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僱員拒絕合作,沒有填妥登記表格或把表格交回,僱主仍應該在60日期限屆滿前,把未填妥的登記表送交受託人,以履行僱主責任,而該名僱員的供款將會按計劃的「預設投資」來投資。 只要符合上述的年齡和受僱日期的規定,僱主便須於他們受僱的首60日內為他們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及按時供款。 正如剛才提到的一些大型零售企業,會統一在員工入職時便登記供款以節省行政成本,即使員工可能在 60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天內離職,這是解決方法的一種。 另外,目前也越來越多公司會選擇將薪酬、強積金、僱員保險等工作外判出去讓人力資源公司進行,利用短期HR支援方案將行政工作轉移給人力資源公司處理,減少企業的行政成本。 如僱員拒絕/沒有填妥登記表格或把表格交回,僱主仍應該在60日期限屆滿前,把未填妥的登記表送交受託人,以履行僱主責任,而該名僱員的供款將會按計劃的「預設投資」來投資。
- 問 : 公 司 聘 請 了 一 名 員 工 , 今 年 剛 好 65歲 。
- 由於公積金計劃由僱主營辦,投資組合由僱主決定,而強積金制度則由僱主選擇強積金計劃,僱員負責揀選計劃內的投資組合。
- 現在您對強積金已有基本認識,讓我們深入探討您必須要做的事項(即您的法律義務)以及您作為僱主可享有之事宜(您的權利),包括:開設強積金帳戶、向強積金帳戶供款和強積金稅項扣除。
- 飲食業或建造業的一般僱員(即非臨時僱員)亦可參加計劃,供款計算與其他一般僱員相同。
-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昨日表示,美方氣球非法進入別國領空,司空見慣,單在去年以來,美方高空氣球未經中國相關部門批准,十多次非法飛越中國領空,美國纔是當之無愧世界最大間諜慣犯。
- 首先在供樓津貼方面,如果公務員受惠於2000年6月前的舊制,津貼是實報實銷,而且以固定金額計算。
- 答: 一般而言,對於每星期五天/五天半/六天上班,或是長短周工作的公務員,他們如放取 12 天或以下的假期,會按工作日計算,即缺勤一個工作日,會扣減一天假期。
這種計劃透過匯集不同加入計劃的僱主及其僱員以及自僱人士的供款,以在投資方面實現規模經濟。 它對加入集成信託計劃的僱員、自僱人士,以及有從其他計劃轉移病假和個人年假等累算福利的人士所開設。 香港被譽為亞洲首要的金融中心,是一個受歡迎的商業地點。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試用期也需要供強積金
港英政府更分別於1987年5月13日、1991年7月10日、1993年12月15日舉行的立法局會議上討論公積金的可行性,但意見存在分歧。 港英期間政府進行過公眾諮詢,仍不獲社會普遍支持,主要因為受制於巨額款項,害怕令政府財政出現不穩定。 1995年1月,港英政府宣佈,由於人口老化等原因使公眾對老年退休金計劃的意見過於分歧,當局放棄推行老年退休金計劃。 1995年3月8日港英政府在立法局提出私營公積金計劃,1995年7月27日立法局順利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2000年12月1日強制性公積金(簡稱「強積金」)制度實施。
現時屬公務員編制的退休保障是公務員退休金及公積金制度,雖然有部份公務員使用強積金制度,但他們所受的影響相對較小,因此他們對強積金制度的問題未有太大關注。 政府面對社會對強積金的強烈批評,始於2016 年5月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推出「預設投資策略」的法案,以針對強積金「高收費」的問題。 當時有多名議員提出有關議案修正案,當中包括「核心累積基金」的按年計算平均投資回報率 ,在每5年內不少於同期的消費物價指數的增幅 ,以加強保障打工仔的保障,但被否決。 就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的問題,政府相應提出方案諮詢各界,惟方案仍未落實推出。 2012年11月1日起實施僱員自選安排 (強積金半自由行),僱員可於每個公曆年一次,選擇全數一筆過把現時受僱工作期間作出的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轉移至自選的受託人及強積金計劃。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強積金什麼時候需要開始「登記」和「供款」?「免供款期」又是什麼?
只要臨時僱員繼續留在這兩個行業工作,而新舊僱主都加入相同的行業計劃,僱員轉工時就無須更改計劃。 供款,而你要提供外地居住證明及永久離港的法定聲明,如被發現作出虛假陳述,有機會被檢控。 所以短暫離開香港者則不可早提取強積金供款,詳情可以參考另一邊關於強積金退休安排的文章。
隨着香港人口老化,2011年,65歲或以上人士佔總人口13%;2021年,所佔比例增至20%;預計到2041年,更會高達30%。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在強積金制度實施之前,香港社會約340萬的就業人士中,只有約三分一人享有退休保障。 在強積金制度實施以後,直至2012年為止,近九成就業人士已獲得某程度的退休保障。 截至2012年9月底,全港接近100%的僱主及僱員、以及68%的自僱人士已參加強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的資產淨值總計達4,124.8億港元。 工作超時津貼不是固定的,銀行會以過去六個月平均數計算;如果申請九成按揭,這些非固定收入不能當入息。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新制 公務員福利】公務員公積金計劃 (退休福利/入職條款/新長期聘用/強制性公積金/政府自願供款/特點/年資/累進供款率/連續服務滿10年享累算權益/Civil Service Provident Fund Scheme, CSPF) …… !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問及,新制公務員沒長俸及退休金,是否降低公務員留任的吸引力。 聶德權表示,公務員辭職各有不同原因,又指新制公務員雖然沒有退休金,但仍有待遇比強積金優厚的公職金。 他認為年輕一代改變就業文化,很少會同一份工作做到退休。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有關法規
計算及供款是相當複雜的,特別是對首次接觸的人而言。 僱主需記著僱員受僱期的首 60天、首30天和(不完整)糧期,以及每月供款日。 如果無法透過書面通知或付款結算書在僱員受僱期的最後一天通知受託人,僱主首次違例將被處以$5000罰款,如再犯將被處以最多$20000罰款。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Q12: 公司要派我返大陸工作一兩年,我還要強積金供款嗎?
僱員需在表格上表明所選取的投資組合,並在表格上簽署。 其後,僱主需把填妥的表格交予受託人,以便為僱員開立強積金帳戶。 對沖政策科負責制訂有關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即強積金「對沖」安排)的政策。 政府的僱員,除獲得豁免外,均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稱《強積金條例》)的規管,必須參加一個註冊的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計劃。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公務員按揭和壓力測試計法
免供款期是指僱員無須為僱用期首30日的供款,及緊接該30日免供款期後的首個不完整工資期作出僱員部分的供款(如僱員的工資期是一個月或短於一個月),但僱主部分的供款須由僱員上班的第一天起計算。 簡單來說,僱員在受僱的首三十日和首個不完整工資期,不用為強積金供款。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2025 不過,要達到將來價值400萬元,假設讀者現在完全沒有儲蓄或資金作投資用途,純粹單靠每月薪金剩下來的資金,投資20年,每年回報率5%,每月投資額也需高於16,500元,佔這位讀者目前薪金66%。 如僱員符合上述條件,僱主必須讓僱員放有薪病假,並將領取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疾病津貼日數,從僱員所累積的有薪病假總日數中扣除。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公務員署任職位分3種:
強積金供款的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為每月7,100港元。 每月賺取超過HK$30,000的僱員,僱主和僱員的強制性供款上限均為HK$1,500,自僱人士供款上限為每年HK$300,000。 僱員可於每年一次把供款戶口的僱員供款部分的所有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計劃。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一般而言,累算權益須保存至計劃成員年屆65歲退休年齡方可提取。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假期折算的現金
根據法例,如果僱員入職的公司同時提供強積金及公積金計劃,該僱主必須在員工上班後的10天內,向員工提供兩種計劃的詳細資料,讓僱員自行選擇。 員工作出決定後,必須於上班後的30天內以書面通知僱主有關決定,否則會自動被視作選擇參加強積金。 現時,《僱傭條例》(第57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及《職業退休計劃條例》(第426章)各有條文,容許僱主使用他們就強積金計劃或職業退休計劃所作供款的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服金。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取消上述的「對沖」安排,以改善僱員的退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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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申請人須分開向每個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及所需文件,而每個受託人所須的表格及文件格式可能有所不同。 舉例說,如同時擁有宏利、AIA、中銀及BCT四個戶口的人士,須分開四份申請。 有鑑近月因「永久離港」而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人士按季升72%,令市民更關注提早取回強積金計劃的申請資格、所須文件以及移民以外可提早取回強積金的其他情況。 2021年,香港政府宣佈不承認BN護照為身份證明,其後積金局發出聲明指強積金計劃成員,不能依賴BNO護照或其相關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 公務員 強積金 十年
強積金整合通常都不收取手續費,但在選擇新強積金計劃的時候,需要參考基金種類、過往回報表現和收費水平,以及日後更改投資選項時是否方便等等,多作比較,才選擇最適合自己日後投資需要和管理的計劃。 公務員強積金試用期2025 而在強積金之外,現時有部分獲得豁免的公司亦有提供公積金計劃,讓僱員選擇參加強積金或公積金。 兩者雖同是為僱員設立的職業退休保障計劃,但內容各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