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該證明書所提供的答案並非絕對不可推翻,但對法庭也有很強的參考作用。 業主 住宅用途物業的業主亦應在簽署租賃文件後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 除非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已在該通知書上批署,否則即使租客沒有繳付租金,業主亦無權依據租賃文件採取法律行動追收租金。
- 遇此情況,儘管業主可對租客展開法律程序,要求沒收租賃、索取損害賠償及中間收益(即由租約期滿至最終遷出日期之間,租客應要付出的租金),但業主的申索需要等候法庭聆訊。
- 外牆乃一垂直的平面,所以不是土地,因此也無從產生土地權益。
- 假如業主遵守上述條款,銀行即已知悉有關租賃,故即使他日按揭人 / 業主因無法供款(俗稱「斷供」)而導致銀行行使其收回該物業的權利時,銀行亦未必可以強迫租客遷離該物業。
- 儘管A股對科技股估值較「鬆手」,但有分析指無損香港集資中心的地位,惟VIE企業赴海外上市前,須與當局「事前溝通」,並獲「祝福」方可啟程。
- 由於特許權並無涉及土地權益的轉移,所以特許權立約方毋須繳納印花稅。
- 假若並未將有關個案呈上法庭,則應使用表格TR4D,並繳付3,850元申請費。
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金融機構,像銀行在進行大額貸款額度批復時,速度還是比較緩慢,有時還要加按手續費。 在日常用語中,「裝修」一詞,含有裝璜及美化的含意,未必會包括因使用物業而引致的維修及保養問題,例如修補出現裂縫的牆壁或天花板。 除此之外,一般租賃文件都會列明物業乃以現有的狀況「現狀」出租,即租客在租賃期開始時已知悉有關物業的狀況,故除非租賃文件另有所指,D 先生並無權利要求業主裝修物業。 相信任何看過一份普通租賃文件的人士,都會發覺雙方所需遵守的責任,完全不成比例。 業主通常只需遵守屈指可數的責任,例如讓租客安寧地管用物業、要修理屋頂和外牆和繳交地租等。 儘管如此,租客應當明白,情況並非如表面所見一般惡劣。
業主: 業主委員會有甚麼職責?與業主立案法團有甚麼分別?
由於續租權構成了法定的土地權益,所以即使原有租賃的租期不超過三年,有關租賃文件亦應在土地註冊處註冊。 續租權是業主給予租客在原有租期完結後續租的權利,但續租權要獲得租客接受才會生效。 續租權條款通常規定,租客需要在某指定日期之前給予業主書面通知以行使該權利,而有關條款亦可以提及新租約的條文(例如與現有租約相同的條文)。 但如租賃文件內並未包含有關禁止分租的條款,即使分租的行為並未獲得業主同意,亦未必算是違法。 租賃的效果,就是把物業權益從業主轉移到租客手中,因此租客可在租期內隨意處置有關物業(但不包括作出非法或違反租約的行為),當然也包括把物業分租予第三者。 租賃文件通常都會包含一項條款,容許業主在租客沒有繳付租金的情況下,重新進入物業。
律師在草擬或細閱租賃文件時,必定會從法律角度著眼,並以其客戶的利益為依歸。 業主 簽署租賃協議的一方如屬獨資經營者、合夥商行或有限公司身分,除簽名外,亦須在租賃協議蓋上其公司圖章或戳印(視乎情況而定)。 租賃協議的各方只須簽署該協議,而毋須蓋上小紅章及互相交換該租賃協議。 但為保障雙方利益,最穩妥的做法還是簽署一式兩份的協議並將其互相交換。
業主: 業主叫價進取 二手成交回落三成
透過此網頁,你可以瞭解有關大廈的財政預算、帳目管理、招標程序包括供應品、貨品及服務採購工作守則及第三者風險保險等。 透過此網頁,你可瞭解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程序,以及民政事務總署所提供的建議和協助,你亦可下載有關文件範本及政府表格。 就本文任何目的而言,向任何民事審判庭或其他適當機關申請頒令豁 免任何樓宇、可繼承產或物業就業主 及 租 業主 客條例或任何代替或修訂法 例作出進一步申請。 大廈的管理保養持之以 恆,可避免大廈失修及延 長其壽命,並可讓業主及 早發現問題,以及進行所 需維修工作。 即使你沒有物業,你亦可以瀏覽MoneyHero的貸款比較平臺,按照借貸目的,尋找適合自己的貸款產品。
- 為方便市民進行物業交易,土地註冊處保存了土地紀錄。
- 首先,一些老牌屋苑因為樓齡較舊,缺乏會所、花園等康樂設施,因此大部分管理費都比新盤要低。
-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只能代表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維護業主在物業管理方面的合法權益。
- 假若住宅用物業被用作商業用途,自然也出現比預期為多的訪客。
可是,陳生的收入又因公司的生意受影響而減少,同時又要應付供樓的開支及新生命的到來,有關的額外開支為他們帶來極大的經濟壓力,令二人的負擔百上加斤。 如果業主知道租客在物業內從事非法活動,例如經營賭場或賣淫場所,而不聞不問,業主可能會面對刑事檢控,可能會留案底及入獄。 因此,若業主得悉租客在出租物業內從事非法活動,應立即報警。 作為業主,ABC公司不應嘗試以任何不合法的手段追討欠租或收回物業(例如未得法庭命令而自行破門入屋)。
業主: 取得按揭銀行的「出租同意書」
也就是説,沒有了業主委員會,也就缺少了物業管理的主體,也失去了物業管理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 業主應清楚通知其地產代理、律師及準買家,該物業乃在不抵觸現有租賃的情況下出售。 業主的代表律師會在業主和準買家將要簽訂的買賣協議內,加入合適的條款,以確保解除業主在有關租賃下的責任。 典型的條款包括:聲明業主已完全披露有關租賃的詳情,保留業主向租客追討有關買賣成交前欠租的權利,豁除業主在買賣成交後因該租賃而引起的責任等。 有關香港土地的一個有趣現象是:物業擁有人其實並沒有真的擁有該物業。 事實上,香港所有的土地(除現今聖若翰座堂所座落的一塊土地外)均為香港政府所擁有。
業主: 是否必須有律師代表,方可訂立租賃文件?
不過此等權力只涉及與衛生狀況有關的事項,對一般的維修保養沒有太大關係。 法團主席本身並無法定權力,任何議決都要經過管理委員會。 業主2025 管委會成員由業主大會投票選出,負責決策恆常大廈管理事務,於重要事項如聘用物業管理公司、核數師、大廈維修工程招標等提供建議方案,再於法團業主大會中投票表決。
業主: 管委會祕書
我們一同來看看業主委員會的職責﹑與業主立案法團的分別在哪等。 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今日(一月一日)發布《大廈管理最佳做法行政指引》(《行政指引》)。 該《行政指引》載列大廈管理不同範疇的最佳做法,供業主、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業主委員會(業委會)、公契經理人和物業管理公司等參考,協助各方更妥善地履行管理大廈的責任。 時刻保持家居修葺妥善,纔能夠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以下連結為你提供保養及維修物業的小貼士,並介紹一些貸款計劃以協助有需要的業主進行保養及維修工程。
業主: 業主查閱業委會財務帳後在業主中不負責的亂說怎麼辦?
管委會涵蓋業委會所有職權,更代表業主與法團溝通,並負責召開法團業主大會。 相反,業主立案法團則具法人地位,是真正的「有牙老虎」。 業主可透過參與法團業主大會,向業主立案法團提出建議,如獲投票支持,法團代表的行動具有法律效力,能有效監察物管的運作,需要時可要求查數,甚至辭退管理公司。 業委會根據大廈公契成立,由業主組成,僅為諮詢性質,主要協助加強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溝通,代表一眾業主向物管反映意見。 土地註冊處備存土地紀錄主要目的旨在方便物業交易。
業主: 物業稅及印花稅
在土地註冊處註冊文件的主要作用,就是讓公眾得知該處存有所有影響香港土地的文件記錄,並為涉及個別物業的文件,設立優次制度。 文件經註冊後,即被視作已通知公眾該文件的存在及其內容。 註冊日期也影響著附屬個別物業的眾多權益的優先權。 收回物業後,業主可能發現水喉被堵塞了、牆壁被塗花了、窗都破爛了、電冰箱不見了和滿地都是垃圾,租客當然也消失得無影無蹤。
業主: 業主引證解釋
一般的做法是,業主負責有關外部及結構性的維修,租客則負責內部及非結構性的部分。 所謂內部、外部、結構性、非結構性等這些詞語在不同的情況下可以有不同的解釋。 業主2025 因此,妥善草擬的租賃文件會包括所有可能引起爭端的範圍,並就此清晰釐定雙方的責任。
業主: 業主英文
如雙方見面後,未能清楚瞭解這些項目、提供相關資料或不合眼緣,則毋須勉強簽約。 另外,為保障自己,最好在簽約前要求租客提供一份身份證和入息證明副本。 土地註冊處處長備存法團登記冊,並準許任何人在任何合理時間查閱登記冊。 法團登記冊載列法團名稱、建築物名稱(如有的話)及地址、法團註冊辦事處的地址,以及管委會全體委員的姓名和地址等。 即使祕書及司庫並非管委會委員,其姓名和地址也會列載於法團登記冊內。
業主: 網上查冊服務(「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
業主 / 聯名業主可在婚後及子女出生後申請把配偶和子女加入戶籍。 業主須填妥申請書,並由業主及聯名業主 (如單位屬於聯名購買) 簽署方為有效。 凡申請加入戶籍,必須提交證明文件 (例如:結婚證書、身份證、出生證明書) 的副本,證明新成員與業主的關係。 業主2025 在處理刪除戶籍申請時,我們也會視乎被刪除的是否關鍵成員而要求申請人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每份申請書只可供加入或刪除戶籍使用,申請人如果需要同時申請加入及刪除家庭成員的戶籍,則須填寫兩份申請書。
業主: VI. 按揭物業
之所以強調業委會的協調職能,是由業主置業的目的決定的。 業主購買住宅,是為了“安居”,購買寫字樓,是為了“樂業”,都是為了安心的生活工作。 若業主經常性地陷入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糾紛中,自然會影響其正常的生活與工作,從而違背了置業的初衷。 如果業委會能充分發揮其協調功能,以和平高效的方式協調解決物業管理糾紛,就能為業主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實現業主“安居樂業”的目的。 業委會與物業管理公司是物業管理關係中互相依存、互相補充、缺一不可的兩個方面,雙方工作目標一致,職責各異,地位平等,不能簡單的定高低、比上下。 物業管理公司要自覺的接受業委會的監督,誠信自律,為業主服務。
既然該租賃文件乃由業主的代表律師草擬,固然無可避免地會以ABC公司的權益為依歸。 在這種情況下,D 先生保障自己的最佳方法當然是聘請律師行,以使雙方均能獲得專業法律意見。 業主亦應就有關買賣通知租客,並妥當處理租客已交付的按金。 單是把按金交予新的物業擁有人不足以解除業主歸還按金的責任。 業主應確保新的物業擁有人承諾就租客作出任何關於按金的申索作出補償(即業主可不受租客將來就按金作出申索的影響)。 業主也可以把按金退還給租客,並要求租客另繳按金予新的物業擁有人。
業主: 業主共有權
這備用信貸額,讓他們可以彈性處理突如其來的開支和好好計劃將來的生活。 一般來說,其實業主和租客皆無責任「裝修」有關物業。 由於租客是物業的實質佔用人,故任何裝修的費用亦理應由租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