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約2025詳細攻略!(持續更新)

不過,「連租約」單位仍潛在不少風險,最大問題是買家多數未能親身睇樓,買家難以知道單位內部情況,例如有否更改間隔、喉管狀況、內籠裝潢等,買家只能靠業主提供照片,推測單位內部情況。 而且你亦無從得知現租客是不是「租霸」,只可靠業主瞭解租客背景及交租記錄,存在一定風險。 生約 加上買入「連租約」單位申請按揭時會比較困難,而按揭成數亦會較低,最多隻能做到 5 成按揭,如果手頭較緊的準買家便需留意。

  • 不過我估現在坊間講既生約應該係隨時通知一個月(or 兩或三個月)就走果隻.
  • 若果首年內租客要中止合約,是需要賠償死約期內的租金。
  • 加上買入「連租約」單位申請按揭時會比較困難,而按揭成數亦會較低,最多隻能做到 5 成按揭。
  • 續租權條款通常規定,租客需要在某指定日期之前給予業主書面通知以行使該權利,而有關條款亦可以提及新租約的條文(例如與現有租約相同的條文)。
  • 簽署正約時,租客一般需要同時支付「按金」與「上期」,金額通常是「兩個月租金作按金,以及預先支付首個月租金」,即合共三個月的租金金額。
  • 探索新的高中階段教育辦學模式,即推進普職融合,建設新型的綜合高中,把普高課程與中職技職課程融合在一起,由學生自主選擇。

市場上一般租約所謂的「生約」,其實和調整租金沒有關係,這個「生約」實際上是一個退租條款,容許業主或租客在一個固定租期後(例如一年後),可以按一個通知期(例如一個月通知),解除租約關係。 順帶一提,市場不時出現 「連租約」成交,主要出現在買賣單位上,是指所買下的單位仍有租客在內居住,且租約尚未完成,新買家買入物業後,需繼續完成舊業主與租客未完成的租約。 當然,買入「連租約」單位可以免卻另找新租客的煩惱,更可以預早計算租金回報。

生約: 租約期限:咩係「一年死約、一年生約」?

一生一死即係第一年行梗約,第十二個月後行生約,有一個不得不說的特性,就係生約期前,租客或業主可以協議來年調整租金,可加或減,亦可保持不變。 由於沒有硬性規定,業主應因應市況決定有沒有需要調整,租客都係客,大家有商有量就係最好。 在這種情況下,「市值租金」的概念或許可以派上用場。

按法規,業主與租客可自由協商住宅租約條款,例如租期的長短、租金的計算單位及付款方式、按金金額等。 其中租期多以年數計算,例如俗稱「一年死約、一年生約」的兩年普通住宅租約。 在起租日起計,頭十二個月業主及租客都不能單方面擅自終止租約,否則屬單方毀約,守約方有權追討賠償。 首先,市場上一般的「生約」只是一個退租條款,和租金調整沒有直接關係,這個退租條款可容許業主或租客在一個固定租期後,可以給予一個通知期解除租約關係。

生約: . 租約訂立日期

據租務局網頁指,租約須於簽署日期後30天內加蓋印花。 一般來說,租金包含管理費和差餉,而水電煤並不是包含在內,故要留意租約是否列明。 生約 而且,亦要留意誰負責某些維修費用,通常電器損壞由租客負擔,樓宇結構問題則由業主負責。 一般來說,租戶入住前要向業主支付兩個月租金作「按金」,以及一個月租金作為「上期」,這就俗稱「兩按一上」,如果是經地產代理物色到租盤,便要再付佣金給代理,佣金通常是半個月租金。 只要去土地註冊處查冊,以確認出租物業的註冊業主與見面的業主是同一人,並確定業主持有單位的完整業權,以防止有人冒認業主,收取訂金後消失。

  • 好難講哪種條約較有保障, 唔同時期有唔同問題, 市升時break clause 可以快啲加租, 但市跌時租客會迫你減租.
  • 第二年就可以預先通知業主,到某段時間後中止合約,並可退回按金。
  • 而住宅租金常以月租計算,簽約時業主會要求租客即時預繳按金、上期,但上述費用並非法律規限,只是市場約定俗成,由雙方協議。
  • 「死約」等於固定合約,就是業主和租客在「死約」租期內,都會受到租約的約束,必須履行合約條文。
  • 續租權(亦稱為「生約」)賦予租客在原有租期完結後繼續租用同一物業的權利,即是延續原有的租賃。
  • 「死約」是指雙方在租期內均受到租約的約束,兩者均需履行合約條文,不可解除租約。
  • 那為甚麼仍有人認為這個「生約」期可以調整租金呢?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星島日報報道)小學及幼稚園跨境生昨全面返港恢復實體課堂,有北區小學校長表示,首日恢復跨境保母車延誤近半句鐘,仍需時適應。 學生表現興奮,但坦言有同學疫下轉校,留在深圳繼續升學。 教育局副局長施俊輝視察口岸情況指,滿意跨境校巴「免下車過關檢查」安排,重申當局會確保路綫準備妥當。 香港律師會鄭重提醒讀者,本文所載之內容是參照文章刊登日適用法律而提出看法,並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

生約: 生約退租

業主與租戶需要簽署CR109表格,即是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 利嘉閣地產(九龍區)董事徐志華表示,即使未來續約,亦需要簽署CR109。 搵業主自讓盤,好處是節省代理佣金,但租盤的數目不及代理多。 若果經代理搵租盤,代理會要求客人簽睇樓紙,目的是防止客人自行聯絡業主洽商或改用另一間代理公司,或「改口」要求降低佣金或相關條款,以保障代理。 一旦租戶不經這位代理租住相關單位,需向原代理賠償佣金。

生約: 租約範本

另外,關於退租交樓,最好不要將交樓事宜委託他人處理,畢竟業主會到場視察單位,點算物品,如果租客不現身,則無法即場對質,任由業主計算損毀,並任意扣除按金作為賠償。 對於租樓新手而言,生約退租可能是一個陌生的概念,何時退租又有什麼關係? 千居將會在以下文章,說明退租流程和相關注意事項,解答關於退租的常見問題。 簽署正約時,租客一般需要同時支付「按金」與「上期」,金額通常是「兩個月租金作按金,以及預先支付首個月租金」,即合共三個月的租金金額。

生約: 租約應列明的 13 項條款

待租約結束,業主檢查單位完好無缺後,才會把整筆「兩按」的按金退還。 如果業主認為單位內有任何非自然損耗,可能會扣除部分按金作為賠償。 生約通常在租約生效後第二年開始,生約同時代表著雙方的退租權,租賃雙方可在生約期間提出退租。 一般租約會列明退租通知期,例如提前一個月通知,租客可以在指定通知期前,通知業主退租,或者以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繳交額外費用,可即時退租。 樓價高企,租樓來解決居住問題是平常不過的事,業主放盤,想搵個好租客,亦是合情合理。 值得留意的是,其實業主及租客,租樓有很多程序及細節位需要注意,例如睇樓流程、租約釐訂、支付按金等,下文將為大家羅列所需注意事項,希望讓大家出租和交租都可以安心。

生約: 「生約」及「死約」知多點

死約:期間雙方都受到租約約束,必須要完成期內租賃,如任何一方提出退租、加租或減租,都屬於違約,需要作出賠償(租約有特殊列明者除外)。 1.規定租客在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餘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 如租客在租用期一年之內要求退租,業主有權扣除一個月按金之數目以彌補損失。

生約: 業主與租客均同意為現有租約績期。除租金外,雙方已就所有其他條款達成協議。有甚麼方法可友好地解決有關租金的問題?

不過,「連租約」單位最大問題是買家多數未能親身睇樓,買家難以知道單位內部情況,而且亦無從得知現租客是不是「租霸」,只可靠業主瞭解租客背景及交租記錄。 生約 加上買入「連租約」單位申請按揭時會比較困難,而按揭成數亦會較低,最多隻能做到 5 生約2025 成按揭。 一般在租約第一年「死約」到期前兩個月,租客需考慮是否行使第二年「生約」的權利。 租客可書面書面通知業主要求行使「生約」權利,續租一年,但若雙方在新租金額不能達成協議,租客要在「死約」屆滿時搬出,合法終止租約。

生約: 人民幣

如上文提及一樣,訂立租約時,理應列明瞭退租通知期,代表租客需要提早多少通知業主,或者某些條約可允許租客以代通知金,取替提前通知的規定。 如果租客沒有遵從合約條例,業主有權拒絕租客退租申請。 至於「一年生約」,一般是指在「死約」完結後租客有權續租一年的權利,要注意的是除非在租約已列明續租期的租金,否則業主有權加租。

生約: 【雙方也要知】收租佬及租客的懶人包 「生約」及「死約」知多點

香港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到了簽署租約,租客需要帶備以下文件:包括身份證、工作證明文件,如糧單、稅單、工作證、強積金供款單等,以證明自己有穩定收入。

生約: 生約與死約退租有何分別?

一旦任何一方對租約內容有異議,要解決糾紛就會產生不少問題,即刻睇睇簽租… 必須注意的是,假若租約無打釐印,香港法庭將不接受相關租約作為呈堂證供,若日後雙方有爭拗,則沒有法律保障。 可是,有關的法例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經歷了重大的修訂。 簡單來說,除非雙方已有協議,否則業主可選擇是否續約,不論住宅或非住宅物業亦然。

生約: 業主與租客

【最齊.置業懶人包】買樓|租屋|按揭全攻略… 一文掌握一手二手買賣流程、租樓貼士、按揭、印花稅及放租需知等,為「置」富人生做足準備! 這大概與去年取消面授,同學們推遲赴港行程;和今年各大高校全面恢復面授,於是便集合了兩屆同學有關。 生約2025 另一方面,由於要搬屋、搬傢俬等原因,簽約後往往需時搬入,故此租客亦可與業主商討何時起租,即是所謂的「免租期」。

生約: 提早通知業主

徐志華又說,若果租客買入新樓,需要等待交樓,有時甚至延期交樓,故通常寧願選擇生約,可以留待交樓時提前一個月通知業主,然後到時搬走。 他說,租金在租約期內不會調整,租約期後才商討調整與否。 徐志華指,通常續約兩年,生約或死約要由業主和租客商討後決定。 他表示,從業主角度來看,希望繼續簽死約,因簽生約,租客或可提早通知後搬走,故不想再搵新租客,亦不想再向代理支付佣金。 舉例說,假如每月租金1.5萬元,兩個月按金是3萬元,一個月上期是1.5萬元,連同7500元地產代理佣金,即首次租樓開支為(1.5萬元+3萬元+7500元)5.25萬元。 如果租戶在租約完結時能按照租約還原單位,業主便會發還兩個月按金。

2.租約期滿,住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於壹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續租則另訂新租約方生效力),否則租客須補償一個月租金給業主。 正如買樓一樣,物色合心水的租盤,來來去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租金、地區、交通、附近環境、配套設施等。 當然,世上沒有十全十美,不同租盤都有優點缺點,視乎如何取捨,以及自己需要。 現在搵租盤,可透過網上搜尋業主自讓盤,和地產代理租盤。

生約: 注意事項

法例沒有硬性規管免租期,一般而言,住宅免租期為7至14日,如果屬代理盤,則可以由代理開口與業主洽談。 租客看完心儀的租盤後,當然可以嘗試和業主商議租金。 一般而言,業主有權查閱準租客背景,包括索取工作證明及入息證明等,當然租客也有權拒絕提供。 是租客有權根據生約的條件再續租約,業主是無權拒絕續約的要求﹔另外,租客亦有權不續生約,業主是無權堅持租客再續租約. 同時,租客需要帶備工作證明文件,例如工作證、糧單、稅單及強積金供款單等,以向業主證明有穩定收入,能遵守租約。 若租客能證明入息穩定,而且沒有不良財務紀錄,或者更能成為議租的理據。

換句話說,租期踏入第 11 個月,業主或租戶方能通知對方下一個月退租。 與此同時也要提醒大家,假如業主和租客都同意在「生約」前,更改租約內容,例如是加租或減租,最好是在「生約」生效之前,訂立一份新租約,避免日後出現租務糾紛。 即使生約期間有退租權,也切記勿輕視退租流程,跟足以上步驟,就不用擔心觸發租務糾紛,被業主追討賠償。 如果你正考慮退租,想轉換一下新環境,不妨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生約: 業主負責費用

而業主或租客可否在租期內調整租金,則要看租約條款有否給予雙方調整租金的權利。 續租權(亦稱為「生約」)賦予租客在原有租期完結後繼續租用同一物業的權利,即是延續原有的租賃。 因為續租權的關係,租客變相獲得了租住權保證,業主也在某程度上得以保證能繼續享有租金收入。 由於續租權構成了法定的土地權益,所以即使原有租賃的租期不超過三年,有關租賃文件亦應在土地註冊處註冊。 續租權是業主給予租客在原有租期完結後續租的權利,但續租權要獲得租客接受才會生效。

讀者如有個別法律問題,應當就其個別情況向律師徵詢法律意見。 如改動/改建前須徵得業主同意、租戶要遵守公契、業主不得幹擾租戶等等,另外亦應根據單位的個別情況而作出備註,譬如屋苑公契容許、但業主不許租戶養寵物;或業主容許單位分租等,就應寫明。 如睇樓時租戶未有時間檢查電器運作,業主可提供為期 1-2 星期的「保證期」,如電器在期內出現問題,就由業主負責維修。 即租戶能租住單位的時間,一般租約為「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合共 2 年。

生約: 法週刊 – 你的法律良師益友 香港法律常識 免費閱讀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死約」是指雙方在租期內均受到租約的約束,兩者均需履行合約條文,不可解除租約。 生約2025 若以「一年死約」為例,即雙方不可在完成第12個月租約前解約,若任何一方提前解約,便屬違約,需要作出賠償。 單位用途(如住宅/商業)、地址、業主姓名、鎖匙數目、設備,以及傢俬(如有),均應逐一列於租約內。 如單位本身有任何缺陷,亦應在租約內備註,避免退租時雙方互相指責。

其實「連租約」主要出現在買賣單位上,不同於「生、死約」主要出現在出租單位上。 「連租約」是指所買下的單位仍有租客在內居住,且租約尚未完成,新買家買入物業後,需繼續完成舊業主與租客未完成的租約。 而「一年生約」,一般指在「死約」完結後租客有權續租一年的權利,要注意的是除非在租約已列明續租期的租金,否則業主有權加租。 或者當樓市、社會出現變化,整體租金出現下跌租客要求減租,業主可以不接受,租客就可以行使退租權,提前終止租約。 相反,「生約」期間租金有大幅飆升,業主要求加租,租客也可以不接受,業主可以提早結束租約。 不少業主出租或租客租住樓字時,都沒有訂立或簽訂一份列明詳細條款的租約。

生約: 中原地產 買樓,租屋,放盤,更輕鬆!

親身到場視察,瞭解物業真實一面,如物業內窗身是否滲水、甩灰等,最重要是預先問業主是否負責維修,抑或要租戶自行維修,又如留意屋內是否有傢俬及電器,以便稍後向業主問是否列內租約內。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業主陳先生年初以1萬元出租單位予黃小姐,履行租約3個月後,陳先生髮現現時租務市場暢旺,便想加租至2萬元。 當然,買入「連租約」單位可以免卻另找新租客的煩惱,更可以預早計算租金回報,而且買入後不用立即裝潢,令你手頭資金不會過於緊張,加上「連租約」向來都比「交吉盤」便宜,確實是個不俗的投資。

生約: 【租樓錦囊】何謂「生約」及「死約」?連租約又有甚麼不同?

經紀的目的是什麼,當然是希望 業主及租客每年 都要找新的租客 及 租客找新的單位. 一般都不願在租約內寫明 生約時有權依照死約續租的權利. 當然現今的一般租約(包括書局及地產公司的租約)均沒有列明清楚,使生約變成可加租或不續約租客的情況出現. 一般租樓會先簽定「臨時租約」,並訂明在另一個日子簽正式租約,給予雙方冷靜期。 但任何一方「撻訂」都需附上法律責任,包括支付一個月租金和全數代理佣金。 與業主簽訂租約時,最重要是在租約上簽名並繳付釐印費,這樣纔有法律效力,一旦有訴訟的話,法庭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