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在此提供的資料只供閣下參考,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步驟核實有關資料是否合乎實際情況。 若因錯漏而引致任何不便或損失,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概不負責。 業主退租當日除了要跟租客處理好錢銀交收外,亦應該即時檢查物業交還時的狀況,例如單位內的物品是否有清走? 曾經有小業主在收樓時「冇為意」微波焗爐及洗衣機已被無良租客「偷龍轉鳳」,換上了平價品牌的「二手機」,最後要鬧上警局。 死約:期間雙方都受到租約約束,必須要完成期內租賃,如任何一方提出退租、加租或減租,都屬於違約,需要作出賠償(租約有特殊列明者除外)。
不少業主出租或租客租住樓字時,都沒有訂立或簽訂一份列明詳細條款的租約。 一旦任何一方對租約內容有異議,要解決糾紛就會產生不少問題,即刻睇睇簽租… 因為在操作上,業主在「生約」時可透過這個退租條款,迫使租客洽談新租金。 假設業主希望在「生約」調整租金,可以在通知期通知租客解除現有租約,並與租客洽談新的租約。 而在實際操作上,業主在「生約」時可透過這個退租條款,再跟租客洽談新租金。 例如業主可以在通知期內跟租客解除現有租約,再洽談新的租約。
生約減租: 業主與租客均同意為現有租約績期。除租金外,雙方已就所有其他條款達成協議。有甚麼方法可友好地解決有關租金的問題?
這個做法的最大好處就是,雙方可避免無休止而無建樹的討價還價,而儘速並友好地解決問題。 生約減租2025 當然,有關物業必具相當份量的租值,才值得聘用測量師為其估價。 可是,有關的法例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經歷了重大的修訂。
一般租樓會先簽定「臨時租約」,並訂明在另一個日子簽正式租約,給予雙方冷靜期。 但任何一方「撻訂」都需附上法律責任,包括支付一個月租金和全數代理佣金。 假如業主拒絕接納租金,租客可選擇將租金以郵遞支票方式寄交業主。 如果信件無人認領,租客應保存有關信件,留待將來進行法律訴訟時作為證據。 在不違反相關法律的前提下(見上述Q27),「規管租賃」的業主與租客可在訂立租賃前自行討論和協定一套可接受的分攤方法。 如現正是要約期,而租客仍未收到業主的次租期要約,租客可以考慮聯絡業主,以瞭解他/她是否已發出表格AR1(將於2023年10月起提供),而表格在送遞過程中被丟失等。
生約減租: 根據條例第IVA部,「單位」的定義是甚麼?
如上文提及一樣,訂立租約時,理應列明瞭退租通知期,代表租客需要提早多少通知業主,或者某些條約可允許租客以代通知金,取替提前通知的規定。 當然,如果雙方能預先經過良好的溝通,並口頭同意退租條款,才草擬及簽署退租書,就更為理想。 「死約」就是指期內業主和租客都沒有單方面退租的權利,最快要在「死約」期限過後纔可單方面退租。 至於「生約」,則是較具彈性的租期,雙方都享有退租權;租客及業主任何一方,可根據租約列明的通知期,通知對方終止租約,又或以代通知金代替。 簽租約前,可請業主出示銀行發出的出租同意書,因銀行普遍規定業主在按揭期間出租單位,必須事先取得其書面同意,否則業主一旦斷供,銀行毋須租客同意亦可上門收樓,租客有機會被「迫遷」而無法討回按金及上期。 地產代理監管局與消費者委員會合製訂立租約須知,以協助業主和租客瞭解訂立租約所須注意事項、條款及雙方的權益及義務。
- 即使生約期間有退租權,也切記勿輕視退租流程,跟足以上步驟,就不用擔心觸發租務糾紛,被業主追討賠償。
- 租客可留意區內最近期的租務成交,以附近租盤最近成交價(即月租)作為指標,如果相比過去幾個月有下滑趨勢,或同條件租盤每實呎租金遠低於所租單位,你要提出減租就更有牙力。
- 據悉,原業主為長線投資者,去年底以510萬購入上述單位後翻新裝修,持貨逾半年現享租金回報率約3.7釐。
- 一般在租約第一年「死約」到期前兩個月,租客需考慮是否行使第二年「生約」的權利。
- 根據條例第IVA部,表格AR1是就分間單位在有關規管週期中的次期租賃,供業主與租客作出和接受要約之用。
條例第IVA部並不侷限租客(及只有租客)根據該租賃藉通知而終止該租賃的權利。 如租賃協議中除條例規定外,沒有其他規定容許租客可以在租期內終止租賃,則租客受到條例下租賃終止日期不得早於首期租賃或次期租賃中第一年的最後一日的限制。 然而,條例第IVA部並不妨礙「規管租賃」的租客在與業主在達成共識的情況下終止該租賃。 生約減租2025 在目前情況下,你或可與業主協商提前終止租賃,但業主沒有義務接受你的要求。 即使租賃擬作為一個租期並非2年的租賃,根據條例第IVA部,有關租期仍須視為 生約減租 2年。
生約減租: 按揭減息
至於鄰近理工大學的紅磡黃埔花園,6月至8月租務交投及呎租亦明顯比首5個月為高,7月租務成交量為39宗,為年初至今成交量最高月份;8月份平均呎價約38元,比4至5月低位33元高約15%。 以11期7座低層H室為例,面積505方呎,2房間隔,原叫租1.8萬,兩名理工大學內地生鍾情單位連傢俱,議價後獲減租至1.7萬承租, 預繳半年租金,呎租約33.7元,高市價約8%。 在此情況下,次租期租賃的續期租金,須是租客在首租期租賃中最後應繳付的租金款額,或如次期租賃租金相應的管制百分比是負數,則次期租賃的續期租金須按該百分比下調。 生約減租 就定期租賃而言,每年租賃可以最少半年的通知,而於租賃的一年期屆滿時終止;至於較短期的租賃(例如每月租賃和每週租賃)可以一整個週期的通知,而在該租賃的週期屆滿時終止。
生約減租: 甚麼是「規管租賃」?
租客及業主任何一方,可根據租約列明的通知期,告知對方不續租。 一般市面上和代理提供的住宅租約範本並不設不可抗力條款,如你有意為自己的租約增加此項補充條款,最好先徵求律師或代理意見。 不少業主都正在為放租或自住單位供按揭,並會以供樓成本計算理想租金回報。 按揭減息,業主供樓開支減少,如租客提出減租要求,或會酌情考慮。
生約減租: 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條例”)第IVA部,甚麼是分間單位? 甚麼類型的分間單位會受規管?
請注意,除非署長已在表格 CR109上批署,否則業主無權採取法律行動,以追收有關租賃協議下的租金。 一般而言,租約是由業主和租客雙方同意後簽署的合約,如果合約中沒有提及任何減租或退租條款,在法律上業主有權不給予減租。 假如租客想解除現有租約,則需要先做協商,若雙方談判成功後,再簽訂協定書,寫清楚退租日期、條件及雙方責任。
生約減租: 業主和租客如何確定租賃是否屬於住宅性質?
而業主或租客可否在租期內調整租金,則要看租約條款有否給予雙方調整租金的權利。 生約減租 續租權(亦稱為「生約」)賦予租客在原有租期完結後以新的租約繼續租用同一物業的權利,即是延續原有的租賃。 因為續租權的關係,租客變相獲得了另一個租期,業主也在某程度上得以保證能享有已協議的租金收入。 由於續租權構成了法定的土地權益,所以即使原有租賃的租期不超過三年,包含續租權的有關租約亦應在土地註冊處註冊。
生約減租: 注意事項
他表示,從業主角度來看,希望繼續簽死約,因簽生約,租客或可提早通知後搬走,故不想再搵新租客,亦不想再向代理支付佣金。 舉例說,假如每月租金1.5萬元,兩個月按金是3萬元,一個月上期是1.5萬元,連同7500元地產代理佣金,即首次租樓開支為(1.5萬元+3萬元+7500元)5.25萬元。 如果租戶在租約完結時能按照租約還原單位,業主便會發還兩個月按金。 一般來說,租戶入住前要向業主支付兩個月租金作「按金」,以及一個月租金作為「上期」,這就俗稱「兩按一上」,如果是經地產代理物色到租盤,便要再付佣金給代理,佣金通常是半個月租金。 只要去土地註冊處查冊,以確認出租物業的註冊業主與見面的業主是同一人,並確定業主持有單位的完整業權,以防止有人冒認業主,收取訂金後消失。
生約減租: 業主可否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前向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提交租賃通知書(表格AR2)?
因此,業主不可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前向估價署提交表格AR2。 生約減租2025 如租客接受次租期要約,租客須簽署由業主送達並載有該要約的表格AR1(將於2023年10月起提供),並在首期租賃屆滿前將它送達業主。 如租客在首期租賃屆滿前,沒有通知業主有關次租期要約已為租客接受,則租客須視為已拒絕接受該次租期要約。 如租客預期他/她須要在某些情況下提前終止租賃,他/她可於進入首期租賃之前與業主協商,以保障其獲得提前終止租賃的權利。
生約減租: 對於「規管租賃」,首期租賃的業主須在要約期內作出次租期要約,業主應怎樣做?「要約期」的意思是甚麼?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與業主簽訂租約時,最重要是在租約上簽名並繳付釐印費,這樣纔有法律效力,一旦有訴訟的話,法庭會受理。 值得留意的是,業主同意租客更改單位結構,亦可能會要求收取較高按金。 另外,入夥前,最好先影單位內的大小瑕疵,寄給業主就更好,以免搬遷時大家有爭拗。 而且,查冊可以知道物業是否有非法僭建等任何釘契問題,因一旦物業出現上述問題,雖然租客不用為此而負上法律責任,但屋宇署可能會發出清拆令,屆時租客有機會被迫走。 一般情況下,租客有責任還原單位,如果租客未經業主同意,擅自改建單位,最後又無法還原,業主隨時可訴諸法庭追討賠償。
生約減租: 業主與租客如何議定租賃協議的形式和條文?
一般而言,規管範圍涵蓋住宅、工業和商業大廈的分間單位,以及不同類型的分間單位(包括板間房、牀位、太空艙、閣樓、籠屋、天台屋和平臺屋等),但不包括「寮屋」或「新界豁免管制屋宇」。 反過來說,中斷租期條款賦予立約方在經過某段時間,或在發生某類事件後,終止租賃的權利。 至於生約,業主可選擇不予續約,以一個月通知租戶解約,租戶亦可以續約或不續約,但業主有權在生約期內調整租金。
如有關分間單位的租賃屬條例第IVA部所指的「規管租賃」,便受有關法例的規管。 生約減租2025 如「規管租賃」中的分間單位被法定命令要求拆卸,相關人士有責任履行該法定命令。 條例第 IVA 部並非將分間單位合法化,針對分間單位的租務管制並不會影響有關當局按照現行法例採取的執法行動。 條例第IVA部不妨礙「規管租賃」的租客在雙方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在租期屆滿前向業主提早退租。 因此,業主必須與租客商討並達成共同協議,在可能的情況下終止有關租賃。 根據條例第IV部適用的住宅租賃,業主與租客訂立新租賃或續訂租賃日期起計1個月內,須向署長遞交表格 生約減租 CR109以供批署;如未能符合這要求,須繳付費用港幣 310 元。
生約減租: 業主或租客中途退租 先要睇「生死」
其實「連租約」主要出現在買賣單位上,不同於「生、死約」主要出現在出租單位上。 生約減租 「連租約」是指所買下的單位仍有租客在內居住,且租約尚未完成,新買家買入物業後,需繼續完成舊業主與租客未完成的租約。 而「一年生約」,一般指在「死約」完結後租客有權續租一年的權利,要注意的是除非在租約已列明續租期的租金,否則業主有權加租。 一般來說,租金包含管理費和差餉,而水電煤並不是包含在內,故要留意租約是否列明。 而且,亦要留意誰負責某些維修費用,通常電器損壞由租客負擔,樓宇結構問題則由業主負責。
綜合代理行數據顯示,較受內地生追捧的屋苑如大圍名城、紅磡黃埔花園、將軍澳日出康城LP6及九龍塘又一居,今年6月至8月租務成交量,較首5個月增加41.9%至近2.9倍不等,呎租則上升3.9%至23.6%。 不過,隨着暑假完結,內地生租樓已經塵埃落定,上述屋苑租賃市場價量應聲下跌,過去半個月租務成交量,只及8月約3%至42.9%,呎租則下跌約2.6%至15%。 如果讀者所簽訂的是標準租約,相信是現時主流的「一年死一年生」租約,即是租期的首12個月為「死約」,「生約」則為租期的第13個月至租期完結。 所謂一年死約,就是首12個月不可退租,不設退租權利,雙方最快要在一年死約期限過後 (即第13個月) 纔可退租。 首先大家要明白一點 生約和死約期係冇話邊一種有絕對嘅優勢,係唔同嘅情況之下,應該選擇用死約或生約,來達到不同的效果。 大業主即是地產發展商,如發展商旗下商場統一大幅度減租,通常意味著本港經濟下行,零售業受到打擊。
「死約」是指雙方在租期內均受到租約的約束,兩者均需履行合約條文,不可解除租約。 若以「一年死約」為例,即雙方不可在完成第12個月租約前解約,若任何一方提前解約,便屬違約,需要作出賠償。 搬屋很難在一至兩日內完成,故租客簽署租約後,便要跟業主商討何時起租,免租期通常是數日,最好是可以向業主爭取較後的起租期,以取得較多的免租日,故要盡早跟業主商討。 如果租約不包水電煤的話,便要了解清楚水費、電費計算方法,有些物業設有獨立水電錶,可以抄低當時度數作為參考。
分間單位首期租賃的租客,有權享有有關規管週期中的次期租賃,從而享有總共為期4年(首租期2年 + 生約減租 次租期2年)的租住權保障。 正如上述Q5所指出,條例第IVA部下的「分間單位」並不包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原因是「分間單位」乃指組成建築物單位一部分的處所,而「建築物」是指按照建築圖則建造或改動以供使用的建築物或構築物。 由於「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不受獲批准的建築圖則所涵蓋,因此條例第IVA部規管的範圍並不包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 值得留意,租約條款不會出現「生約」與「死約 」字眼,一般會列明提早終止租約條款 ,表示雙方同意已生效租約在屆滿多少個月後,有權給予多少個月的書面通知,或繳付多少個月的代通知金,以終止租約。
利嘉閣高級聯席董事甘尚德指出,奧運站帝柏海灣2座低層E室,面積約592方呎,屬3房1套間隔,以26500元租出,呎租約44.8元。 業主於2018年以約1468萬購入,租金回報約2.2釐。 利嘉閣高級聯席董事黃靜顏表示,上水中心2座低層A室,面積約351方呎,為原則兩房改一房,外望內園景,以約10800元租出,呎租約30.8元。 據悉,業主於2012年以約253萬購入,租金回報約5.1釐。 【收租指南】教你6招遠離「租霸」 業主找租客如像僱主聘請員工一樣,簽約前應留意對方的家庭、工作背景、衣著及談吐舉止等,例如租住單位的人數及彼此之間的關係,是否多在家用膳及有否…
生約減租: 如「規管租賃」的業主及租客不使用由運輸及房屋局擬備的「規管租賃」的租賃協議範本(“範本”)簽訂租賃,會否違法?
根據條例第IVA部,「規管租賃」的租客可藉給予業主不少於30日的事先書面通知,終止該租賃,但租賃終止的日期不得早於租期第一年的最後一日。 根據條例第IVA部,強制性條款須隱含地納入每項「規管租賃」內。 「規管租賃」的業主和租客可協商於租賃協議加入其他規定或條文,但倘若這些其他規定或條文與強制性條款有所抵觸或不一致的情況,即以強制性條款為準。 生約減租 續租權(亦稱為「生約」)賦予租客在原有租期完結後繼續租用同一物業的權利,即是延續原有的租賃。 因為續租權的關係,租客變相獲得了租住權保證,業主也在某程度上得以保證能繼續享有租金收入。
因工商物業的租客花費在裝修的開支較大,這類條款保障租客有優先續約權利。 簽訂正式租約後,租約一式兩份由業主及租客保管,並需要於30日內到稅務局繳交印花稅,即俗稱「打釐印」,而印花稅率由租約長短而定,一般由0.25%至1%不等,印花稅一般由業主與租客共同攤分。 若租約沒有打釐印,法庭將不接受相關租約作為呈堂證供,若日後雙方有爭拗,則沒有法律保障。 住宅租賃的租客如持續逾期繳交租金,可被視為令業主遭受不必要的不便。 假如租客不理會書面警告而繼續作出有關行為,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簽發收回管有令。
生約減租: 如工業大廈內分間單位的書面租賃協議列明有關分間單位是用作工業及/或貨倉用途,但租客在該分間單位內居住,有關租賃屬「規管租賃」嗎?
樓市銷售市場和租賃市場的表現未必一致,有時售價跌,但租金企穩,有時則正正相反。 租客可留意區內最近期的租務成交,以附近租盤最近成交價(即月租)作為指標,如果相比過去幾個月有下滑趨勢,或同條件租盤每實呎租金遠低於所租單位,你要提出減租就更有牙力。 按揭利率經常波動,一兩個月的低息未必足以遊說業主減息,你可留意美國減息、美國債息跌等新聞,觀望樓市是否即將進入減息期。 當然,買入「連租約」單位可以免卻另找新租客的煩惱,更可以預早計算租金回報,而且買入後不用立即裝潢,令你手頭資金不會過於緊張,加上「連租約」向來都比「交吉盤」便宜,確實是個不俗的投資。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 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