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條例年假2025詳盡懶人包!內含僱傭條例年假絕密資料

任何人士如協助和教唆外傭違反逗留條件,可能會遭受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和入獄兩年。 另外,你也可以掛號方式郵寄申請書,入境處會把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當作申請日期。 當然,香港還是有很多有良心的僱主,願意跟員工協議超過7天的有薪年假,而有薪年假的日數上限也會隨之而增加。 不過,若傭工同意,你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 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內。 一般在雙方協定的僱傭合約中,都會訂明有薪年假的累積機制,視乎服務年資、公司制度而有所變化,而且多半有商有量。

答2:僱主及其外傭均可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代通知金,在合約屆滿前終止合約。 外傭為同一名僱主工作滿12個月後,便有權享有有薪年假。 年假日數會按外傭的受僱年資,由7天遞增至最高14天。 服務第一年及第二年,外傭可享有7日有薪年假,第三年開始按年遞增一天,直至服務9年或以上增至最高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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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司不能強迫閣下離職前放取剩餘的年假,如離職後尚有年假未放,即以薪金補償。 計算時,須採用僱員在《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訂明的「指明日期」前12個月(註一)內所賺取的每日(或每月)平均工資,作為有關法定權益的計算基礎。 僱傭條例年假2025 如僱員受僱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註二)。 本計算機程式是基於《僱傭條例》下法定權益的相關條文、使用者輸入的資料,及一些假設狀況作運算,計算結果只供初步參考。 精確的法定僱傭權益計算,需要考慮僱傭合約內的條款以及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而這些因素會因應個別個案而有所不同,故此可能未完全反映在此計算機程式的計算之內。

  • 然而,由於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不同,並不能一概而論。
  • 外傭如為同一個僱主工作滿12個月,她便有權享有有薪年假。
  • 註一:適當的醫生證明書是指有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註冊牙醫簽發的醫生證明書,其須指明僱員不適宜工作的日數,以及導致該僱員不適宜工作的疾病或損傷性質。
  •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 因此,我們建議僱主僱員雙方應盡可能訂立書面僱傭合約。

這項安排可讓僱主有充足時間完成所需程序,把2022年9月30日或以前所簽署的合約送抵入境處,以辦理有關申請。 你須確保已填妥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申請書和入境簽證申請書,並夾附所有證明文件,包括已填妥的合約(若有需要,應由有關的領事館公證作實)。 如上述兩份申請書缺少任何一份,又或欠交任何所需的證明文件,入境處都會退回申請書,直至僱主重新遞交全部申請書和所需的文件後,才會處理申請。 對於某一項活動/情況是否構成傭工違反逗留條件,以及個案是否涉及其他人協助和教唆,須視乎個別個案的所有情況而決定。 如有懷疑,申請人可在” 住宿及家務安排 “第5段註明他們的特別需要/情況,以供入境事務處處長考慮是否予以批准。

僱傭條例年假: 外籍家庭傭工

有關在共同假期年開始前已按比例計算的年假,僱員可選擇與僱主商議後放假,或將之累積,與來年可享用的年假合併。 到診證明書須列明僱員曾接受產前檢查及有關日期,並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冊助產士或註冊護士簽發。 到診證明書不適用於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進行的產前檢查。 僱主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款項代替發放法定假日給僱員。

  •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
  • 當僱傭合約終止時,外傭僱主須向外傭支付工資,以代替其每工作滿12個月可享有但未發放的年假。
  • 如僱員被要求重新簽署合約變成「自僱人士」,他必須非常審慎評估所涉及的風險,因為他可能因此喪失在《僱傭條例》(及其他勞工法例包括《僱員補償條例》)下作為僱員的權益。
  • 政府沒有規定外傭必須經外傭中介中心謀職,但個別外傭來源國政府或會有此規定。
  • 一般而言,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為其所做或將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小費及服務費,不論其名稱或計算方法。
  • 另外,除非發生不能預見的緊急事故,否則僱主是不可以要求外傭在休息日返工的!
  • 如僱員想向勞資審裁處(勞審處)提出申索,必須在被解僱後或被更改的合約條款生效後 9 個月內提出。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年假當天或年假首天(如年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休息日有薪僱員只領取產假薪酬無薪休息日無薪無薪(2)法定假日在產假期間的任何法定假日皆作產假的一部分計算,僱員無權要求另給額外或其他假日。 如僱員已就該假日獲付給產假薪酬,則無權要求付給假日薪酬。 僱傭條例年假2025 僱主在正常糧期支付所有產假薪酬後,可透過報銷形式向政府申領發還《僱傭條例》下須支付及已支付的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詳情請參閱勞工處編製有關「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的資料。

僱傭條例年假: 年假和休假有什麼區別?

有薪產假:以4.18條例受僱滿40個星期的僱員可享有連續10個星期的有薪產假,由預產期前兩至四星期開始;每日產假的薪酬為過去一年每日平均工資的4/5。 如果僱員能提供由香港註冊醫生簽發的證明書證明孕婦不能擔任對自己構成危險、粗重或有害的工作,僱主則需在兩星期內將她調職。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這些法定的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終審法院曾就一宗僱員在通知期內放取預先安排的年假的案件作出裁決,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僱員辭職的情況,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

僱傭條例年假: 休息日

有關繳款方法包括「轉數快」、網上銀行、 「繳費靈」 僱傭條例年假2025 、銀行自動櫃員機,以及親身到郵政局或便利店繳交,詳情請參閱《一般繳款單》背頁。 繳費後,本處需要兩個工作日確認收妥申請人或其授權代辦人按《一般繳款單》的指定方式所繳付的費用。 申請人須於緊接繳費日的兩個工作日後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領取「電子簽證」。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ID407)第3條,外傭必須在合約訂明的僱主住址工作及居住。 由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起,要求外傭外宿的申請均不獲批准。

僱傭條例年假: 第57章 《僱傭條例》 第41AA條 年假

在不設試用期或在連續性合約下已過試用期的情況下辭職,須依照僱傭合約規定的通知期,若僱傭合約沒有明確規定,通知期便不可少於1個月。 一個簡單的例子:Austin 在第一至四星期分別工作三天,分別19﹑21及20時,連續四星期工作超過十八小時,附合4.18條例,屬於「連續性僱傭合約」。 不過,在員工同意下,僱主是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的指定休假。 僱傭條例年假2025 如要另定休息日,日子必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此外,僱主並必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 另外,根據JobsDB的引才法則發現,不少千禧世代都準備組織自己的小家庭,所以認為公司提供額外有薪產假或親職假是必需的比率高達34%,較整體平均數多近一成。

僱傭條例年假: 休息日的定義

除事先根據第15條得到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傭工執行駕車職務外,傭工根據僱傭合約所須執行的家務,並不包括駕駛任何類型的車輛,不論駕駛目的為何,亦不論該車輛是否屬於僱主所有。 答2.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的意見後指定。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緊張,社會、經濟情況瞬息萬變,企業僱主只能見步行步,在保障員工與營運上要取得平衡實非易事,有律師表示,若僱主對僱員假期及工作事宜處理不當,確有可能觸犯《僱傭條例》。 僱傭條例年假 你在受聘期間,如因為意外而致受工傷,而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獲賠償,該賠償不是薪酬或工資。 因此,你的僱主無須申報在IR56B、56F或56G表格內,而你亦無須申報在BIR60表格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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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僱主應在IR56F或56G表格內申報該等「假期折算現金」收益為須課稅入息,而你亦應在BIR60表格內申報。 (a)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遭受暴力或疾病危害;(b) 受僱主苛待;或(c) 已受僱不少於五年,並經註冊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目前的工作。 或之後遭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以及尋求復職或再次聘用,勞資審裁處如認為作出復職或再次聘用的命令屬恰當及切實可行的話,可無須先取得僱主的同意,便可作出該命令。 如僱主最終沒有履行有關命令將僱員復職或再次聘用僱員,須向僱員支付一筆額外款項,款額為有關僱員平均月薪的三倍,上限為72,500元。 僱主故意及無合理辯解不支付該額外款項,屬刑事罪行。

僱傭條例年假: 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 重設

僱主如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李偉農在回應時稱,特區政府一直致力保障僱員的合法勞動權益,勞工事務局對於任何涉嫌違反勞動範疇法律的舉報或投訴,均會開立個案跟進,並持中立的態度作出調查。 疫下三年,局方持續推動僱主僱員在配合防疫措施前提下,相互體諒、友善協商疫情期間的工作安排,並依法保障僱員的勞動權益。

僱傭條例年假: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所有《僱傭條例》適用的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都享有條例下的一些基本保障,例如工資的支付、扣薪的限制及法定假日的給予等。 (2)若通知期以日或星期為單位,代通知金以「僱員在終止合約前的 12 個月內的每日平均工資」 x 「通知期內通常須付給僱員工資的日數」計算。 申請人或其授權代辦人亦可使用夾附於申請結果通知書的《一般繳款單》繳費。

僱傭條例年假: 釐清「公眾假期」與「法定假期」

如果僱員可享有的年假超過法例規定的最低標準,超出法例以外年假部分的安排,應視乎僱傭合約的規定及雙方的協議。 如僱員按合約規定享有休息日的工資,他可要求僱主支付休息日薪酬。 僱主如沒有支付疾病津貼給僱員,便不應扣除僱員的病假額。 這項安排是入境處不斷致力重整業務流程以簡化工序和提高效率的措施之一。 申請人可通過投遞或郵遞方式或在網上遞交申請,無須在本處辦事處等候辦理申請。 市民亦可通過經「外籍家庭傭工網上服務」專頁(/fdh)查詢申請狀況、遞交補充文件和通知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等。

不過,若外傭同意,僱主就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並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 Tips:復活節假是香港的公眾假期而非法定假日;反而中國傳統節日如清明節及重陽節就是法定假日,大家小心不要弄錯。 倘僱傭合約並無區分法定及合約年假,則可以說相同規則將適用於合約年假。 僱傭條例年假2025 然而,倘僱傭合約有區分法定及合約年假,則僱主可指定員工於任何時候放取合約年假。

年假日數超過10天最少連續發放7天年假,餘下的年假可以分開發放。 【例】一名在《僱傭條例》下享有12天有薪年假的僱員,可選擇只放取10天有薪年假,同時接受僱主支付款項代替2天年假。 根據《僱傭條例》他可獲得遣散費 $80,000,但僱主支付予他 $100,000。 你作為僱員在假期收取的任何薪金是薪酬一部分,統稱為「假期工資」,須課薪俸稅。 若你在離職時仍有未享用的假期,而僱主將假期折算為現金,支付給你用來抵銷未享用的累積假期,這種假期折算現金,類似你的假期工資,須課薪俸稅。

他又強調大部分議員包括自己在內亦是「打工仔」,政府亦不會傾斜資方或勞方,只會考慮社會與經濟之間的平衡。 守則為僱主及僱員提供實用指引,以預防工作間的性別、殘疾、家庭崗位及種族歧視。 不過,僱主需要留意的是,只有在僱員干犯了「極為嚴重」的過失,或在屢多次警告勸導,而其仍然不改善的情況下,纔可採用「即時解僱」這種紀律處分。

若此情況出現,該日必須在同一個月內原定那天休息日之前,或在該原定休息日之後的三十日內。 如法定假期的日期剛好是一個休息日,有關的休假應在休息日之翌日。 若然休息日是以非定期形式發放,僱主必須於每個月開始前通知其僱員該月所指定之休息日。

僱傭條例年假: 勞工法例及指引

當僱傭合約終止時,外傭僱主須向外傭支付工資,以代替其每工作滿12個月可享有但未發放的年假。 此外,在每一個假期年(即外傭開始受僱後每12個月的一段時間)內,如外傭已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外傭可享有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所有 《僱傭條例》適用的僱員均可放取 法定假日 。

僱傭條例年假: 是否所有僱員都可放取法定假日(即勞工假期)?僱主是否必須要在法定假日當天讓僱員放假?

僱主如欲更改僱傭條件或向僱員建議更改該等條件,必須清楚向僱員交代。 僱傭條例年假2025 如更改僱傭條件的細則是以書面形式列出,或僱主接獲僱員的書面要求,僱主應將一份載有變更條款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僱傭條例年假 因為試用期長短是僱傭合約其中的一項條款,延長試用期即改變該條款,故必須事先徵得僱員同意。 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聘用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僱傭條例》規定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無論那一種方式,僱員的權益均受到《僱傭條例》的保障。 只要不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勞資雙方可自行訂立合適的僱傭條款及條件,但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僱傭條例年假: 醫生教室

6 合資格僱員如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分娩或其僱傭合約的終止日期是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她可享有10星期產假薪酬。 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 如僱主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必須另定休息日予僱員。 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 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 僱員如果超過 1 個月仍未獲發已到期的工資,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僱主須支付僱員解僱代通知金及其他解僱賠償。 爲避免爭議,僱員在行使這條文所賦予的權利時,應先向僱主表明他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