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租約2025詳細懶人包!(小編貼心推薦)

大廈公契乃一份對一幢樓宇內所有單位的擁有人均具有約束力的協議。 假若租客僅是把物業用作未獲準許的用途,業主可能面對的最壞境況也只限於金錢損失及賠償。 但如果業主知道租客在物業內從事非法活動 ,例如經營賭場或賣淫場所,而不聞不問,業主可能會面對刑事檢控,後果就不僅限於金錢損失及賠償,更可能會被留下案底及入獄。 因此,若業主得悉租客在出租物業內從事非法活動,應立即報警。 更重要的後果就是,在民事訴訟案件中,未經加蓋印花的租賃文件可能不被法庭接納為證據。 一般租約 也就是說,在法庭內,立約一方若要針對另一方(即違反租賃協議或租契的一方)執行租賃文件的條款,可能極不容易。

  • 業主在放租時,可要求準租客出示工作及入息證明,甚至可向租客索取過往的交租記錄,以確保是準時交租的好租客。
  • 既然業主沒有佔用物業,當然不能強求業主就其不知悉的損毀負上責任。
  • 臨時租約亦是一份合約,所以必須符合訂立一般合約的條件。
  • 不過代理盤源始終較多,若不合適代理很快可以推薦下一個單位,節省很多時間。
  • 如果打算搬走,你最早也只能夠在第11個月之後,提前一個月向房東提出解約。

(十五)租客收到出租人交來該樓大門及房門信箱鎖匙共 條,將來租客遷出時,必須全部交回出租人,如有遺失,必須照樣配妥不得異議。 (十四)租客需依照水電分錶耗量付款,由租客之間平攤費用。 如租客欠租超過十五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繳交水電費等,出租人有權拒絕供應食水及電力給租客。

一般租約: 業主與租客均同意為現有租約績期。除租金外,雙方已就所有其他條款達成協議。有甚麼方法可友好地解決有關租金的問題?

尋找租盤時可以多看幾個盤,貨比三家絕對有利無害。 此外,在上門睇樓前亦應先查證一下該樓盤或鄰近單位是否屬於凶宅,坊間有不少大眾免費查閱的凶宅網頁,大家可以善加利用,但相關資料未必齊全,只可作參考之用。 根據《2004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你和業主皆可自行決定是否就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租賃協議續約。

為避免律師同時代表雙方可能出現利益衝突,或因其他需要,租客可自行聘請代表律師。 總括而言,只要在簽訂租約前,業主與租客保持良好溝通,在租約白紙黑字釐清權責,便能減少日後爭拗。 出租物業按揭會較一般按揭更為嚴格,既不能申請按揭保險,最高又只能承造五成按揭。

一般租約: VII. 維修/保養的責任

由於代理在當中已提供服務,故通常臨時租約亦會列明,撻訂方亦須負責支付所有代理佣金。 至於訂金,法例沒有硬性規定,但一般是一個月的租金金額。 然而,市場有九成未完按揭契而放租的單位,都沒有向銀行申報,租客須自行衡量風險。

有關所謂「土地權益」的概念,可以大廈外牆為例說明。 外牆乃一垂直的平面,所以不是土地,因此也無從產生土地權益。 大廈外牆的權利及權益擁有人可以發出特許權,容許特許權持有人使用外牆,卻不能把外牆租出。

一般租約: 業主放租樓盤須知

另外,亦有一類常見於工商物業的租約,租約條款容許租客有一個「續租權」,在固定租期後予業主及租客以市值租金或預先訂好的租金洽談新租約。 因工商物業的租客花費在裝修的開支較大,這類條款保障租客有優先續約權利。 一般租約 經常聽到不少業主問,我的租約已到了「生約」期,可否立刻調整租金? 其實業主與租客可否在租期內調整租金,主要看租約條款有否給予雙方調整租金的權利。 事實上,就租務事項來說,很多人在簽署一些標準租約時,不但沒有獲取法律意見,甚至沒有細閱其內容。

一般租約: 租賃的主要特徵

有不少剛踏入社會的「新鮮人」,又或者是新婚夫婦,在最初資金不足下,均喜歡透過租樓來解決居住問題。 亦有部分租樓一族,因為擔心經濟週期下滑,或者不想被供樓「綁死」,所以選擇租樓。 值得留意的是,其實租樓有很多程序及細節位需要注意,例如睇樓流程、租約釐訂、支付按金等,下文將為大家羅列所需注意事項,希望讓大家租得安心。 在市旺時,一般業主取態也會較強硬,租客可再看看單位能否包括額外家電或傢俱,甚至免租期,當然這也要業主同意。 技術上來說,由於租客並非大廈單位的擁有人,的確沒有任何依大廈公契而得的權利。 但這並不會妨礙大廈的管理人(或業主立案法團)行使大廈公契所賦予的權力。

一般租約: 業主的權利及責任

反過來說, 中斷租期條款賦予立約方在經過某段時間,或在發生某類事件後,終止租賃的權利。 一般的大廈公契都會述明,單位擁有人不可引起或容許他人(即包括擁有人及其租客)引起對大廈其餘佔用人的滋擾。 因此,大廈管理人可在符合大廈公契的規定下,作出任何所需行動,包括採取訴訟行動,以阻止那位滋擾他人的鄰居。

一般租約: 租金、釐印印花稅稅率

不過值得留意的是放租物業會衍生不同開支,包括:管理費、印花稅、裝修費用、差餉、地租、佣金及釐印等等。 一般租約 換言之,傳統計算的租金回報公式未必能夠反映實際回報率。 如果選擇好地區、計算好回報後,真的要部署買樓收租,究竟自己要支付什麼費用? 除了要預備首期外,也需要支付經紀佣金、律師費、印花稅、查冊費用外,放租時也要支付租樓佣金,並替租客繳交管理費、差餉、地租、及每年申報印花稅。

一般租約: 服務

業主或租客均可利用差餉物業估價署及地政總署提供的多項網上服務,繳付差餉及地租/地稅。 租期完結後,原有的租賃協議可說已成為廢紙,其所載條款對雙方已無約束力。 假如「租客」繼續留在該物業,「業主」亦無反對,雙方的關係將演變成所謂容受性租賃,亦即「業主」容忍「租客」繼續留在該物業。 嚴格來說,這根本不是租賃,因為「業主」根本沒有明確同意把該物業出租;「租客」也不過是佔用人。 一般租約 在法律上來說,容受性租賃的性質含糊不清,因為雙方皆對其權利和責任不清不楚。 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盡早簽立新的租賃文件,詳列彼此的權利和責任。

一般租約: 租約的印花稅(釐印稅)

由於每棟大廈的公契都不一樣,所以大家應該因應自己的個別情形,以及相應的大廈公契作出判斷或諮詢專業法律意見。 一般租約2025 遇到麻煩租客的確令人頭痛,所以各位業主應多花時間留意租客的職業或背景,並妥善保存租金紀錄,以便日後有機會要透過法律途徑追討租金。 一般租約 亦有租樓人士不想動用原本的資產配置,打亂投資或儲蓄計劃,會選擇借私人貸款,此時就要好好選擇貸款,比較利率及條款,否則多付的利息開支隨時等於一個月租。 由於要搬屋、搬傢俬等種種原因,簽約後可能需時搬入,這時候便要與業主商討何時起租。

一般租約: 物業放租流程

假若住宅用物業被用作商業用途,自然也出現比預期為多的訪客。 訪客遇上與該物業有關的意外,並因而對業主作出申索的機會也會相應增加。 妥善草擬的租賃文件都會列明,租客若違反該文件的條款,則須就因之而起所有對業主的申索及責任作出補償。

一般租約: 香港租屋注意事項

在此情況下,按金亦不足以補償所欠租金以及把物業回復原狀的所需費用。 在這種情況下,「市值租金」的概念或許可以派上用場。 所謂市值租金,乃由雙方共同委任的獨立專業估價測量師,釐定有關物業在當時市場所值的租金。 這個做法的最大好處就是,雙方可避免無休止而無建樹的討價還價,而儘速並友好地解決問題。 當然,有關物業必具相當份量的租值,才值得聘用測量師為其估價。

如果委託地產代理放租的話, 一般佣金是首月租金的50%,即是說,如果你的單位放租租金是每月$10,000元的話, 那麼佣金便是$5,000! 所以,香港越來越多業主也試自己把單位放租,我自己以前也是地產代理,很明白業主放租有一些需知及要注意的事項,總括來講,在網上放租盤時,業主必須注意有以下7件。 作為物業的擁有人,業主當然有權把物業出售。

分區地政處會同時處理所收到的全部有效申請,包括諮詢相關決策局是否就該等申請給予政策支持。 一般租約 假如地政總署就同一空置用地收到多宗租用申請,並有多於一宗申請獲得所需的政策支持,地政總署會把該個案提交發展局,尋求指示。 承租人不論是以修訂書還是以換地條件修訂土地契約,均須繳付土地補價;該筆補價須反映地價在修訂前後的差距。

本條款的運作,將無礙於雙方就任何事前已提出的申索或因違反本協議所述的協定、規定、條款及條件而引申的權利和補償。 在本條例中,「必需的修葺」意指如租客與業主有契諾(根據合約條文規定)將物業修葺以維持於可租用的狀況,則 租客必須作出的修葺。 此外,業主可向租客討回有關維修費用,但要視乎租約條款或其他協議而定。

一般租約: 契約期間

如你沒有和新業主重新簽訂租賃協議,原有協議上的條款將繼續生效。 請注意釐清由舊業主或新業主履行歸還租賃按金的責任。 你和業主需在租賃協議訂定租金和按金金額、租賃期、以及業主會否提供傢俱、電器等詳情,也應列明各自的權利和責任。 不過,除非協議中載有意思相反的明確條款,一些隱含的業主和租客權責會自動適用於租約,例如租客有合理及適當地使用租住物業的責任。 於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固定租期租賃合約將於租期屆滿後終止,業主及租客均無須發出終止通知書。

一般租約: 租約應列明的 13 項條款

【業主減租】拆解印花稅7大疑問 業主與租客訂立租賃協議必須支付印花稅,而近月受新冠肺炎影響,不少業主願意減租紓緩租客負擔,在法例上是否需要更新租約及打釐印? 一般來說,租金包含管理費和差餉,而水電煤並不是包含在內,故要留意租約是否列明。 一般租約 而且,亦要留意誰負責某些維修費用,通常電器損壞由租客負擔,樓宇結構問題則由業主負責。 到了簽署租約,租客需要帶備以下文件:包括身份證、工作證明文件,如糧單、稅單、工作證、強積金供款單等,以證明自己有穩定收入。 一般租約2025 業主與租戶需要簽署CR109表格,即是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

一般租約: 簽訂租賃協議

房委會轄下公屋或香港房屋協會轄下出租屋邨單位整個租戶家庭(包括一人家庭)的公屋申請將不獲接納。 若因增加或刪除現有公屋/房協出租單位的戶籍或公屋申請內的家庭成員以致整個公屋租戶/出租單位家庭與公屋申請相同,即使已獲登記的公屋申請亦會被取消。 由香港大學法律系講師和學生的團隊所起草的住宅租約範本現已在社區法網上發布。 請參閱「住宅租約不求人:電子資料冊」以供參考。 若委託獨家代理,業主要注意在協議有效期內,透過另一名地產代理租出物業,該獨家代理有權向業主收取佣金。 二房東和三房客簽訂分租租約前,應清楚暸解有否違反與業主簽訂的租約。

租賃協議的各方只須簽署該協議,而毋須蓋上小紅章及互相交換該租賃協議。 但為保障雙方利益,最穩妥的做法還是簽署一式兩份的協議並將其互相交換。 常用的租賃文件包括租賃協議(tenancy 一般租約 agreement)及租契(lease)。 雖然租賃協議及租契兩詞經常被當作同義詞使用(亦經常被統稱為「租約」),其實技術上來說,兩者並不相同。

一般租約: 聽說有人冒稱物業擁有人出租物業,但當準租客交付按金及租金上期後,該「業主」便消失無蹤。假如我有意租用物業,我怎能確定那位「業主」是該物業的真正擁有人?

值得留意一點,買資產計回報,有人更著重看升值。 這一點,無論投資樓市、股票、或者外幣都類近效果;但不同的是,買樓還可藉助槓桿效應,透過承造按揭,而無須全額支付,反觀買股票或外幣就多數也需要。 其實也等於換個角度問,就是買樓收租做幾多成按揭? 根據金管局政策,買樓投資最高按揭成數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