近親轉讓。
  • 根據《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訂明,持牌地產代理受客人委託買賣或租賃住宅物業時,需要訂立出售或出租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即「放盤紙」。
  • 會以樓價成交價的的轉讓權益對應舊印花稅率計算,如成交價為600萬元,計劃印花稅會以成交價600萬的一半權益作價即300萬,對應稅率為1.5%計算。
  • 如物業持有期為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20%;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5%;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0%。

雖然物業交易不涉及交易價(因為是『$0』),但印花稅會由稅局重新評估市值作收取。 所以,這個物業5年內是沒有銀行願意按揭的,印花稅也會經由稅局以市價擬定。 所以,想做轉名的夫婦可先到律師樓簽買賣合約,繳交印花稅,律師樓會將合約註入土地註冊處,然後可以把成交期定得很長。 這樣一來,雙方在法律上便成功轉名,但要很長時間以後才正式完成,物業狀態就變成了「待簽轉讓契」(pending assignment)。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銀行按揭貸款常見問題

出售住宅物業僅關乎破產人的產業或因無能力償付其債項由法院清盤的公司的財產。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2025 把住宅物業送贈予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徵稅的慈善機構。 聯名物業夫妻各佔50%業權,若果丈夫可將業權全數賣給妻子,俗稱「甩名」,就可以回復首置客身份,丈夫在再買樓時就毋須繳付15%印花稅。 留意因為是將業權「賣」給對方,聯名轉單名在法律上是一宗正式的買賣交易,需繳付印花稅,計算方法根據業權百份比,通常夫妻甩名都是50%業權轉讓,印花稅就以樓價50%計算。 有時樓宇業權可能更分散,例如兄弟姊妹共同持有,普遍出現於遺產承繼,多人持有業權的甩名程序較複雜,印花稅計算就根據所轉換之百份比。

包括物業定價,估價,安排律師等等手續,可以解決你的疑問。 至於如何定出所需繳付的印花稅呢﹖要考慮該聯名物業是「聯權共有」抑或是「分權共有」。 遺產受益人出售或轉讓其繼承自離世者遺產,就是根據遺囑、無遺囑繼承法律或生存者取得權而取得的住宅物業,可豁免繳納「額外印花稅」。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董事

樓宇轉名的常見做法,是以「轉讓契」轉讓物業,物業買賣中除了簽署買賣合約,還要簽一份「轉讓契」,以確認業權轉讓。 建議市民將房子轉給親人時,選擇交易過戶手續,這種方式比較簡單,費用也較少(贈與手續契稅為4%,而交易過戶契稅僅1%或1.5%)。 另外由於你未補地價,致使所有申請都要比原因向房屋申請,申請到再去做契。 但如果是已補地價居屋,由於業權已全在手,那就咁去律師樓搞就成了。

  • 需要物業業權重置,按揭整拆以借盡再置業,稅務策劃以達致最有效益的物業投資的話, 可與我們聯絡,跟進解答,謝謝。
  • 【買樓首期計算2023】按揭成數上限懶人包…
  • 對於要做樓宇轉名,同時想重做按揭的業主,當向銀行申請按揭時,銀行本身就會委託幾間公證行為物業估價,不同公司的估價或有出入。
  • 近親轉讓,即直系親屬之間轉讓業權,亦多數簽轉讓契,目的是令其中一位業主回復首置身份,以享政府為首置人士而設的置業優惠政策。
  • 相反,死者是以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形式持有物業的,每一位聯權共有人的權益是互相重疊,故此每一位聯權共有人都可以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 然後把死亡證和認證文件送交該國或地區的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第二次認證,以核實上述有關當局或外交部辦事處所發出的認證文件。
  • 有關計算方法,有部份律師樓會以先全個樓價計算印花稅,再按比例(即指賣出的業權百分比)向買方收取﹔亦有部份律師樓會先按比例(指賣出的業權百分比)來計算樓價再從而計出印花稅。

廣告宣傳列明賣方是否同意授權代理發出關於物業的廣告,如“同意”,則除協議另有指明外,廣告宣傳費將由代理承擔。 代理權益披露代表代理簽署放盤紙的人、其親屬或代名人,或代理的任何僱員/大股東/合夥人/董事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他實益的權益。 若代理或代表代理的相關人士打算購入被委託放盤的物業,代理必須要向業主披露有關信息。 僅限住宅用途物業如物業的佔用許可證所規定的用途並不包括住宅用途或不容許作住宅用途,放盤紙即屬無效。 一般而言,代理的責任主要: 代賣方推銷物業;為賣方取得關於物業的資料;安排買方視察物業;進行商議,並向賣方提交所有關於物業的要約;及協助賣方與買方訂立具約束力的買賣協議。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轉讓契較無後顧之憂

填妥的表格可以郵遞、傳真或電郵方式送交本署,或親身遞交至本署任何一間客戶諮詢中心。 擁八年以上按揭及銀行業務經驗,從加拿大大學畢業後回港後,在外資及本地銀行相繼擔任個人信貸部及按揭部經理,熟悉各類型按揭、貸款財技及各銀行審批準則。 其後創立「壹家壹按掲轉介」,現為壹家壹按掲轉介首席按掲顧問。 除了要留意有沒有「Deed of Gift」字眼,以及列出的代價 是否為零外,若估價嚴重低於當時市價,亦有機會被視之為送契樓。 近親指夫婦、兄弟姊妹、父母,而且同父異母兄弟亦為近親,但要提供出世紙證明。 祖父和孫兒不當作近親,但如父母已離世,則可向稅局申請祖父和孫兒的關係是近親,最終以稅局批覈為準。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樓宇轉名要繳印花稅

事實上,若然單位沒有牽涉凶宅、缺契及僭建等問題,銀主盤按揭審批上跟二手樓並沒有太大分別,最長可以做到30年,按揭息… 「樓契」絕對講得上是一個物業的生命,作為單位業權的證明,是一份把物業由原業主轉移到新買家的一份文件。 在買賣物業的過程中,通常經律師協議後,律… 以個人名義申請承接住宅用水或沖廁用水的客戶,可致電本署客戶諮詢熱線辦理轉名手續。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遺產物業承繼需要注意什麼?

大部分銀行考慮到送契樓法律程序需時,加上送贈人破產的話又引起一場業權風波,故拒絕為5年內曾簽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批出按揭。 安全起見,有些大銀行更不會為 8 至 10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大大影響了受贈人將來放售物業的市場。 所以一般近親轉讓都是以「轉讓契」的方式操作,無後顧之憂。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我們的服務

簽訂臨約後的30日內必須交舊的印花稅,而且律師樓一般在第一份文件簽署時就會要求業主先放下印花稅的支票。 只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之間的買賣纔可以用回舊印花稅,避免新的15%稅。 不過,政府稅局必須要申請人提交相關文件證明關係才能用會低稅,例如出生紙證明兄妹關係。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申請後

本署亦會發出結束帳戶通知書至已結束帳戶的通訊地址,而隨後發出的終結單將通知前註冊用戶其帳戶已被結束,若有任何疑問可聯絡本署。 因此,佔用或負責管理某處所的人士,須向本署申請承接該處所的用戶權。 請注意,《水務設施條例》及《水務設施規例》所列的各項註冊用戶責任,不可由已身故者承擔。 若沒有用戶提出申請,本署可能會截斷該處所的供水。 供水一經截斷,用戶需繳付接駁費,方可重新接駁內部供水系統。 當遺產物業轉名至繼承人後,律師樓會把死亡證登記在物業的土地登記冊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近親轉讓(甩名)全解構

不過話雖如此,很多人會擔心「 甩名 」或 「 物業轉名 」給配偶後,對方成為合法業權擁有人,可以突然賣樓而毋須知會另一方,在法律上亦沒有方法阻止。 事實上,這並非完全沒有辦法,仍有「帶頭盔」的做法,以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 【 近親轉名 .經一專欄 】筆者連續數週講述「甩名」及物業轉名的方法,以及在法律上須要注意的事項。 雖然這兩招有助業主減省費用支出,但仍有很多讀者對相關操作存疑,最大顧慮竟然是夫妻信任問題——始終要將業權轉讓給另一半,難免心感欠保障。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樓宇轉名常見問題:

有聯名物業並以長命契形式同妹妹持有一個居屋單位,已經補地價, 並已經供完。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2025 若果妹妹想「甩名」, 將她的業權賣給我, 以回復首置客身份,作價大約350萬, 請問印花稅幾錢? 知道轉單名係法律上也是一宗買賣交易,需要繳交印花稅。 但係係咪可以用買賣契形式處理,即是妹妹唔使真的要過350萬元給我?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物業甩名後買入第二間物業,其後轉名予配偶再買另一物業,無限輪迴避稅是否可行?

此中又可細分為將部分業權轉移與聯名持有物業的親屬(即A、B聯名持有物業,A將持有的業權轉讓予B)、又或將自己持有的物業直接轉讓予直系親屬。 由於前一種交易中,買、賣雙方會起碼有一人重名,技術上可統計。 一般而言,想將物業轉讓子女等直系親屬,其中一種做法是用「轉讓契」轉讓單位,形式與平時一般物業買賣無異。 如想將物業留給子女,可以利用「長命契」方式加入對方名字。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又可防止子女取得物業後,隨即變賣物業,形成自己無家可歸。 故此,一般而言,想將物業轉讓子女等直系親屬,其中一種較正常做法是用「轉讓契」轉讓單位,形式與平時一般物業買賣無異。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常見問題 – 遺產受益人支援服務

直系親屬之間轉讓業權是屬於內部轉讓,目的是令其中一位業主回復首置人士的身份,以享政府為首置人士而設的置業優惠政策。 這種轉讓防守形式上是以買賣操作,實際並不涉及資金轉移,只是純粹業權轉讓,故不涉及地產代理,通常由律師辦理手續,所以是需要繳交律師費的。 因此,不少早前以聯名方式置業的人士,會透過業權轉換方式,先回復首置身份,待買新物業時,可節省更多印花稅開支。 除了夫婦以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子女等關係亦可做到近親轉讓業權。 早前有報導指某城中名人於早年購入一物業,近期以內部轉讓方式售予其母親,回復首置身份後另再購買新物業。

其次,「轉名」與一般買賣無異,故仍需繳付印花稅。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家庭成員或朋友間用分權共有方式持有相應比例的業權。 其中一人先把其比例的業權轉讓給近親;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回復首置客身份後,再買入住宅單位。 夫妻用50/50聯名持有一個物業,先把物業轉讓給其中一方;另一方手上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回復首置客身份後,再買入住宅單位。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雖然迂迴賣樓的方法有這些缺點,但如果丈夫認為「甩名」欠缺安全感,信不過枕邊人,以上便是拆解辦法。 最後筆者重申,倘若「甩名」夫婦沒有子女,建議讓持有100%業權的妻子寫一份遺囑,以防一旦發生不幸事故,單位可以歸由丈夫擁有;否則妻子的近親便有權分家產,這個單位便會隨時釀成爭產風暴。

一個價格除印花稅外全包,有興趣可以與我們聯絡,謝謝。 可以考慮將太太物業轉讓給先生,然後太太恢復首置身份後,再考慮買入住宅物業。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需要物業業權重置,按揭整拆以借盡再置業,稅務策劃以達致最有效益的物業投資的話, 可與我們聯絡,跟進解答,謝謝。

如果你買物業時,名下已承繼此長命契物業的話,則失去首置稅務優惠,取而代之則需要支付樓價15%之稅款。 每間私人有限公司最少須有一名董事為自然人及一名公司祕書。 如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該名董事不得兼任該公司的公司祕書。 如該表格是在更改生效當日簽署,辭職的董事或新任董事也可簽署。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物業轉名後 如何防賣樓

目前市場見得最多的方法,就是透過近親之間內部轉讓方式,讓業主無須「沽出」原來擁有之單位,即可回復「首置身」。 按揭 不算,雖然遺產繼承不涉及「代價」,但因為是由法院判令,因此業權得到保障。 即使業主生前欠下巨債,而有關債務沒有登記於物業上,日後有關債主都不能將債登記在物業業權上。 雖然原先一方已回復首置身份,但如果再買樓,舊物業每月供款仍會計入供款入息比率(DSR)。

一般指引需要申請人符合特定的入息要求、信貸評級要求及其他債務要求。 只要申請人不符合任何一項的要求都有機會被拒絕申請。 到這個時候,申請人可能便要到財務公司遞交貸款申請。 一般而言,有四個情況會導致借款人需要到財務公司申請貸款: 信貸評級差 – 環聯信貸評級 (TU)是審批貸款極為重要的一個因素。 如買入物業後36 個月內放售,原本需要付「額外印花稅」,但因為政府不把近親轉讓當成買賣,故可豁免額外印花稅(原可高達樓價 20%)。 當房署批准之後,雙方須簽一份轉讓臨約,並把臨約及房署批准信交給律師樓,然後新擁有人便可以到銀行申請按揭。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計算印花稅(股票轉讓)

這類「長者級」的買家,同樣可以用「首置」身份置業,本身有物業的準買家,大可利用他們的「首置」身份買樓,不過大多長者屬退休人士,若果不是「Full Pay」入市,承造按揭方面有一定的難度。 無論是甩名,抑或轉名,均須按樓價支付印花稅,業主當然想定一個比市價低的「成交價」,以減少稅款支出。 黃詠欣提醒,若果單位仍有承造按揭,成交價太「低水」的話,業主有機會被銀行「踢契」。 如果你本身擁有一個住宅物業,想再買入多一個,作投資或收租之用,你就要繳付「從價印花稅」當中較高的稅率,為樓價的 15%。 倘若未補地價居屋轉名,以送贈形式進行,雖然私樓如果是送契交易,五年內申請按揭會有困難,但居屋業主不用擔心,因為未補地價居屋背後有政府擔保,即使是送契樓仍可申請按揭。 倘若未補地價居屋打算轉名或「甩名」給其他家庭成員,必須要得到房署的同意。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按揭查詢

根據房屋條例,單位除在首次售出日期起計兩年後,經第二市場轉售,或已繳付補價外,是不可自由轉讓物業業權的。 但在特殊情形下,房屋委員會 直系親屬轉名手續 (房委會) 可根據個別情況酌情批覈業權轉讓之申請。 不過,無論有否訂立遺囑,任何人在處理死者的遺產前,通常需要先往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取得相關遺產之授予承辦書,證明該人獲授權處理死者遺產之證明文件。 由於遺產可能涉及物業或樓宇,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識和經驗,故此經由律師事務所處理最為恰當。

一旦給了印花稅後,即使後面因為任何原因沒法成交,政府也不會退回印花稅。 2013年的雙倍印花稅和2016年起政府對買多個住宅物業的業主會收取15%的印花稅,令到大量聯名契的業主都齊齊除名(甩名), 回復首置身份後再買入新物業慳稅。 大費周章的好處,是恢復「未持有物業」(俗稱「首置客」)的身份,再入市的話,支付印花稅會以「第二標準稅率」計算,而不需支付15%的第一稅率。 以上述例子中的已將物業售予太太的丈夫為例,他再入市購買一個600萬元物業為例,稅費支出是18萬元。

取得估價編號後,假使日後稅局因物業樓價過低,向你提出質詢時,你可以提供估價編號給稅局參考,以作自保。 除名則是原本物業由聯名持有,透過甩名由聯名持有轉為一個人持有。 假設夫妻聯名持有的物業並各享有一半業權,由丈夫甩名讓妻子全部持有,假設樓價為600萬,計算印花稅時只需樓價的一半300萬,印花稅開支只需$45,000元,其後丈夫便擁有首置身份。 無論你是饋贈或是買賣方式做轉名,都是需要支付印花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