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業主不同意取得銀行同意書,租客應明白自己要承擔的風險。 若承按人未有同意出租,則承按人有權向業主採取法律行動,強制業主履行按揭契或法定押記內禁止出租的條款收回物業。 此外,若承按人基於業主未能支付每月按揭供款,而行使其在按揭契或法定押記內出售物業的權利時,承按人可向法庭申請命令租客遷出物業。 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條例》(第117章),書面租約或租契須繳付印花稅。 沒有繳付印花稅的租約或租契不能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亦不能被法庭(包括土地審裁處)接納為證據,因而失去強制執行的效力。
若有關租賃屬條例第IVA部範圍內的「規管租賃」(見上述Q6),業主須提交表格AR2。 若有關租賃屬條例第IV部範圍內的住宅租賃(見上述Q2),業主須提交表格CR109。 租約表格 業主須注意在有關法定時限前向估價署提交適用的表格AR2或表格CR109(見上述Q16及Q2)。 該業主如屬首次定罪,可處第 3 級罰款(現時為港幣$10,000),如屬第二次或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第 4 租約表格 級罰款(現時為港幣$25,000)。 根據條例第IVA部,如租客違反條例附表7第4部的相關條文中任何一項,例如沒有在到期日後的15日內向業主繳付租金、將處所用作不道德或非法用途等,業主可強制執行重收權或沒收租賃權。 「規管租賃」的規管週期,須由該分間單位的連續2項「規管租賃」(即首期租賃和次期租賃)所組成,每項「規管租賃」的租期為2年。
租約表格: 住宅包租契約書
持有(包括個人及/或與任何其他家庭成員合共持有)任何直接或透過附屬公司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50%以上的股權。 未住滿十年的住戶無須申報,但房屋署若接獲舉報並證實他們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不論其居住年期,仍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若住戶拒絕申報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填報家庭入息及/或申報其家庭資產水平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若申報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無須填寫家庭入息資料及申報家庭資產水平。
- 單位用途(如住宅/商業)、地址、業主姓名、鎖匙數目、設備,以及傢俬(如有),均應逐一列於租約內。
- 應詢問和了解自己有權使用哪些公共設備或會所設施。
- (十六)本租約正副本共兩份,出租人及租客各執一份存證。
為保障業主與租客的權益,租約中應訂明立約任何一方,如違反其中已協定的任何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該租約。 除非另有安排,作為按金的款項,在租客租住單位期間,雖由業主保管,但業主一般都不須付利息。 租約表格2025 租客可要求業主接納銀行擔保以代替現金作為保證金。 租客可要求訂明,在按金轉交予新業主前,原業主須向租客提供新業主的書面承諾,同意會按租約原有條件退還按金予租客。 業主可要求訂明,若他將出租單位轉讓予第三者,他有權將按金轉交新業主,而新業主將以原有條件保管按金,租客不得反對或向原業主追討。
租約表格: 房屋租賃合同範本(通用模板)
根據條例第IV部適用的住宅租賃,業主與租客訂立新租賃或續訂租賃日期起計1個月內,須向署長遞交表格 CR109以供批署;如未能符合這要求,須繳付費用港幣 310 元。 請注意,除非署長已在表格 CR109上批署,否則業主無權採取法律行動,以追收有關租賃協議下的租金。 如有關分間單位的租賃屬條例第IVA部所指的「規管租賃」,便受有關法例的規管。
- 倘申請獲得批准,地政總署會評定豁免限制費用,並會發出基本條款建議函件給申請人,說明豁免期的期限、豁免限制費用的數額、行政費及應繳的按金等。
- 有關申請詳情,請參閱差餉物業估價署網頁 /tc/public_forms(表格>租務事宜)相關表格的註釋。
- 如租客接受次租期要約,租客須簽署由業主送達並載有該要約的表格AR1(將於2023年10月起提供),並在首期租賃屆滿前將它送達業主。
- 根據《土地註冊條例》(第 128章)第3條,所有租契也須於土地註冊處註冊。
「連租約」是指所買下的單位仍有租客在內居住,且租約尚未完成,新買家買入物業後,需繼續完成舊業主與租客未完成的租約。 而「一年生約」,一般指在「死約」完結後租客有權續租一年的權利,要注意的是除非在租約已列明續租期的租金,否則業主有權加租。 (七)本樓祇準作住宅之用,租客不得在該樓貯存違禁品或幹一切觸犯本港政府法例之事,倘經發覺,即報有關當局究辦。 租客不得有喧嘩或擾亂鄰居或合租住客安寧之舉動,倘經別戶投訴,租客仍喧擾如前,出租人有權立令租客遷出。
租約表格: 根據條例第IVA部,「單位」的定義是甚麼?
值得留意的是,其實租樓有很多程序及細節位需要注意,例如睇樓流程、租約釐訂、支付按金等,下文將為大家羅列所需注意事項,希望讓大家租得安心。 業主可從租金按金中扣除任何欠租款額,或從該按金中扣除任何因租客違反租賃而導致業主蒙受的費用、開支、損失或損害賠償。 如現正是要約期,而租客仍未收到業主的次租期要約,租客可以考慮聯絡業主,以瞭解他/她是否已發出表格AR1(將於2023年10月起提供),而表格在送遞過程中被丟失等。 在此情況下,次租期租賃的續期租金,須是租客在首租期租賃中最後應繳付的租金款額,或如次期租賃租金相應的管制百分比是負數,則次期租賃的續期租金須按該百分比下調。
租約表格: 土地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
當然,世上沒有十全十美,不同租盤都有優點缺點,視乎如何取捨,以及自己需要。 現在搵租盤,可透過網上搜尋業主自讓盤,和地產代理租盤。 該保證金於乙方在租約終止或屆滿時遷讓交還並扣除其所積欠之費用後,由甲方無息退還之。 4.如租客在交還租用物業時,單位情況良好及交連同業主所提供的傢俬和家電(如有)交與業主接管,業主必須將按金$_________悉數回給租客。 租客根據一份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所訂立的租約(以下簡稱「該租約」)租用上述的物業。
租約表格: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書(109年9月最新版)
租客可於該日期前至少一個月,向業主送達過渡性終止通知書,以終止租賃。 應詢問和了解自己有權使用哪些公共設備或會所設施。 如果單位連同傢俬、電器一併出租,應檢查那些裝置的狀況,並根據清單逐項點妥,纔可接納。 租約表格 為確保租客有經濟能力履行租約,業主可事前向租客查詢其職業。 根據現行政策並視乎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而定,一般獲批短期用途的批租期須無損政府對該用地的長遠用途規劃。 另一方面,由於要搬屋、搬傢俬等原因,簽約後往往需時搬入,故此租客亦可與業主商討何時起租,即是所謂的「免租期」。
租約表格: 業主或租客是否必須將就次期租賃經雙方簽署的表格AR1遞交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
另外,Iphone手機有內建指南針功能(其他作業系統也能下載類似的APP或直接用Google地圖對照),很在意房屋坐向的話,就能在進入房間時確認。 租約表格 祥益高級分行經理林家倫表示,天水圍栢慧豪園2座高層A室,面積494方呎,兩房間隔。 這個網站採用 Google reCAPTCHA 保護機制,這項服務遵循 Google 隱私權政策及服務條款。
租約表格: D. 提交表格CR109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 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 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 租約表格2025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而本網頁所有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租約表格: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即租戶能租住單位的時間,一般租約為「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合共 2 年。 若租契一方是個人,只要文件說明本身是一份契據,或該文件說明已經蓋章,或該文件載有擬作為或用作表示印章或印章位置的任何標記,該文件便已經當作經已蓋章。 租約表格2025 若租契一方是有限公司,公司的鋼印須蓋在代表公司簽署的人士之簽名旁邊。
租約表格: 業主可否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前向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提交租賃通知書(表格AR2)?
當合約屆滿或終止前兩個月,在不幹擾原則下,租客須準許持有業主書面證明書之人仕,在合理之時間內進入該樓視察。 租客晾曬衣物衹能在指定租賃及曬衣架範圍內,如有損壞或丟失,業主不負賠償責任。 租客未經業主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樓宇任何地方標貼或懸掛個人或團體之招牌,或具有宣傳性質之廣告。 租客不得在該屋宇外裝置曬衣架,花架,霓虹光管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約遵守,業主得僱人拆除之,一切費用租客必須負責。
租約表格: 租約應列明的 13 項條款
法例沒有硬性規管免租期,一般而言,住宅免租期為7至14日,如果屬代理盤,則可以由代理開口與業主洽談。 租約表格2025 假如業主拒絕接納租金,租客可選擇將租金以郵遞支票方式寄交業主。 如果信件無人認領,租客應保存有關信件,留待將來進行法律訴訟時作為證據。 租約表格2025 在不違反相關法律的前提下(見上述Q27),「規管租賃」的業主與租客可在訂立租賃前自行討論和協定一套可接受的分攤方法。 租賃的任何一方可向署長申請發出證明書,證明處所的主要用途,費用為港幣 3,850 元。 該證明書,就各方面而言,是作為證明該處所主要用途證明書所列事實的表面證據,及作為證明該處所在視察當日的主要用途的表面證據。
這部分包括外牆、公用天台、公用的電器裝置、公共衛生及用水的設施、通道、樓梯、升降機、水箱、輸水管、水泵、水渠及大廈的主要結構部分。 租客可要求業主在租約內訂明業主須負責支付出租單位所應分擔的大廈公用地方及設施的保養和修葺費用。 為免日後發生爭執,租客在簽署租約之前,應實地檢查出租單位內部各處的狀況。 假如發覺有損壞之處,應正式通知業主,或要求業主在交樓前修理妥當。 租客宜向業主或土地註冊處查詢出租單位是否屬按揭的物業。
租約表格: 租約打釐印程序 教學 印花稅率 遲交罰款 計法一表睇曬
首次簽署的租約,通常俗稱「一年生約,一年死約」。 若果首年內租客要中止合約,是需要賠償死約期內的租金。 第二年就可以預先通知業主,到某段時間後中止合約,並可退回按金。 搵業主自讓盤,好處是節省代理佣金,但租盤的數目不及代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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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資訊地圖」網頁的短期租約資料包括以公開招標形式或直接批出以及曾檢討租金的短期租約資料。 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批出的短期租約的租賃資料亦會逐步上載「地理資訊地圖」。 「地理資訊地圖」載列的短期租約資料,包括土地面積、生效日期、租約期限、用途及租金。 上述在「地理資訊地圖」載列的短期租約資料, 僅供一般參考。 若業主涉嫌違反條例第IVA部的規定,例如濫收雜費或指明公用設施及服務(包括水、電)收費的付還,有關投訴人可透過熱線、電郵或親身向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