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破產條例》,債務人可以申請個人安排(IVA)作為替代方案。 通過申請上述方案,債務人可以避免破產的法律限制,也可以保留工作或一些現有資產。 如當事人是任職於私人公司,破產好處是基本上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是不會主動聯繫或通知其僱主,除非需要特殊調查。 如果你有任何資產,比如物業、汽車或其他有價值的物品,破產後果是它們通常會被出售,所獲得的錢將用於償還債務。
- 其目的便是與還債有關,受託人會將破產人在香港和海外的財產全部出售套現,在扣除優先還款後,便將餘款按欠債比率分給各債權人,例如銀行、財務公司。
- 而申請破產的第二個目的是為債權人提供平等待遇,允許債權人根據債務人可以支付的金額而收回部分欠款。
- 根據破產條例,債務人可申請個人自願安排(自願安排)。
- 如受託人要求你提供資金來源的證據,你便須應要求提供。
- 如果破產人仍持有物業,有關物業亦會被變現;如屬聯名持有物業,破產人所佔的權益亦會歸受託人接管及被變現。
- 本公司已致函債權人要求撤回對本公司的還債要求書 ,惟我們未收到對方任何回覆。
如您沒有值錢的東西,便不用擔心財物被沒收的問題。 破產後還錢 另外,每位破產人都會被給予一個破產期間的生活費限額(例如:每月$12000)。 如您於破產期間,每月賺取少於$12000工資,您便無需還錢。 但倘若您的收入高過生活費限額,如賺每月 $15000人工,理論上,您需償還每月$3000予債權人。 若您於申請時及破產期內,都沒有財產和工作,或只有低收入的工作。 但是,債務人必須向債權人提出還款建議,若還款建議獲批,對所有債權人都具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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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知更多有關破產罪行的資料,請參閱「問題11」。 如果破產人以欺詐方法移走或轉讓其任何資產,他們會被控觸犯破產罪行及可能被判監。 破產人必須出席由破產管理署署長/受託人安排的會面。 若破產人缺席破產管理署署長/受託人安排的首次會面,法院可能頒布不啟動命令,以便有效延長其破產期限。
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你的所有財產(不論在世界任何地方),包括你就任何家庭居所佔有的份額,將會歸屬你的破產案受託人,並會一直歸屬你的受託人直至你的破產產業管理完結。 破產人士生活的限制,一般包括不可申請貸款、不可購買高價商品如物業及汽車。 除非有充分理由,否則不可搭的士,亦通常不容許破產人士為已購買的人壽保險繼續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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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亦須出席其後與債權人舉行的會議,有關人士會為破產人的資產和收入及其破產產業的管理之未來安排作出議決。 如果急著用錢,大部份銀行對壞帳管理較為嚴格,因此未必敢貿貿然批出私人貸款,但一些坊間的財務機構或可幫忙。 有一些財務機構,願意向曾經破產人士借出貸款,以解他們燃眉之急,惟有關貸款屬無抵押貸款,利息一般較高。
- 另外,若破產人和配偶有聯名物業,物業會被凍結,並由破產管理署或破產受託人接手。
- 但要留意稅貸一般分12或24個月還款,有些銀行則可分60個月攤還。
- 同時,即使成功取得貸款,此筆款項一定要歸還,且在破產期間再借錢,顯示你沒盡力處理財務問題,亦影響現有債主利益,破產管理處知道後,可向法庭申請延長破產期至最長8年。
- 「合理需要」是指破產人的衣食住行、教育、醫療、入息稅支出及強積金供款等開支。
- 當債主獲得勝訴後,被告如仍不願意付錢,這時候作為債主的原訴人唯有採取法律行動,例如將債務人的資產出售用以付還欠款。
-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成功申請破產後的債務未必「唔使還」,假如破產人被查出還有其他資產,又或與他人聯名擁有資產,便必須以該些資產用來還債。
如果市民選擇自願安排的話,就可免卻破產的污名,更可保住專業資格。 破產後還錢 如果本身有負債或卡數問題,而總數不是大到幾年都不能完全攤還,則可考慮利用結餘轉戶貸款清走債務或卡數。 利用結餘轉戶的好處是可減省卡數高昂的利息/ 貸款的罰息,亦可將債務攤長到分5至7年還款,減低每月供款額。 破產後還錢 對於首次破產的情況,破產人會在破產令頒布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
破產後還錢: 破產後果會對家人有什麼影響?
如果需要很長時間才能還清債務,並且財務狀況在可預測的將來不太可能改善,那麼選擇破產好處是可能會比較其他方案適合。 雖然破產後果是可以抵銷大部分債務,但可能會影響生活的其他部分,例如債務人的家庭和工作。 一但你被宣佈破產,你的所有財產將由法院負責管理,他們會調查破產的理由,收集和平均分配你的財產給你的債權人,並讓你能夠免除債務和重新開始。 破產管理署成為臨時受託人,並有權安排你在香港和其他地方的財產,並分配給所有債權人。 破產後還錢 破產後還錢 如果你的資產低於20萬港元,破產管理署可委任一名符合資格的人士擔任臨時受託人。 個人申報破產並沒有限定最低數額的債務,如果你之前宣佈過破產,破產管理署有權拒絕你的再次破產申請。
破產後還錢: 破產後申請信貸四部曲
所謂「合理需要」是指破產人的衣食住行、教育、醫療、入息稅支出及強積金供款等開支。 你必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8,00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以及向高等法院支付法庭費用1,045元。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訂明,為施行《破產條例》,被判定破產的成員在註冊計劃中的任何累算權益(來自強制性供款),須從該成員的財產中摒除。 雖然如此,在你破產期間,如有任何款項須由你的強積金累算權益支付,你的受託人有權為你債權人的利益申索該財產。 因此,你必須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立即把你的資產(包括海外和本地的資產)交予受託人。 你也必須通知受託人你的收入,以便受託人進行上述的評估。
破產後還錢: 破產程序及時間表:
破產程序第一步是收集有關債務人的財務狀況的詳細信息,包括您的收入、支出和債務。 然後你應該看看破產是否屬於最適合您的債務解決方案。 我們的專家顧問將為您提供有關如何申請破產的詳情,並解釋不同的破產壞處和好處。 個人破產是在香港法例《破產條例》下的一種債務處理的方法,提供予無能力償還債務之人士,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呈請。 破產後果是欠債人所擁有的任何資產,包括物業,通常都會被出售以償還債務。
破產後還錢: 申請破產 的影響及限制
除非有充分理由支持,否則破產人不能購買奢侈品(如汽車)或外遊。 因為一對夫婦合法結婚並不意味著他們都必須同時申請破產。 如果債務只在其中一個配偶的名下,就只而需要負債的一方申請破產。
破產後還錢: 生活訊息
因此建議曾經破產人士,事先應準備較充裕之首期,以及在挑選按揭機構置業前,從環聯索取信貸報告,拿著信貸報告向銀行或財務機構查詢最優惠利率,從而挑選出最適合自己的按揭計劃。 切勿胡亂申請預先批覈,因為預先批覈需要填寫的文件和簽署的條款當中包括授權該財務機構從環聯查詢你的信貸報告。 而每當財務機構查詢你的信貸報告時,你的報告上會留下查詢記錄。
破產後還錢: 結餘轉戶貸款
申請破產並非意味債務一筆勾銷,破產人的債項須以資產和收入攤還。 法庭頒布破產令後,破產人破產後還款時,須將所有資產(包括海外和本地資產)交予受託人,而且須通知受託人其收入。 受託人考慮破產人及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後,將其破產後收入扣減必要開支後,結餘部分會分發給各債權人,以償還債項。 破產後還錢 你如要提交債務人的破產呈請書,則必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8,00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 “個人自願安排”是《破產條例》所訂的正式程序,提供破產以外的另一項選擇。
破產後還錢: 破產以外的選擇?
根據《破產條例》, 債務人可以申請「個人自願安排」(IVA)作為破產的替代方案,並不會受到如同破產般的限制或汙名。 你和你的被提名人(如會計師或律師)可以向你的債權人提交償還申請書,讓你在一段時間內以無利息來償還債務。 破產後還錢 如果獲得批準,這份申請書將能在法律上約束所有的債權人。
破產後還錢: 破產的須知事項
你應聯絡你的主要債權人,例如你的債權銀行,他們或可幫助你進行非正式的安排。 破產後還錢2025 為使破產的有關期間得以開始計算,你須聯絡暫行受託人/受託人及遵守不開始令的條款。 如暫行受託人/受託人信納你已遵守相關條款,暫行受託人/受託人須將一份通知送交法院存檔,以確認相關條款已獲遵守。 破產的有關期間會在該通知內述明的遵守相關條款日期開始計算。 你不應該往海外旅行,除非所有開支都不是由你的財產和收入支付。 破產後還錢 如受託人要求你提供資金來源的證據,你便須應要求提供。
除非得到律師的建議或許可,否則債務人在申請破產前絕不應該在銀行戶口中的提出所有資金。 破產程序偏的所以資金活動,都需要以書面方式向法院報告。 破產後還錢2025 同樣,債務人亦不應將個人財產暫託在親友,以避免財產償還給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