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是指曾發生枉死、他殺、含冤或恨而自殺等非自然死亡事件,同時伴隨人們的相關心理因素 或是靈異事件頻傳的建築物。 以靈學角度來說,這些都是因兇殺案、災難不甘而死的冤魂想要報復、抓交替、留戀人間或不甘心等各種不可知的理由。 此類建築物通常令住戶心生畏怖,有所忌諱,因而價格偏低。 然而,從自然科學的角度來看,許多研究已表明這些靈異事件通常是由該建築物的建築結構或材料,或人類心理作祟所導致。
- 例如當初房屋的市價值約500萬,而Y買受時給付了約500萬元上下左右的金額,金額差距不大,且Y也證稱的確不知房屋為凶宅,這時法院多半會認定Y屬於善意買受的第三人,不用負擔對Z的損害賠償責任。
- 但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判斷房屋是否成為凶宅,應考量「事件發生經過、事件經過時間長短」等因素,並不以內政部函釋規範為必備要件。
- 查○○○係墜落系爭建物電梯井死亡,又電梯井之性質為不屬專有部分而供區分所有權人共同使用之共用部分,並非系爭建物專有部分,則原告所購買之標的物顯非一般所謂之凶宅,依房屋市場之通常觀念,即難謂有經濟性之價值減損,而影響其市場價格。
- 坊間亦流傳有人會帶寵物睇樓,如毛孩突然表現異常便可能是單位有問題。
這樣的建築,特別能適應當地氣候,也能存在得更久,漸少建築材料的浪費。 換句話說,當房子的裡外,都以順應天地、日月能量的風水來設計,不只為使用者創造出最佳配置,更能省錢、省力、省時,避免不必要、不實用的⼀切浪費。 謹慎發言:在TNL網路沙龍,除了言論自由之外,我們期待你對自己的所有發言抱持負責任的態度。
什麼是凶宅: 「凶宅」的定義是什麼?買房路上該如何避免踩雷?房市達人:最簡單有效的方法是這招…
坊閒流傳,由於動物所聽所聞的頻道和靈體相近,如果帶同狗隻睇樓,可以從其反應得知單位有沒有「朋友仔」。 葉春智解釋,凶宅的買家通常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口袋比較淺的人,「窮到不怕鬼」;他們迫於預算考量,且多自認沒做虧心事,買兇宅來遮風蔽雨倒也心安理得。 剛剛過去的國慶黃金周,北望長城人山人海,南眺天涯海角人潮洶湧,各大景點都是擠滿了旅行放鬆的人們。 而香港樓市則在這期間頻頻推售新盤,其中不乏低… 【全港】被遺忘的世外桃源,香港人夢寐以求的“度假生活”…
後來該名女性投訴媒體,控告法院與銀行隱匿凶宅資訊,才促成法拍屋需標註凶宅的改革。 打個比方,某社區一間正常的房屋總價一千萬,買方只需拿出二百萬自備款,剩下的申請銀貸即可。 但同社區、同坪數的房屋若成凶宅,雖然總價打六折只要六百萬,但買方需一次拿六百萬出來,沒辦法向銀行貸款。 一般人買房子,通常可以向銀行申請七到八成貸款,自己只要籌足二到三成自備款即可,隨後二、三十年再慢慢攤還房貸。 但凶宅卻非如此,幾乎所有的銀行都拒貸凶宅物件,代表若想買兇宅,必需拿出全額購屋款。 葉春智說:「如果賣方主動誠實揭露凶宅,那往往有『儘快處掉麻煩』的心態,價格通常很便宜;正因價格比市價低很多,所以待售期非常短,大多在幾天到一、二週內就會有人接手。除非是兇殺手段極為殘忍的物件,纔可能出現拖很久還賣不掉的狀況。
什麼是凶宅: 凶宅資訊如何查詢?下列方法供你參考
而在比利時一座著名的凶宅只建造50餘年,完全是當代文明的產物。 這是建在布魯塞爾遠郊的一幢現代化別墅,建成後主人搬進後不久就出現程度不同的頭痛、精神恍惚,女主人甚至出現嚴重的精神錯亂,最終因心智發瘋而跳崖自殺,別的人搬出別墅後精神病狀竟不治而愈。 印度:在印度也有這樣的凶宅,並且不止一幢,而是連成一片的住宅羣。 傳說那些人在死去的時候,撕破自己的衣服,抓爛自己的皮肉,含糊不清而又聲嘶力竭地呼叫着人們並不認識的某個人的名字。 當地人認爲死者所指的那個人是一個古老的神靈,而那片地方就是神靈的領地。
- 除業主外,任何人在單位內身故,無論是否死於非命,亦不會紀錄在政府部門或法律機構的文件上,只有業主去世纔有機會在物業查冊中找到記錄,而主要原因是方便業主後人承繼遺產。
- 對租屋族或購屋族來說,不論是租賃或是購買房屋,除了預算、地點考量,許多人敬而遠之的,還有「有故事」的房子。
- 其實,「凶宅」在法律上並沒有定義,不同人對「凶宅」的定義或亦有所不同,對一般人而言,凶宅是有人在單位內死於非命,如枉死、他殺等,或是非自然性死亡如跳樓或燒炭等自殺事件,但那些因自然死亡,如老死病死等則不算是凶宅。
- 但最近幾年,凶宅由於具有「能以相對便宜很多的房租入住」等優點頗受好評,在媒體中亮相的機會也增加了不少。
- 如採取上述方法後,買房時對房屋的情況仍然存在疑慮,可以通過提升違約金的方式強化賣方責任,敦促賣方如實告知相關信息。
- 凶宅的最大魅力在於房租(或售價)設定得比較低。
凶宅不論如何轉手買賣,對於凶宅的定義不會因此改變,故買賣凶宅,賣方有告知買方的義務。 凶宅物業通常不受買家與租戶歡迎,所以該樓價與租金是反常地低於市場價,且銀行通常不願意承作凶宅的房屋貸款。 什麼是凶宅 例如曾任立法委員及臺北市政府勞工局長蘇盈貴其在高雄的住宅即為凶宅。 什麼是凶宅2025 而有些凶宅則會改為宗教場所,例如方保芳外科診所命案後,發生命案的診所改為佛堂;林義雄住宅兇殺案後該住宅改為基督教教堂。
什麼是凶宅: 銀行是否很難批出凶宅按揭?
待觀察:因為內政部釋疑的法律位階不是很高(憲法>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所以凶宅出現爭議時由法院做最後判定,所以還需再觀察。 仔細想來,本文之所以作為選題能夠成立,也正因為人們還在把凶宅當作一種「奇特的存在」。 如果凶宅已被社會普遍接受,成為住宅的眾多特點之一,那麼這樣的稿子也就不成立了。
什麼是凶宅: 你不想買到的房子!到底「凶宅」定義是什麼?
地產代理不能刻意隱瞞事實,否則,業主日後可以循此追究責任和賠償。 甚至,買家可以在簽署臨時合約時,要求代理額外簽字證明單位並不是凶宅,簽字後代表他需要付上法律責任。 什麼是凶宅 至於從業員有無責任向買家透露打算購入的單位曾涉及命案或係咪凶宅,不能一概而論,要視乎個別個案的實際情形而定。
什麼是凶宅: 房屋租賃契約書怎麼寫?房東簽約該注意什麼?最新租約範本一次下載!
第二種是以欺詐為由請求撤銷合同,該路徑以買方陷入購買“凶宅”的錯誤認識由於賣方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為必要。 兩種路徑不同,但殊途同歸,均可實現退房的目的。 如採取上述方法後,買房時對房屋的情況仍然存在疑慮,可以通過提升違約金的方式強化賣方責任,敦促賣方如實告知相關信息。 喬王,臺大經濟系/臺科大科管所畢業,原本是銀行儲備幹部及總行PM,為了追求理想生活,大膽放棄了年薪百萬的工作,成為一名自由工作者。 目前同時經營部落格、Podcast、房地產及線上課程,專門幫助小資上班族達成人生三件事:理財 x 買房 x 斜槓。 目前在Hahow好學校開設6門線上課程(含輔導其他講師),也曾受邀到富邦銀行、臺北大學、臺北市立大學、臺北市立教育大學、臺灣科技大學、龍華科技大學、臺灣西門子、三商美邦、天地人文創等機構演講,累積學員至少3000位以上。
什麼是凶宅: 凶宅會影響房價?
凶宅在法律上是沒有白紙黑字的嚴謹規範,目前多是依照交易慣例、內政部函示及不動產說明書來判斷。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物專有部分於賣方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的情形,都必須記載。 「凶宅」並不是法律上的專有名詞,目前一般人對於凶宅的概念都是以「房屋內是否有人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為標準。 什麼是凶宅2025 實務上,有關凶宅的買賣、糾紛非常的多,而內政部官員、民眾、房屋仲介,乃至法院的判決對於凶宅的見解也都不盡相同,這些現象與爭議往往都出自大家對於凶宅的定義及範圍認定有差異。 因為有多種看法,內容較繁雜,以下先說明凶宅的定義,關於凶宅的範圍及買或租到凶宅可以主張的權利,請見另兩篇文章。 是縱然系爭預售屋興建過程中曾發生系爭工安意外,衡諸一般交易觀念,難謂系爭工安意外係屬非自然事故,而有導致系爭預售屋之價值、效用、品質減損之物之瑕疵情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3439號民事判決參照)。
什麼是凶宅: 法院實務認定:
以2012年在電視節目《北野誠的你們不要去啊》企劃中試住大阪的凶宅為開端,到目前為止入住過大阪、千葉、東京、沖繩等地的12家凶宅。 2018年,他將自己的凶宅試住體驗寫成處女作《凶宅怪談 恐怖的房間佈局》(二見書房出版)出版,成為銷量超過10萬冊的暢銷書,並於2020年8月拍成了電影。 電影《凶宅怪談:人可怕還是鬼可怕?》票房收入超過23億日元,成為一部賣座恐怖片。 什麼是凶宅2025 其他作品還有《異界探訪記 恐怖之旅》《凶宅怪談:人可怕還是鬼可怕?2》(均由二見書房出版)。 消息傳出後,不少網友立即發文警告,表示該公司根本是詐騙集團。
什麼是凶宅: 凶宅網有哪些?
一些凶宅網,例如千居的全港凶宅名單,會大概將住宅地址和意外事件列出,買家可以自行判斷嚴重程度,但進一步的查證還是要靠銀行。 答案也是否定的,因為內政部函釋內容就像「學術或官僚象牙塔裡生出來的外星生物」,既不嚴謹、規範的層面太狹窄,對凶宅認定又跟人民認知差距過大,稱不上是健全的規範。 法官對於凶宅的見解,與內政部南轅北轍是司空見慣的事。 一四年間,北市徐姓房東將位在十三樓房子出租給李姓男子,李姓男子的母親在租屋處跳樓自殺,房東便向李姓男子求償。 一五年間,高雄有位張姓婦人從大樓頂樓跳樓自殺,陳屍於二樓的露臺上;二樓劉姓屋主認為張婦自殺,讓他的房子變凶宅,便向張婦繼承人求償。 雖然內政部函釋,以及消保官、房仲業者均認為十樓是凶宅,但握有至高無上決定權的法官大人,卻不見得會按照內政部或消保官的意見判決。
什麼是凶宅: 買到「凶宅」的法律自保之道
法官之所以用「賣方持有房屋期間」有無發生非自然死亡,作為凶宅與否之依據,可能本身是無神論者,或是因個別訴訟案件另有考量。 事實上,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向管理員、鄰居或地產代理查詢。 根據地產代理監管局的指示,單位是否「凶宅」並非《地產代理條例》下地產代理須提供的訂明的物業資料。 但根據《操守守則》,代理需在經營過程中秉持誠實、忠誠和嚴正的態度向客戶提供服務,並在履行職務時也須盡量小心、及盡一切應盡的努力。 但所謂「盡量小心」及「盡一切應盡的努力」 ,實情也是用「正常人」 認定為合理的情況下進行。
什麼是凶宅: 房子有死過人就是凶宅?法官跟你想的可能不一樣…房市達人教你這一招,降低買到凶宅的機會
實務上,臺北市就有案例是買方買了好一陣子,幾年後發現屋子曾經是凶宅,而要求解約。 雖然案發時間並不發生在上任屋主的持有期間,買方也在買下房子後租給好幾任租客,但最後判決結果是要求屋主返還5,200萬元的價金,買方返還期間的800萬元租金利益。 凶宅並未一個法律概念,無法在實體法律規範上對其進行準確定義。 將某類房屋命名為“凶宅”,是日常生活中人們追求喜慶吉祥、忌諱死亡和趨利避害心理而演化的產物。 對凶宅有所忌憚當然是主觀上的心理感受,房屋本身客觀使用並不受影響,但這種主觀感受如形成一定規模,為社會較多數人接受,必然會影響房屋的交易價值,也就存在法律規制的必要。
什麼是凶宅: 洩漏凶宅 房仲挨公司告
民間認知:一般來說,社會上普遍認為房子若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就是凶宅,且是「一日凶宅,終生凶宅」,並沒有時間的侷限。 詹姓婦人花400萬元購買一樓房屋後發現,有人在同棟房子5樓跳樓身亡,以買到「凶宅」為由起訴解除契約。 基隆地院認為,詹婦買的房子不是5樓,也非陳屍地點,認定不是凶宅,判她敗訴。 如果是病逝屋內則不算凶宅,因為該亡者乃因自然死亡情形;凶宅的定義,第一死因要是非自然死亡,比如:兇殺、輕生、墜樓,第二是範圍,包括房子或者房子附屬建物,只要是陳屍地點就算凶宅,但一般社區中庭或者借道經過屋內,其實不算凶宅。 什麼是凶宅 但租賃凶宅告知的義務卻沒有全面實施,目前只有在非消費關係的租約,也就是住宅應約定不得約定事項以及包租業者轉租契約書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裡面有規範,對於消費關係租約,也就是給企業房東使用的租賃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裡面卻付之闕如。
經高等法院調查,證明郭女也是受騙者,且「持有產權期間未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並不算凶宅,改判郭女免賠。 而監管局就建議買家向代理底業主查詢是否「凶宅」時,不憑使用含糊字眼,如有否「污糟嘢」和「乾唔乾淨」等,而應明確提出問題,如「有關物業或同層單位內,有否曾發生過非自然惡亡事件,如自殺案、兇殺案?」。 在房屋買賣特別是二手房買賣中,幾大中介的格式條款中一般將“凶宅”定義為,在業主本人或親屬持有期間,房屋本體結構內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殺、他殺、從屋內墜出死亡、意外死亡等。
什麼是凶宅: 凶宅可以買嗎?
坊間亦流傳有人會帶寵物睇樓,如毛孩突然表現異常便可能是單位有問題。 也有人帶同指南針及電波偵測儀睇樓,以偵測怪異磁場或幹擾電波,但到底是否有效則見仁見智了。 凶宅若果傳聞有超自然靈異現象例如鬧鬼,就稱作鬼屋。 但鬼屋跟凶宅並無絕對相關,凶宅不見得鬧鬼,且絕大多數的鬼屋沒有發生過任何命案。
什麼是凶宅: 凶宅,和您想的不一樣!
土耳其6日發生規模7.8強震,女星於美人的學長日前推薦,可以捐款給慈濟或在土耳其的「臺灣雷伊漢勒世界公民中心」(簡稱臺灣中心)。 但卻遭科技專家許美華揭露臺灣中心「不為人知的一面」,還有律師直言,時任國際人道建築與教育協會理事長、現任臺灣中心執行長的裘振宇,若未經家屬同意重啟曾聖光募款專案,就有詐欺取財罪的嫌疑。 [NOWnews今日新聞]土耳其規模7.8強震造成死傷無數,臺灣在第一時間就組成特搜隊,深入現場支援,一名與臺灣深有淵源達30年的土耳其教授葉瑪思(YilmazKeskin),恰好在土耳其探親,便立即…
當然也該在看房、簽約時向房東確認,若仍有疑慮,也可以詢問附近鄰居,甚至是派出所。 由於內政部的函釋在法律位階上屬於「行政規則」,並不具有拘束法官的效力,因此僅供法官裁判時參考的資料而已。 什麼是凶宅2025 買家可以在看單位時,向大廈同層住戶、物業管理處、保安等瞭解房屋及業主、租客情況,判斷該房子是否為凶宅。 準買家可透過向地產代理查詢,根據地產代理監管局《操守守則》,從業員有責任向買家透露打算購入的物業是否凶宅。
什麼是凶宅: 凶宅案例 2:媽媽跳樓死亡,導致租屋處變凶宅。屋主可否向兒女求償?
畢竟,如果有人死亡就算凶宅,依據臺灣108年的死亡率,臺灣平均每天會有480人過世,那應該太多房子會變成凶宅了。 詹據此以林在不動產標的狀況說明書中,未標示她買到的房子為「凶宅」,要求解除契約返還400萬元,連帶要求李返還4萬元仲介費。 詹姓婦人去年透過李姓房仲經紀人,向林姓婦人購得一間市值400萬元的房子;未料交屋前,從當地裏長陳麗環口中得知,前年,有人從該棟房子的5樓跳樓,陳屍在詹買的房子前。 根據文獻顯示,有些房子因為風水等因素,在落成當下就是鬼屋,有時這些煞氣比人為因素的凶宅還要兇險,民眾不可不防。
什麼是凶宅: 凶宅定義
入住後才從鄰居那探聽得知五年前在屋內有人燒炭自殺,原屋主 B 才會因此低價求售,賣給了第二手屋主 C 。 所以是 C 買入後卻隱匿凶宅事實高價轉賣給 A 。 新北地院認定該屋確屬凶宅,判決解約,賣方 C 應全額退還 500 萬的屋款。 約定共用部分: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大家共同使用的部分。
什麼是凶宅: 問題是「買賣相關數據太少」和「社會的固有觀念」
筆者建議,大家在買房時千萬不要一股腦的被吸引,決定購屋前最好都還是在網路上確認相關資訊再入手喔! 什麼是凶宅2025 房屋類型百百種,除了需要對於權利類型有一定了解外,請大家特別留意房屋是否有任何違法情事或瑕疵,除了詳細閱讀仲介提供的不動產說明書外,也要多花些心力自己上網查查,這樣也才能比較放心。 不過並不是凶宅就無法出售,只要賣方誠實對買方告知曾發生的死亡事件,買方對此也能接受,此時買方就不能再以凶宅主張權利,但是為了避免日後爭議,建議在買賣契約書中明確記載並免除買方責任為宜。 此外,凶宅指的是購買房屋裡面有無發生非自然死亡,不包括房屋所屬的大樓公共區域或鄰居居住房屋,除非在買賣契約中特別約定包括房屋所在大樓公共區域及鄰居房屋,否則只以所購買的房屋為限。 至於估價行,則要視乎單位內的人命事故有否在媒體上曝光。
什麼是凶宅: 凶宅詞語釋義
印度曾發現過這樣的“凶宅”,並且這樣的“凶宅”在印度各地接連不斷地出現。 凡居住在這類“凶宅”裏的人,過不了多久就會得上一種怪病,口齒不清、面部發呆、手腳發抖、雙目失明、精神錯亂,最後全身扭曲而死。 此事在印度全國上下鬧得人心慌慌,對此印度政府專門派出一個專家小組進行實地調查,經過認真仔細地分析取證,最終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死者是因汞中毒所致。 原來這些“凶宅”附近都有一家水銀溫度計廠,由於環保措施滯後,放任水銀溢出滲入地下,嚴重地污染了地下水源,從而釀成數人死亡的慘劇。 歐美科學家經過對“凶宅”長達數十年的科學考察,驚喜地發現:形成“凶宅”現象多半與不良的地質因素有關。 其中最常見的有電磁污染、水污染和大氣污染等等。
什麼是凶宅: 檢舉內容何謂「凶宅」?隱匿「凶宅」資訊法律上的責任是什麼?—–法洛威
當你覺得怪怪的,建議最好脫離房仲眼線,私下找裏長、鄰居、管區員警打聽消息,如果都沒有問題還是覺得怪怪的,就直接到你常拜的大廟擲筊問神明,記得報上你正在觀望的房子的住址。 但在當事人就“凶宅”概念未做約定時,判斷是否爲凶宅就不能以個體主觀感受爲依據,而應以社會公序良俗大原則下的社會共識爲判斷基準。 具體而言,判斷是否屬於“凶宅”的規則主要有兩個:一是死亡形式,發生人爲非正常死亡事件,自然生老病死屬於人之常情,不屬於此種範圍;二是死亡地點,發生在房屋內,即房屋專有部分。 當然死亡時間與交易時間的間隔對凶宅的判斷亦有影響,需要法院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斷後。 實務上曾發生有人從大樓頂樓跳樓自殺,並陳屍於大樓某住戶2樓的露臺上;2樓屋主認為有人自殺,讓他的房子變凶宅,因此向死者家屬或繼承人求償的案件。
什麼是凶宅: 凶宅定義不清?小心墮入凶宅陷阱!
若果物業屬「分權契」,物業是以遺產方式來承辦就未必會把死亡證註冊上去。 身邊友人涵蓋各種房地產相關產業的專業人士,從房仲、代銷、銀行、代書、建商、設計師、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不動產估價師、投資客、法拍業者、包租代管業者、二胎業者、土開業者等。 一直以來看著在房市默默耕耘的朋友們,內心對於因買不起或誤解而仇房的現象感到遺憾,願以支筆,拉近兩端不對等的資訊。 只能說,臺灣目前還是以「一日是凶宅,終生是凶宅」為主要判斷指標。 除了砍掉重練,將房屋打掉重蓋,並不會因為中間過了幾手,而影響房子是凶宅的歸類。
什麼是凶宅: 凶宅該如何定義?自然死跟兇殺「差很大」 房價天差地別
不過,雖然邏輯如此,這裡還是必須說明,這些判斷準則都只是「一般來說」。 實務上,由於案例各式各樣,而凶宅的減價或解約是從民法「物之瑕疵」的論述去主張,所以還是得看每個法官最後的主觀認定。 沒走到法院、官司打到最後,很少人能拍胸脯保證結果會是如何。 河北陳小姐問:“佛緣大師你好,據說世界上有好多”凶宅”,被人們傳言得沸沸揚揚,令人心生膽寒。 我是不信鬼神的,但是看到那些照片和介紹,渾身都不寒而慄,也有些相信了。 對小區內曾發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街坊四鄰往往瞭如指掌,如對擬購房屋存在疑問,可從街坊鄰居處進一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