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計劃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使他們能夠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綜援的審批機制嚴謹,對申請人的入息和資產限額都有明確限制,其中單身長者的資產限額只有47,000元,案中的黃女士在申請時虛報自己只有3,000元現金及1萬多元儲蓄,更在其後幾年與社署的12次定期會面中,繼續隱瞞和虛報。 直到2013年9月中才偶然「自爆」有隱瞞戶口,之後承認隱瞞了7份保單和10個銀行賬戶。 為配合計劃的目的,社會福利署已同意,綜援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在計劃下獲發的消費券不會作為入息計算,同時由受助人收取消費券起計的十二個月內,該批消費券亦會獲豁免,不被計算為資產。 在未獲得登記人的同意前,政府不會就所收集的資料用於上述目的以外的用途。
- 在覈實申請人是否符合上述項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時,如申請人在該段時間內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就學或從事有薪工作而又能提供文件予以證明,有關的離港日數可獲考慮豁免計算。
- 裁判官表示,考慮到被告初犯,亦考慮到被告的丈夫過去10年有18次刑事犯罪紀錄,被告今次的行為可能亦受丈夫影響,因此判予緩刑。
- 如受惠人/受委人因體弱或行動不便,未能出席辦公室會面,社署職員會安排家訪。
- 如受惠人的婚姻狀況為「已婚」或「同居」(見問答2註),不論其配偶/同居人士有否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其他津貼,均須填報其配偶/同居人士的個人、入息及資產的資料。
- 市民可根據其意願將使用消費券購買的產品或服務轉贈其他人或機構。
長期個案補助金:連續領取綜援12個月或以上者,家庭成員或申請人本身高齡、傷殘、或有醫生證明健康欠佳,每年可獲發一次長期個案補助金,用作更換家居用品或耐用品。 註2:高額傷殘津貼申請人於申請津貼時,如已入住上述院舍/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他/她只會獲發普通傷殘津貼。 至於現正領取高額傷殘津貼的受惠人,如他/她入住院舍/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特殊學校寄宿超過29天,其可獲發的津貼將會調整至普通傷殘津貼的金額。 非法留港的人士,以及並非以定居原因獲準在香港居留的人士(例如輸入勞工和旅客),均不符合資格申請傷殘津貼。 此項為較年老和被評定為較有經濟需要的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即75歲或以上的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提供免費公立醫院及診所服務的措施的目的是為減輕有經濟需要的長者及其家人的醫療負擔。 雖然你符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但你現時未能符合年齡規定,因此不符合可獲豁免醫療費用資格。
綜援犯法: G. 登記人的覆檢及上訴
如有需要,亦只應授權可信賴的親友協助或代勞,或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由職員協助透過電子登記平臺進行登記/更改登記紀錄。 如對個別商戶是否接受消費券有疑問,請向相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按此查閱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聯絡方法)或有關商戶查詢。 綜援犯法2025 市民亦應盡量提供具有短訊服務功能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以便接收政府或其委聘的承辦商就計劃發出的通知,包括向登記人發出登記確認、成功發放消費券或未能成功登記通知、須就抽查提供所需証明文件等。
如毋須再使用所收集的個人資料,機構應安全及完全地刪除該等資料。 對於因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或精神健康不宜作出聲明而無法自行進行登記或更改登記紀錄的合資格人士,政府會作出特別安排。 一般而言,如遺失電話/電話卡,用戶可於其他電話重新安裝有關儲值支付工具應用程式,輸入有關帳戶的登入號碼及密碼等資料便可重新連結原有帳戶。
綜援犯法: 傷殘津貼的申請資格是甚麼?可領取的津貼金額為多少?
受惠人/受委人須同時帶備受惠人及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所申報的入息及/或資產的證明文件,以供核實。 如受惠人/受委人因體弱或行動不便,未能出席辦公室會面,社署職員會安排家訪。 政府會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謹慎處理市民的個人資料。 此外,整個處理登記及發放消費券的電腦系統及流程,以及保存資料的安排均已通過獨立顧問的私隱影響評估,以確保計劃的業務流程和相關系統設計,符合法定的要求。 除非登記人表示不同意,政府會保存消費券計劃收集的資料作日後推出類似計劃之用,有關資料會存放7年(透過電子登記平臺上載的香港身分證複本,以及專用書面表格包括其夾附的文件如香港身分證複本除外,其存放期為1年),之後再作檢討。
在2022年6月13日(即計劃的合資格日期)持有上述收據,而收據上註明的領證期仍未過,亦會被視為符合計劃的相關要求。 需要留意的是,患者需符合特定臨牀準則且必須通過醫務社會工作者(醫務社工)之經濟審查才合符以上撒瑪利亞基金及關愛基金相關項目的申請資格,而有關之經濟審查是以「家庭」為單位計算。 綜援犯法 由社會福利署管理的慈善/信託基金是為有緊急經濟困難而缺乏其他支援的個人或家庭提供臨時的經濟援助,部分亦適用於癌症患者申請。 但需留意,申請人需滿足捐贈者在成立基金時列明的受惠資格及撥款援助範疇。 由社會福利署(社署)負責的傷殘津貼項目,是為患有殘疾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的現金津貼,以應付因殘疾而引致的特別需要。
綜援犯法: 申請條件:
在有關登記人的資格獲核實後,「獲授權代表」便會透過所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獲發計劃下的消費券。 「夫婦入息及資產限額」適用於婚姻狀況為「已婚」或「同居(註)」的申請人。 註:只適用於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個案:申請人與同居人士同居於同一處所;申請人與同居人士共同分享經濟來源;和申請人同意向社會福利署提供其同居人士的個人資料和經濟狀況,姑勿論其同居人士有否正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其他津貼。 有關申請將以「夫婦經濟來源限額」進行經濟審查,以評核申請人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資格。 如果政府正在/已經處理登記人較早前提交有效的登記,後來收到的登記均會被視為重複登記。
綜援犯法: 政府未公佈屋邨重建潛力評估 莫健榮倡大型屋邨分段處理
如不合資格繼續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受惠人已年滿70歲,社署會為他們安排領取無須申報經濟狀況的高齡津貼。 若受惠人及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的入息及/或資產超過長者生活津貼的入息及資產限額,社署會停止向受惠人發放長者生活津貼。 的受惠人/受委人須根據通知書上的約見日期和時間,帶同填妥及簽署的「個案覆檢表格」及所申報的入息及/或資產的證明文件,到指定的社會保障辦事處與社署職員會面。 申請人計算其個人及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的入息及資產,應以填寫申請表格當日(即在申請表格內填寫的日期)的入息及資產為準。 物業包括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方的土地及任何用途的房產物業、車位等。 只有一項作為香港主要居所的住宅物業及自用車位會視作「自住物業」,可獲豁免計算資產;其他由申請人及/或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分別或共同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的房產物業或車位,均視作「非自住物業」,須納入「資產」計算。
綜援犯法: 申請綜援或現金津貼
當社署收到「郵遞覆檢表格」後,會根據受惠人/受委人申報的入息及資產資料,核實受惠人繼續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資格。 (註)只適用於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個案:申請人與同居人士同居於同一處所;申請人與同居人士共同分享經濟來源;和申請人同意向社會福利署提供其同居人士的個人資料和經濟狀況,姑勿論其同居人士有否正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其他津貼。 如市民是在2022年(第一階段)消費券計劃下獲發消費券的現有登記人,政府會利用相關市民現有的登記紀錄作資格審核。 一般而言,有關市民會在計劃的登記期完結(即7月23日)後約一星期內,收到其資格審核結果的短訊通知。
綜援犯法: 八達通
法官聽至此,訝異被告有此資產仍領綜援,辯方重申被告擔憂通脹,法官笑言「我們全部也會擔心」。 辯方指被告是愚蠢犯案,加上她因婚姻不如意致患上抑鬱,兼多病纏身,以致她「憂上加憂」。 綜援犯法 法官質疑辯方「得個講字」,沒有向法庭提供被告的相關醫療資料佐證,並指辯方「懶惰及不負責任」,在此方面做得不足。 受惠人/受委人可於「個案覆檢表格」/「郵遞覆檢表格」內填寫有需要更新的個人資料。 如受惠人/受委人在填寫「見證人簽名/指模」及「見證人姓名」兩欄時有困難,在遞交「個案覆檢表格」/「郵遞覆檢表格」時可以不填寫見證人資料。
綜援犯法: 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
至於並非由破產管理署署長作為受託人的其他個案,則由個別受託人決定如何處理該消費券。 如申請人不滿意祕書處覆檢的結果,可以在收到覆檢結果後的十四天內向「消費券計劃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申請(按此查閱「消費券計劃上訴委員會」成員名單)。 領取的先後次序會視乎公共交通費用補貼及消費券的發放日期。 市民在拍卡時會先領取較早日期發放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或消費券。 如公共交通費用補貼及消費券於同日發放,市民會先領取公共交通費用補貼。 政府會與強積金管理局查覈登記人曾否在2022年6月13日或之前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交有效申請,以在65歲前提早提取強積金或利益。
綜援犯法: 八旬綜援翁收侄女零用囚兩月 長者組織指不熟法例易中伏
社署已按顧問提供的建議,就有關個案收集數據,並進行分析,有關工作尚在進行中。 就死於自然的死亡個案辦理登記死亡登記處與申請辦理死亡登記有關的表格如個案屬於非自然死亡或死亡原因不明,相關的註冊醫生或警務人員則會向死因裁判官報告,以進行檢驗及進一步的調查。 當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後,登記官會於一星期內辦理該宗個案的死亡登記,並以書面通知死者的親屬。 市民如在登記前去世,將不會獲發消費券,其家人不能在其去世後代為登記及收取消費券。 綜援犯法 除非屬於計劃不適用的交易類別(詳情請參閱常見問題 ),一般而言,接受透過計劃指明的六款儲值支付工具付款的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不論實體或網上店舖,均可收取消費券。
綜援犯法: 經濟狀況調查
而當相關的新聞是有關私領域的事件,例如個人意外、家庭生活,報導中的他們往往變成弱者,社會應該同情他們,還應該給予幫助。 綜援制度就是幫助社會上的弱勢人士,從而建立綜援是一個正面的社會想像。 綜援犯法 而另外八項分類是傾向負面形象,不是指向綜援開支巨大、制度充滿問題,就是暗示受助人有不少個人問題,從而建立一種負面的社會想像。 綜援犯法 在收到報稅單後便有責任申報個人收入,從事兼職和臨時工作的也要如實申報這些收入,即使沒有任何收入亦要進行申報。 若長期以現金收取薪金而沒有記錄的話,在申報的時候會比較麻煩,需要花許多時間向僱主查詢。
綜援犯法: 聯絡我們
使用期限在2022年8月7日發放的第一期3,000元消費券、在2022年10月1日發放的第二期3,000元消費券,以及在2022年12月1日發放的第三期4,000元消費券均於2023年4月30日到期。 在指定渠道拍卡/按鍵領取已發放的消費券後,消費券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因此沒有所謂使用期限,但如合資格登記人於2023年5月31日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仍少於9,000元,將不會獲發放最後一期1,000元消費券。 使用期限在2022年8月7日發放的第一期2,000元消費券及在2022年10月1日發放的第二期3,000元消費券均於2023年2月28日到期。 在指定渠道拍卡/按鍵領取已發放的消費券後,消費券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因此沒有所謂使用期限,但如合資格登記人於2023年3月31日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仍少於4,000元,將不會獲發放最後一期1,000元消費券。
法官杜大衛不接納被告說法,質疑若資產是被告母親所有,為何保單受益人不是其母,而是被告及其一對子女,說法難以令人信服。 他又表示,被告把工資存進有關戶口,動機不良;又指不論是甚麼工種,被告都是從工作中取得收入,而她更在其中一間公司工作超過兩年,有責任申報。 綜援犯法 法官亦引用主控官質疑被告在內地家境富裕,為何會在香港領取綜援,最後裁定被告罪成,還柙至下月22日判刊。 被告陶亞仙(50歲)辯稱,涉案的銀行戶口、證券帳戶及保單等資產,全屬身在內地的90歲母親所有,由於母親沒有香港身份證,無法開戶,所以代母保管。
綜援犯法: 個人架生
換言之,社署會把所有家庭成員的每月收入和所需開支一併計算。 法官又指,傷殘津貼與資產不相關,但認為被告已用了傷殘津貼來扣除詐騙部分款項;加上被告結束個人、家姑及與丈夫聯名戶口後,總資產已遠低於申領綜援上限,符合申領資格。 但社署早前懷疑被告騙取綜援,於是停止發放,認為被告只是在技術上騙取綜援。
綜援犯法: 個人工具
院舍照顧補助金住喺非資助院舍而年老、殘疾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嘅綜援受助人,每個月可以獲發院舍照顧補助金,以減輕佢哋嘅院費負擔。 她在03至07年漏報的三個戶口已經取消,過去三年一直沒有領取綜援金,她銀行戶口內的81萬元存款只是家姑饋贈,早已全數還給對方。 立法會社福界代表張超雄表示,海嘯後被揭發騙取綜援的女子判刑太輕,認為應該要入獄,有較重的刑罰,以收阻嚇作用。 張超雄指出,欺騙綜援是罪行,而且浪費公帑,更令真正有需要取綜援的人士遭抹黑。 被告梁惠淇被當庭釋放後,與丈夫一同離開法院,她表示滿意裁決,感謝法官讓她可照顧女兒。 案情透露,被告在04年,9次與丈夫外遊,但就欺騙社署,繼續領取單親綜援金。
綜援犯法: 申請資格
這點不難明白,因為極端的例子更煽情、能夠吸引讀者留意。 〈兩牙翁食湯圓骾死)和〈未婚媽留兩子在家通宵消遣半夜哭啼鄰居報警母深圳返港被捕〉這兩篇報導讓我們想像「綜援」身份背後的特定形象。 綜觀文章的措辭,它強調事主的困苦生活,表面上有讚頌綜援人士,但是這裡的「成功」標準基於人們在資本主義的競爭力,事主不停努力就有機會回復「正常」。
視乎長者領取的老人院資助類別決定是否能同時領取生活津貼。 詐騙綜援金額也趨飆升,○五年度詐騙綜援個案涉款4760萬元,去年涉5050萬元,今年首八個月涉騙綜援金額則高達3530萬元。 社署高級社會保障主任(特別調查)劉國和接受訪問時指出,近年本港經濟暢旺,受助人較前更容易找到工作,卻未必向社署做足申報程序,導致漏報有收入的情況。 而且,市民愈見熱心舉報詐騙個案,過去三年每年舉報呃綜援案件超過4700至4900宗,今年度已有3000多宗,報料內容愈見精準,無論對目標疑人的工作地點、住址、出沒時段都清晰無誤,社署出動調查時可將疑人當場「斷正」。 社會福利署公佈,由今年2月1日起,將調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以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和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金額。 在報紙報導裡,當綜援的題目是有關公領域上,例如公共開支、政府政策、治安等等,報紙報導就傾向綜援人士的是社會負擔,形象傾向負面。
綜援犯法: F. 使用消費券
她說﹕「我覺得當時很可笑,那份工作根本不適合我。」不過為了應付小組每月定時見工的要求,她惟有硬著頭皮去面試,結果那間公司沒有僱用她。 我們負責主持會面的職員/義工同事,會於當日鼓勵師生交換電話號碼,方便聯絡。 而若某一次補習未能如期進行,請師生盡早通知另一方,令對方不用呆等或擔心。
綜援犯法: 援助金類別
「第二,生命無價,但人壽保險的保額卻可以靠受保人的經濟責任而釐定。由於綜援人士收入不高,對其家庭沒有明顯經濟責任,所以投人壽保的需要存疑。而綜援人士也享有公立醫療保障,買住院保險也非迫切需要。 綜援犯法2025 他解釋,過去綜援申領者所簽署的「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只涉及申請者的子女,不包涵括其他親戚。 另一個陷阱是,大部分長者認為申領綜援屬家醜,不願向親戚透露。 餘嘉龍指,如申領者向社署申報零用錢,則不屬違法,但社署會扣減同等金額的綜援金。 並沒有在受政府資助的院舍(包括津助/合約院舍及參與不同買位計劃院舍的資助宿位)或醫院管理局轄下所有的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在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見註2)。
而且很多長者將領綜援視為家醜,不願告訴親戚,親戚不知情下送贈零用錢。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所有資料的真確性及完整性以相關機構刊載的最新資料為準,本網站概不承擔任何因援引而引起的責任問題。 此計劃與撒瑪利亞基金互相配合,把病人的藥費分擔比率由原來家庭年度可動用財務資源最高的30% 劃一調低至20%,提供額外資助予病人購買特定自費藥物。 院舍照顧補助金:居於非資助院舍而年老、殘疾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綜援受助人,每月可獲發院舍照顧補助金。
將骨灰撒海或撒放於食環署轄下紀念花園內,是處理先人骨灰的另一種選擇。 市民在取得食環署的批准後,可把人類骨灰撒放在本港指定海域或該署轄下八個紀念花園內。 購買私營骨灰龕位須注意的事項 (pdf 綜援犯法 檔案)私營骨灰龕資料至於土葬事宜,市民可參閱食環署以下網頁資料。 登記人亦可將相關證明文件的電子版本以加密形式發送到指定的電郵地址(),並將加密文件的密碼以另一電郵發送到同一指定電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