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上庭2025詳盡懶人包!(震驚真相)

近日就有網民於討論區投稿,分享類似的「加辛不加薪」經歷。 樓主遂問網民:「比着係你會點做?」 普遍網民都表示早走早着,但不會裸辭: 「走係正常,不過可以搵到先走。」 … 破產影響深遠,要解決債務問題,其實市面上有其他債務舒緩方法,減輕欠債人士的財務負擔,如果遇上相關問題,不妨向專業人士尋求更多解決辦法。

  • 本問與答的最後部分會向你簡介由債務人提交破產呈請書的準則、費用和程序。
  • 你或許不能在某些行業執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
  • 暫行受託人/受託人須在破產人遵守相關條款後 14天內,向法院提交通知。
  • 上訴權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一環,因為上級法院可藉此覆核下級法院的判決。
  • 1912年,中環昃臣道的第2代最高法院大樓建成,最高法院搬遷到新址。

因此,切勿誤信坊間謠言或誤解,認為破產後就可以一了百了,不再要理會之前背負的債務。 Finder.com是一個獨立的比較平臺和資訊服務,旨在為你提供作出更好決定而所需工具。 雖然我們是獨立的公司,但此網站上顯示出的優惠是來自finder.com的收費客戶。

破產上庭: 申請破產程序第一階段

從機制上說起,破產並不代表可以大安旨意「走數」,破產人的收入,以及被署方或受託人接管的資產都要用作攤還債務。 如果破產人仍持有物業,有關物業亦會被變現;如屬聯名持有物業,破產人所佔的權益亦會歸受託人接管及被變現。 破產上庭2025 身為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的人,不得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或直接或間接參與或關涉任何公司的管理,但如該人獲裁定他破產的原訟法庭許可,則屬例外。 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破產人的所有資產(包括房地產的權益)即歸屬受託人。

  • 我們專業的律師會協助客戶填妥破產申請表格、見主任等前置司法程序後,破產人須向高等法院申請排期聆。
  • 在日常生活方面,生活要盡量簡樸,債務人不得購買高價商品。
  • 不過,破產人士可於完成還債後,向法庭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並主動呈交環聯,通知已解除破產令,以恢復信貸紀錄。
  • 你如果隱瞞有關你的財產的資料或沒有把你的財產交予受託人,即屬違法,可被檢控。
  • 在這情況下,原告人須要求聆案官或法官評定他所應得的損害賠償數額。

根據《高等法院規則》第13A號命令,如原告人的申索只是要求被告人付款,被告人可將表格16或16C(視乎何者適用而定)送交法院存檔及送達原告人,以作出承認及/或就付款的條件提出建議。 原告人可將一份要求法庭作出判決的請求書或答覆書送交法院存檔(見表格16A, 16B,16D及16E),以表明是否接納被告人所提出的建議及付款條件。 如原告人接納建議但不同意付款條件,可要求聆案官就付款條件作出裁定。 上訴案中各方必須根據相關的法庭《實務指示》準備上訴,而無律師代表的上訴人也須根據民事上訴案司法常務官作出的特定指示準備上訴,然後纔可把編定上訴聆訊日期申請書送交法庭存檔。 民事上訴案司法常務官可以書面方式或在口頭聆訊中作出指示。

破產上庭: 香港高等法院

富英一方表示葉俊亨上週三回覆法庭指,他會親自到庭應訊,在沒有律師下自行代表,但今天(9日)則缺席聆訊。 吳嘉輝法官指兩案分別沒有向法庭呈交誓章或解決方案,故依例頒令葉俊亨破產及合豐隆有限公司清盤。 破產上庭2025 如果有必要理由需要離開香港,必須通知破產受託人,交代離港行程和聯絡方法,而且需要遵守特定規則,例如需要在指定日期之前回港,若未能做到,破產期將會順延。 填寫表格後,需要準備相關的文件連同表格一同遞交至香港破產管理署,並且繳付港幣總額$8,000的破產費用。 需要留意的一點是,一般破產人士在隨後的四至八年間(視乎個案而定),所有收入只會獲保留日常生活開支,其餘則全數用作抵債用途。

如破產人所僱用的任何經理人、會計師或簿記員作出任何若由破產人作出則屬違反第129或條任何規定的作為,則該經理人、會計師或簿記員須被當作犯罪。 政府不會就本刊物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給予明示或隱含的保證,也不會對本刊物的內容負責。

破產上庭: 申請破產程序

申請表格可向高等法院大樓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書記主任辦事處或有關的審裁處/仲裁處的登記處索取。 破產上庭 債權人富英有限公司(Fulling Limited)去年9月透過律師行,向高等法院申請葉俊亨、其妻子鍾佩雲、其兒子葉韋彤三人破產。 根據司法機構顯示,鍾佩雲及葉韋彤的破產呈請則獲安排在2月7日下午3時半開庭處理。 合豐隆有限公司(前稱卓悅化粧品批發中心有限公司)去年亦先後遭科隆冷氣工程設備有限公司、日景投資有限公司及彬裕投資有限公司,提出清盤呈請。

破產上庭: 破產前 諗清楚 破產後 有後果 (影片)

不論破產人從事哪個行業,都應該瞭解公司的內部指引或者所屬行業的規章,看看是否需要向上級或者行業的監管機構申報自己的破產狀況。 某些專業及特定行業,如律師、會計師、地產代理及證券交易商,他們破產後一般不可以再執業;而破產人亦不可以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 破產上庭 近5年在香港獲頒破產令的數字有逐步下降的趨勢,由2018年的7,146宗,至2022年降至5,312宗。 根據2021年資料,破產人中40歲或以下者佔整體36.8%;接近八成個案的破產原因是超支及失業,其餘原因包括過度信貸、賭博、投資失利等。

破產上庭: 上訴法庭

排期主任會在每天下午二時三十分在審訊預告表上標明翌日審訊的案件,並詳列審訊地點和日期。 法庭會就須採取的步驟編定時間表,並可能會編定進度指標日期進行案件管理會議、審訊前的覆核及/或審訊。 你應遵從有關的指示,因為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否則你可能不會獲準延期。

破產上庭: 我們的宗旨:供到!還到!生活到!

法院地下大堂的告示板會顯示有關案件在哪個法庭審訊。 案中每一方均須於提交狀書的程序完成後28天內,把一份“設定時間表的問卷”送交法院存檔及送達案中其他各方。 你應嘗試與另一方(或其他各方)就應尋求哪些指示以準備審訊達成共識。

破產上庭: 破產後借錢是否犯法?

在接獲批准的初稿後七天內向高等法院登記處櫃位 提交全數三份的破產令連同批准的初稿以供審核。 在破產令頒布後7 天內向高等法院登記處的聆案官書記 提交一份破產令初稿 破產上庭2025 ( 樣本一) 。 至於外遊,破產人仍然有此自由,但所有開支都不可以由破產人的資產同收入支付,即是去旅行都一定要有人請纔可以去。

破產上庭: 訴訟各方

如果真的在財政上有困難,資不抵債,考慮行破產這條路之前,其實可以考慮選擇債務重組,申請「個人自願安排」,由專業人士代你與債權人洽商並制定還款安排。 對於首次破產的情況,破產人會在破產令頒布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 破產上庭2025 如果破產人以前曾經破產,那就需要5年纔可以自動解除破產。 破產期滿後,破產人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以反映破產令期滿失效,申請前須取得署方或受託人的「不反對確認信」。

破產上庭: 【破產後果】申請破產資格及程序 + 破產後果一覽

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你的所有財產(不論在世界任何地方),包括你就任何家庭居所佔有的份額,將會歸屬你的破產案受託人,並會一直歸屬你的受託人直至你的破產產業管理完結。 香港破產管理署會因應不同個案的具體情況,制定一個合理的基本生活保障金額,讓破產人士可維持基本生活開支。 破產期滿後,若法院無其他特別規定,破產人士無須償還所有欠債,開始新生活。

破產上庭: 公司走數有什麼徵兆?

提交狀書的程序至此便告完成,接著下來的是“文件透露”的程序。 案中每一方均須向另一方透露自己管有哪些與案有關的文件。 在以清單形式(見表格26及27)透露文件後,雙方必須容許另一方查閱有關的文件。 把傳訊令狀送交法院存檔時,原告人須前往高等法院會計部繳付令狀的存檔費用,並於繳費後把已填妥的表格交回登記處。 訴訟如涉及某類人士如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士等,以及死者的遺產,都必須由代表人展開。

刑事案件排期法官在收到辯方的排期要求後21天內,會為案件排期審訊及定下審訊日期。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會以書面通知案中控方及辯方有關審訊日期。 上述表格可向裁判法院、被告人服刑的院所或高等法院大樓書記主任辦事處內的上訴登記處(只適用於表格103)索取。

一般而言,財務公司較常向曾破產人士批出貸款;銀行則嚴格得多,但若你在該行有出糧戶口並以自動轉賬還款,仍是有機會可獲批覈。 但破產人士取得貸款時沒有披露有破產令在身就是犯法。 署方或受託人會考慮破產人及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從而將他的資產及收入之結餘分給各個債權人還債。 所謂「合理需要」是指破產人的衣食住行、教育、醫療、入息稅支出及強積金供款等開支。

破產上庭: 破產上庭

根據一般情況,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當局便會停止支付退休金給你。 你可以通過公務員事務局向行政長官提交申請,要求批准領取特惠金。 注意事項:就任何債權人或債務人的呈請進行聆記時,破產管理署署長可出庭,並可傳召、訊問及盤問任何證人,如他認為合適,亦可支持或反對作出破產令。 法庭聆訊時,如破產人能夠證明自己無力償還和欠款,而債權人亦沒有向法庭提出合理理由反對頒布破產令,法庭便會向債務人頒布破產令。 破產上庭 當債務危機出現後,即使通過借錢渡日,但依然無法應付食物、租金及公用服務帳單等基本生活需要,此時申請破產或可幫你卸下財政重擔。 當法院正式接納你的破產時,伴隨而來會有多項生活和工作限制,因此申請破產前應先尋求法律或財務意見。

破產上庭: 債務人呈請

不開始令的效力,是令破產的有關期間延遲至該命令的條款獲遵守後才開始。 如被告人沒有在限期內把表格14或抗辯書送交法院存檔,原告人可向法庭申請作出判決。 如原告人的申索關乎債項或經算定的損害賠償(即申索的數額是固定和可以確定的,例如關乎支票的訴訟),原告人便可要求法庭就申索數額及訟費登錄判決。 上訴人應在有關條例所訂明的限期內,把上訴許可申請書送交高等法院書記主任辦事處內的法院登記處存檔。

破產上庭: 個人破產

原告人必須把令狀、送達認收書及表格16或16C(如適用的話)以面交、掛號郵件或投入信箱的方式送達被告人(或如送達的對象是法團,則送達法團的註冊地址),因此必須確定被告人的地址正確無誤。 在收回土地/物業管有權的訴訟中,原告人亦必須把一份令狀的副本張貼在有關處所的入口處。 案件通常由一名原訟法庭法官連同由七人(或由法官下令增至九人)組成的陪審團在公開法庭進行審訊。 任何一方如不服上訴法庭的判決,可以申請向終審法院上訴的許可。 關於及項,如有關的決定屬非正審決定,申請人應在決定作出後14天內申請上訴許可;如不屬非正審決定,則應在28天內申請。 由2022年1月28日起,破產管理署推出一項新服務,供債權人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入門網站經網上提交債權證明表。

破產上庭: 破產常見問題 Q&A

不過,如果破產人任職銀行業,法例就規定他必須向僱主申報。 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破產管理署就會直接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破產期間升遷亦會受一定限制。 同時,即使成功取得貸款,此筆款項一定要歸還,且在破產期間再借錢,顯示你沒盡力處理財務問題,亦影響現有債主利益,破產管理處知道後,可向法庭申請延長破產期至最長8年。 破產上庭2025 了防止破產前逃避債項,法律規定凡破產呈請前五年之低於市價交易 ,破產官可申請討回。 又若債務人於破產呈請前,將資產償還其他債權人(這叫不公平的優惠 unfair preference),破產官可追討呈請前半年之交易。 若是配偶,親戚及生意合夥人等聯繫人仕,追討期為兩年。

司法機構會盡可能立即回覆公眾人士的來信,無論如何,我們會於收到信件後10天內作出臨時回覆,並於30天內作出詳盡回覆。 如我們未能在30天內作出詳盡答覆,則會發出進一步的臨時回覆解釋原因。 用以回應反申索的答覆書或抗辯書並沒有訂明的格式,但原告人應把任何對反申索的答覆及抗辯於同一份文件中一併列出。 破產上庭2025 《高等法院規則》第41A號命令規定,有關文件須以屬實申述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