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租約5大分析2025!(震驚真相)

出租人有權不經警務處及租務法庭等手續而聯同貳名見證人將該些物品出售或棄置,所賣之款作為彌補欠租,如有不足之數,租客仍須負責,不得異議。 (三)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如過期拾天,出租人可在該樓宇門口當眼地方張貼告示,催促租客交租。 如租客仍未將租金交到出租人或租客不履行合約內任何條件,出租人有合法權利將此合約終止,當作租客毀約自動退租,另將樓宇租與別人及追討欠租,租客不得異議。 律師在草擬或細閱書面租約時,必定會從法律角度著眼,並以其客戶的利益為依歸。

  • 資料冊內含一套住宅租約範本及一份有關加蓋印花、註冊和提交表格CR109的指引。
  • 租客住滿 個月後,如要退租,租客須給退租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有權沒收按金。
  • 不管哪一種做法,你均須在簽訂租賃前向準租客提供準確的物業資料。
  • 假如發覺有損壞之處,應正式通知業主,或要求業主在交樓前修理妥當。
  • 如果租約完滿後租客有優先續租權,需要列明行使的時間、可續租的年期及可調整金額,避免日後出現爭拗。
  • 業主如容許租客更改出租單位內的間隔和裝置,可於租約內訂明,租客在退租遷出前,須將單位回復原狀。

所以租約內應註明出租單位的用途限制,例如可作住宅用、商業用或工業用等。 (九)該樓內之一切原來設備及間隔,租客必須徵得出租人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如出租人收到政府有關部門或業主書面通知要清拆該單位,租客須在限期內遷出,出租人不作任何賠償。 (八)租客涼曬衣物祇能在指定租賃及曬衣架範圍內,如有損壞或丟失,出租人不負賠償責任。 租客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樓宇任何地方標貼或懸掛個人或團體之招牌,或具有宣傳性質之廣告。

正式租約: More in 按揭指南:

你可自行尋找租客或委託持牌地產代理替你處理出租住宅物業的事宜。 不管哪一種做法,你均須在簽訂租賃前向準租客提供準確的物業資料。 如你選擇委託地產代理,則須在簽訂地產代理協議前跟代理澄清有關的委託詳情,例如佣金數額及繳付期限。 正式租約 如果在租約期間承按人採取法律行動收回單位,租戶有權終止租約,業主要在指定日數內退還按金,例如假設業主違反按揭條款,租戶提出解約後,需要在10日內把按金發還對方。

  • 律師在草擬或細閱書面租約時,必定會從法律角度著眼,並以其客戶的利益為依歸。
  • (四)租客遷出時,必須在租期內將屋內的個人傢俬雜物全部搬走以清手續,出租人所屬物品除外。
  • 如果在租約期間承按人採取法律行動收回單位,租戶有權終止租約,業主要在指定日數內退還按金,例如假設業主違反按揭條款,租戶提出解約後,需要在10日內把按金發還對方。
  • (九)該樓內之一切原來設備及間隔,租客必須徵得出租人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 不過,除非協議中載有意思相反的明確條款,一些隱含的業主和租客權責會自動適用於租約,例如業主有確保租客在租賃期內能夠享用物業,以及出租物業適合居住的責任。

租客宜向業主或土地註冊處查詢出租單位是否屬按揭的物業。 如果是,租客應要求業主查詢銀行是否已同意出租物業。 一般銀行的按揭契約訂明,業主須獲銀行同意,纔可將己做按揭的物業出租,否則銀行不會認可租客的租住權。 如果業主未獲銀行同意,便將單位出租,日後業主一旦停止供款,而銀行沒收出租單位,租客將無權繼續租住該出租單位,而且可能無法討回按金。 準業主和準租客在簽立正式租約(即租契 / 租賃協議)之前,可先訂立臨時租約。 簽署這份文件後,即表示準業主同意在未來出租有關物業,而準租客亦同意在未來承租物業。

正式租約: 當雙方簽署正式租約之前,業主有時會要求租客簽署一份類似臨時租約的文件(可能會被稱為「租契協議」或「租約確定書」)。簽署這份文件有甚麼後果?

簽署正式租約時,業主一般都會要求租客支付按金與上期,雖然法例沒有硬性規定金額,但金額通常會是「兩個月租金作按金,以及預先支付首個月租金」,即合共三個月的租金金額。 然而,市場有九成未完按揭契而放租的單位,都沒有向銀行申報,租客須自行衡量風險。 租約應訂明業主是否容許租客更改出租單位內的裝置或間隔。 一般來說,未經業主書面同意,租客不得更改出租單位內的間隔、裝置或作任何加建。 當然,租客欲更改出租單位內的間隔、裝置或作任何加建工程,還須查明法例有沒有限制,以免違法和確保安全。 「住宅租約不求人:電子資料冊」(下稱「資料冊」)旨為協助市民大衆在無需聘用律師的情況下仍能自行草擬及簽訂有效住宅租賃協議。

租客須自投風災、水、火、盜竊及意外保險,租客如有任何損失,出租人不負任何責任。 (六)該樓之物業稅由出租人支付,差餉、地稅、地租、管理費均由出租人支付,其他水、電、泵、電話等雜費均由租客支付。 【收租指南】教你6招遠離「租霸」 業主找租客如像僱主聘請員工一樣,簽約前應留意對方的家庭、工作背景、衣著及談吐舉止等,例如租住單位的人數及彼此之間的關係,是否多在家用膳及有否…

正式租約: 終止租賃

出租物業按揭會較一般按揭更為嚴格,既不能申請按揭保險,最高又只能承造五成按揭。 簽租約時要考慮租期長短、起租期及租約屆滿期,一般租期為兩年,但要列明如果中途終止租約,需要何時通知及繳付代通知金金額。 正式租約2025 如果租約完滿後租客有優先續租權,需要列明行使的時間、可續租的年期及可調整金額,避免日後出現爭拗。

正式租約: 簽署租約之前應注意的事項

如租客欠租超過十五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繳交水電費等,出租人有權拒絕供應食水及電力給租客。 (十二)租客不得拒絕出租人派遣之人員,在適當時間入屋檢視該樓宇近況或進行任何修理工程。 當合約屆滿或終止前兩個月,出租人在不幹擾原則下,租客須準許出人持有書面證明書之人士,在合理之時間內進入該樓視察。 (十)該樓一切間窗,廚房及浴室之設備,如潔具、水喉、水渠等如有損壞,租客須負責修理或賠償。 正式租約2025 如租客因疏忽而毀壞本樓之設備,損及別人之傢具衣物或傷害其他人等,租客須負責賠償。

正式租約: 注意事項五:簽正約與按金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在市旺時,一般業主取態也會較強硬,租客可再看看單位能否包括額外家電或傢俱,甚至免租期,當然這也要業主同意。 為保障業主與租客的權益,租約中應訂明立約任何一方,如違反其中已協定的任何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該租約。 地契、入夥紙和大廈公契就物業單位的用途設有某種限制。

正式租約: 注意事項三:議租與免租期

假如發覺有損壞之處,應正式通知業主,或要求業主在交樓前修理妥當。 正式租約2025 臨時租約一般會訂明若干日子內要簽正式租約,否則違約一方被視為撻訂,對方可沒收租金。 由於代理在當中已提供服務,故通常臨時租約亦會列明,撻訂方亦須負責支付所有代理佣金。 至於訂金,法例沒有硬性規定,但一般是一個月的租金金額。 不少業主和租客出租或租住樓字時,都沒有訂立一份詳細的租約。 正式租約 他們大多隻會採用坊間出售的簡單標準租約,有些甚至只有口頭協議,沒有簽訂任何租約。

正式租約: 地產代理專用訂明表格 Prescribed forms

租客可要求訂明,在按金轉交予新業主前,原業主須向租客提供新業主的書面承諾,同意會按租約原有條件退還按金予租客。 除了簽署臨時租約外,另一可能會出現的情況是:租客被要求簽署一份名為「租賃要約」(Offer to Lease)的文件,然後再交由業主簽署(即由業主接受有關租賃)。 正式租約 實際上,簽署「租賃要約」的後果類似簽署臨時租約。 在簽署這份文件後,若果其中一方隨後拒絕簽署正式租約,另一方便可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命令,亦即申請法庭命令去強制違約一方履行臨時租約所訂明的責任。 根據具體情況,有些人也可以在地產代理的協助下,用他所提供標準格式的租約來記錄雙方同意的條款,並包括他們希望增加的任何附加條款。

正式租約: 我們提供免費或付費服務:

社聯早前嘗試製作「劏房租金水平參考站(Beta)」,透過收集劏房戶的住屋租金、地區及設施等資料所製成,藉此幫助公眾以較客觀的數據瞭解租務市場。 黃和平表示,如何把起始租金加入條例中仍有待各界共同探討,而現時政府亦可透過提升資訊透明度,以助市民、尤其是弱勢基層掌握租務市場資訊。 他稱,自去年1月,所有新簽劏房租約須向差估署提交租賃通知書,政府擁有最完備的劏房租務市場資訊,應主動發布有關數據。 不過,除非協議中載有意思相反的明確條款,一些隱含的業主和租客權責會自動適用於租約,例如業主有確保租客在租賃期內能夠享用物業,以及出租物業適合居住的責任。 你須瞭解作為業主的權利和責任,以及注意下列各項要點,以確保出租過程順利進行。

正式租約: 服務

他又指很多劏房居民其實未必掌握條例具體內容,不知道自身有何合理權益,而劏房戶相對弱勢,缺乏議價能力,因此署方亦應加強宣傳工作。 【疫市租樓】疫情影響下 能否要求業主減租或解除租約? 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經濟面臨下行壓力,部分租客因為疫情短時間內難以回港居住,加上收入與生活都面臨困難,期望業主能減租以共渡難關。 應詢問和了解自己有權使用哪些公共設備或會所設施。 如果單位連同傢俬、電器一併出租,應檢查那些裝置的狀況,並根據清單逐項點妥,纔可接納。 (十四)租客需依照水電分錶耗量付款,由租客之間平攤費用。

正式租約: 印花稅

租客可於該日期前至少一個月,向業主送達過渡性終止通知書,以終止租賃。 (七)本樓祇準作住宅之用,租客不得在該樓貯存違禁品或幹一切觸犯本港政府法例之事,倘經發覺,即報有關當局究辦。 租客不得有喧嘩或擾亂鄰居或合租住客安寧之舉動,倘經別戶投訴,租客仍喧擾如前,出租人有權立令租客遷出。 另外,如果合租住客之間發生任何爭拗,出租人保留最終裁決的權利,並有權立令滋事者立即遷出,按金不予退回。 正式租約 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綜觀條例實施至今,執法情況未如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