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炳強出獄2025懶人包!(持續更新)

更 新 會 的 總 幹 事 潘 國 光 牧 師 ( 右 ) 及 事 工 主 任 黃 子 坤 牧 師 ( 左 ) 為 歐 陽 炳 強 獲 釋 感 高 興 。 黃 說 : 「 歐 陽 出 唔 止 係 佢 自 己 事 , 亦 為 監 獄 面 人 帶 來 盼 望 , 有 番 一 線 曙 光 。 」 該 會 並 邀 請 他 下 月 為 更 新 會 賣 旗 籌 款 。 75年1月3日,警方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當時被告(歐陽炳強)顯得有點慌張,頸部神經不斷跳動。 警方傳召兩名機械技師及科學鑒證專家到場,在一個小房內搜獲紅色膠電線、一批紙箱、兩份報紙及一批衣物。 儘管事隔多年,面對紙盒藏屍案的元兇,記者們最關心的問題仍是“當年你究竟有沒有殺過人?

即使面對翻案無望,歐陽炳強仍稱「我無做過對唔住良心嘅嘢,唔應該受到懲罰」。 由於當時英國已廢除死刑,歐陽炳強獲得港督特赦為終身監禁。 當案件「大局而定」,妻子要求離婚,兩人於1981年正式結束夫妻關係。 發生於1974年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震驚全港,事隔44年,近日在Netflix播出的港劇《陽關道》以香港3宗謀殺案為藍本,當中亦包括了跑馬地紙盒藏屍案。 據當年傳媒報道指,16歲少女卞玉英失蹤一夜後,被發現置於跑馬地路邊的紙盒內,全身赤裸及有多處瘀傷,乳頭被割及陰毛遭燒焦,處女膜仍完好,相信是被勒斃,而死前曾被虐打。 此案是香港開埠而來首宗無目擊證人、無認罪口供、單憑科學鑑證而定罪的謀殺案。

歐陽炳強出獄: 【01百科】過百終身囚犯成功覆核 歐陽炳強、尹三龍變有期徒刑

「上庭後,法庭書記走向我說,剛才自己的發言很有理據,卻說得太快,陪審團未必能跟上進度,或未能達到預期效果」。 因此段說話,湯家驊一直耿耿於懷,覺得自己需要為歐陽炳強未能脫罪負上責任,「我覺得有些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他」。 於另一名著名釋囚文錦棠的訪問中,曾提及有次獄中對話,當時有另一死囚問他:“強哥,你真係唔抵囉,如果你將紙箱揹多幾間舖就抓唔到啦。 ”(強哥,真替你感到不值,如果你把紙箱多拿遠幾個鋪位的話就不會抓到你了。)而他的反應是:“咁重,點搬啊。

  • 此案是香港開埠而來首宗無目擊證人、無認罪口供、單憑科學鑑證而定罪的謀殺案。
  • 2002年,根據前香港立法局議員杜葉錫恩及律政司提供的新案情,引述貝亞書中提及歐陽炳強趁死者在閣樓下樓梯時趁機非禮她,惟對方即時尖叫反抗,歐陽便錯手誤殺對方。
  • 當中最轟動例子是1976年休班探員歐沛權當街開槍擊斃青年黎漢成一案,在百多名證人指證兇手只是口角後在別人離開時由其背後開槍的情況下也可裁定為“可原諒殺人”。
  • 1977年2月9日歐陽炳強被特赦,改為終身監禁。
  • 被判死刑的歐陽炳強,在1977年獲港督赦免死刑,改為終身監禁。
  • 而藏屍的紙箱可能於73年至案發那天,在港島區售出。

貝亞經過深入的調查,有足夠證據證明晚上6時至12時,亦即是女死者的死亡時間的範圍內,兇案現場僅有歐陽炳強一人,且只有他當值和持有鎖匙。 歐陽炳強出獄 2002年,根據前香港立法局議員杜葉錫恩及律政司提供的新案情,引述貝亞書中提及歐陽炳強趁死者在閣樓下樓梯時趁機非禮她,惟對方即時尖叫反抗,歐陽便錯手誤殺對方。 一直致力替歐陽覆核刑期的杜太,認為此案的新案情便足以推翻歐陽的謀殺罪。 而且,歐陽炳強寄給她的聖誕卡中,已為遲來的認罪而道歉。 最終,新案情成為關鍵因素,使歐陽得以在2002年獲釋。

歐陽炳強出獄: 【香港奇案】涉跑馬地紙盒藏屍案謀殺罪成 歐陽炳強由喊冤變認罪

轟動一時的紙盒藏屍案,發生於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十六歲的夜校女學生卞玉英被人發現全身赤裸,藏屍在一個電視機的紙皮盒內,棄於跑馬地一間獸醫診所門前。 警方經過深入調查後,判斷兇徒可能在現場附近作案,調查之下,雪糕店男職員歐陽炳強最有可疑,一個月後,警方拘捕在案發現場附近安美雪糕店的男職員歐陽炳強,但他當時矢口否認見過死者。 調查此案的光頭神探外籍總督察貝亞在抽取紙盒的碎屑和纖維化驗後,竟有突破性發展,在死者身上找到的二百六十九條纖維,有七條與歐陽炳強身上的衣服纖維吻合,結果成為首宗用科學鑑證入罪的謀殺案。 歐陽炳強出獄 在獄中,歐陽炳強一直努力讀書,近十多年來每年均參加公開考試,獲得不少合格證書,成為獄中的模範囚犯,他更多次申請假釋,但因堅稱自己是清白,委員認為他沒有悔意而未獲批准。

「 其 他 被 判 死 刑 的 囚 犯 , 好 多 覺 得 無 機 會 走 , 都 呈 現 戾 氣 , 但 佢 唔 同 … … 佢 多 數 係 同 職 員 傾 偈 , 想 知 道 多 出 面 情 況 」 。 至 於 貝 亞 是 否 刻 意 隱 瞞 事 實 , 她 拒 絕 評 論 , 但 指 貝 亞 為 人 強 硬 , 當 年 在 社 會 焦 點 下 極 欲 將 被 告 入 罪 。 她 透 露 , 歐 陽 炳 強 曾 認 自 己 有 罪 , 並 在 送 給 她 的 聖 誕 卡 上 為 遲 了 的 認 罪 道 歉 。 她 借 本 報 寄 語 歐 陽 炳 強 : 「 希 望 你 能 找 到 工 作 融 入 社 會 , 忘 卻 往 事 , 從 此 生 活 愉 快 。 」 並 希 望 日 後 可 與 他 再 見 。

歐陽炳強出獄: 歐陽炳強

跑馬地有眾多類似的工場,質疑雪糕店的工場不一定是案發現場。 警方在該工場使用吸塵機將碎屑吸光後發現有與死者吻合的頭髮和衣物纖維,推斷該工場必定是案發現場。 質疑雪糕店亦可能有其他員工,且有其他人持有鎖匙。

歐陽炳強出獄: 出獄後兩人再相遇  歐陽炳強仍堅稱清白

「呢件事(指當年紙盒藏屍案)已經成為句號,我有生之年亦唔再提起……」,經過二十八年牢獄生涯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兇手歐陽炳強,昨日終於以自由身出現在公眾面前。 雖然在記者面前滔滔不絕大講出獄後的感受,但提起當年入獄的案件時,他的回答就是這樣堅決。 歐陽炳強昨日由社工及懲教署人員陪同,前往公開大學報讀課程。 一路上,他又坐捷運又乘小巴,歐形容重獲自由的感覺「好舒服,初時唔繫好慣」,他最不習慣是人多及四周的高樓大廈,第一日走出街上,他感覺是驚恐。

歐陽炳強出獄: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疑點︰

2000年8月10日凌晨2時,韓國全羅北道益山市的「藥村五岔路口」(약촌오거리)發生一起計程車司機被砍殺命案,警方調查過後,鎖定嫌疑犯為當時目擊證人15歲崔姓少年.. 2.當年為歐陽炳強辯護的胡鴻烈記得,探監時力勸歐陽承認誤殺,然後代他求情減刑。 「我對他說,誤殺罪最多判監2年;謀殺罪會判終身監禁。我還向他分析,打官司的結果,通常難以預料。一旦判了終身監禁,會痛苦一生。可是,他堅決否認殺人。」歐陽炳強的態度,令胡大律師相信他無辜。 出獄一週,歐陽炳強已感受到百物騰貴,大學課程亦要等待經濟許可才能繼續進修,不過他依然樂觀,希望找到一份工作安頓,亦封口不提過去往事,更改名換姓繼續新生活。

歐陽炳強出獄: [2002-09-17] 歐陽炳強重歸都市情更怯

歐陽炳強在赤柱監獄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曾報讀香港公開大學並努力讀書,出獄前十多年來每年均參加公開考試,獲得不少合格證書,成為獄中的模範囚犯。 他更多次申請假釋,但因堅稱自己是清白,委員認為他沒有悔意而未獲批准。 有民眾覺得主要證據是單憑衣物纖維、銅線、紙屑不足以肯定地判斷歐陽炳強有否殺人,應作更進一步調查,有人貼大字報支持上訴。 至今很多人認為此案可能為冤案,至少是舉證不足,此案的特點是警方基本上只向歐陽炳強一個人調查,忽視作案的可行性和其他環境證供,如大量不屬於疑兇的衣物纖維和掌印等。

歐陽炳強出獄: 調查過程及控方論點

這是香港首宗沒有人證,純粹以科學鑑證定罪的謀殺案,…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是發生於1974年12月10日在香港的一宗謀殺案件。 一名當時16歲少女卞玉英乘搭電車到達香港島跑馬地後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電話,之後被殺害。 翌日,清潔女工“林嫂”在街上發現卞玉英的裸屍被藏於電視機包裝紙盒內,兩個乳頭被割去,恥毛被燒焦,處女膜仍完整。

歐陽炳強出獄: 案件簡介

調查分析指紙盒底部經過拖拉但損毀輕微,認為兇案的第一現場就在跑馬地區內,當時有「光頭神探」之稱的貝亞鎖定雪糕店職員歐陽炳強為兇手。 其後一名探員到雪糕店,發現死者身上有兩塊電線膠布及紙屑,與雪糕店的物件相同,懷疑死者在店內遭毒手。 警方推測當時16歲少女卞玉英乘搭電車到達香港島跑馬地後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電話之後被殺害。 1975年3月,皇家香港警察拘捕案發時在雪糕公司工作的歐陽炳強,控告他謀殺卞玉英。 歐陽炳強 1974年,警方拘捕案發時在雪糕公司工作的中國籍男子歐陽炳強,並控告他謀殺。

歐陽炳強出獄: 假釋出獄

但案件之所以在陪審團一致通過之下入罪,全因強大的環境證供及科學鑑證結果支持。 雖然這些證據均不能單一證明歐陽是兇手,法官就指出若果綜合起來,對歐陽炳強的一連串指控中,只要拼湊起來足夠強力,並且沒有任何合理的懷疑,便足以判處其謀殺罪名成立。 並引用「絲襪、光線、拼圖」三個比喻,解釋零碎的事物合併起來,便是一幅完整的畫。 1974年,他曾殺害16歲女學生卞玉英,並把其屍體藏於紙盒內,成為了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其後經科學鑑證,證明瞭兇手是歐陽本人,並將其拘捕,被判終身監禁。 1974年,他曾殺害16歲女學生卞玉英,並把其屍體藏於紙盒內,成為了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其後經科學鑒證,證明瞭兇手是歐陽本人,並將其拘捕,被判終身監禁。 相信對當年年僅十六歲的無辜受害者卞玉英而言,被殺人犯歐陽氏棄屍於日立牌電視箱中,被發現時全身赤裸、其乳頭被割掉、恥毛亦遭燒焦,死狀可怖及悽慘。

歐陽炳強出獄: 案發經過

當時初出茅廬任大狀的湯家驊,在法援署的引薦下接下此案,擔任歐陽炳強上訴案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師,為了案件,他花了多晚時間進行資料蒐集,可惜最後仍未能替他脫罪。 有人質疑兩名指證歐陽有變態行徑的品格證人的可信性不足,有指她們均是女死者的同學。 資料顯示,兩名少女分別指控歐陽在同一條渡海小輪的航線(筲箕灣至觀塘)使用煙頭燒裙,聲稱在報紙上看到疑犯的照片才報案,而兩名少女卻是「不約而同」的。 而歐陽亦沒有否認自己時常搭乘該條航線,認為這些「事後報案的事實」亦增強了證供的真確度。

杜 太 認 為 這 是 新 案 情 , 故 今 年 二 月 去 信 行 政 會 議 , 並 附 上 書 中 內 容 , 力 陳 若 被 告 當 年 無 動 機 殺 人 , 一 個 誤 殺 犯 不 應 終 身 囚 禁 。 結 果 六 月 收 到 港 府 回 覆 , 指 會 考 慮 觀 點 並 會 轉 介 長 期 囚 禁 覆 檢 委 員 會 研 究 。 她 說 , 釋 放 歐 陽 炳 強 可 能 基 於 很 多 因 素 , 如 他 在 獄 中 的 表 現 , 但 新 的 案 情 相 信 是 關 鍵 。 歐陽炳強呼籲青年人,做事要三思而後行,他十分羨慕現時年輕人可以接受正規教育。 在獄中最令歐陽炳強自豪的是,他入獄時隻是中一程度,經過二十八年努力,他已自修完成了公開大學會計及國語課程,同時以自己一套特殊方法,在三個月內令兩名連二十六個英文字母亦未識的朋友,學會了初級簿記。

當年的冤案多如牛毛,不計此案,單是對當時工運份子、馬革盟的案子、左派份子、反飛行動等大量冤案已是明顯到路人皆見,司徒華、長毛等人都是差館常客,引致當時的市民見差人如見賊。 當中最轟動例子是1976年休班探員歐沛權當街開槍擊斃青年黎漢成一案,在百多名證人指證兇手只是口角後在別人離開時由其背後開槍的情況下也可裁定為“可原諒殺人”。 此外,當時差人身上經常帶著一小包白粉,以便抓到人又無藉口時控告其藏毒。 也因此警方找不到多少肯做證的證人,而法官也習慣按警方一面之詞判案。 其後兇殺組又從死者女同學口中得知,卞玉英經常到雪糕店喫雪糕,於是將目標鎖定為安美雪糕店。

但歐陽在案件重組時,被與身形與死者相似的女警要求示範用手臂箍著她,歐陽炳強竟然迅速走上閣樓的幾級樓梯,從後勒住女警,使警方人員嘩然。 通過高梯級的借力,足以令矮小的疑犯有足夠的氣力勒死人。 藏屍紙盒內找到白色油漆殘跡,與安美工場的白色油漆殘跡相同,所以極大可能,屍體及紙盒曾經出現在安美飲品公司的工場。 貝亞(兇殺組總督察,任職警界十年)74年12月尾接辦此案時,曾多次前往跑馬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工場一個小房,檢獲電線、燒焊器,成為破獲此案的重要線索。 貝亞(兇殺組總督察,任職警界十年)74年12月尾接辦此案時,曾多次前往跑馬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工場一個小房,檢獲電線、燒焊器,成為破獲此案的重要線索。

其後於1981年,歐陽炳強髮妻張金鳳宣佈與他離婚,據說已攜女改嫁。 歐陽炳強夫妻恩愛、有一女,妻子懷孕;任職政府文員,職業穩定;與受害人不相識,找不到確切的殺人動機。 有二個品格證人證明歐陽炳強有變態行為,曾經兩次以煙頭灼燒少女衫裙。 坊間有傳二人為卞玉瑛夜校同學,但與法庭記錄不符。 從安美飲品公司經理及上班打卡機證實:歐陽炳強是12月16日當晚唯一當值人。

歐陽炳強出獄: 含冤入獄18年!他總算洗刷罪名,但小鎮發生命案卻又成「殺人犯」

轟動一時的紙盒藏屍謀殺案於1974年12月17日早上被揭發。 跑馬地一間獸醫診所外離奇出現一個紙盒,診所女職員因為其阻礙門口而將紙盒移到行人路上,一名清潔工以為診所棄置動物屍體而與職員理論,豈料打開紙盒內藏的竟是一具少女裸屍。 在歐陽炳強一案後,湯家驊自此沒有再接刑事案件,他坦言是因為抵受不住龐大壓力,「我事後不斷在想,係咪我做得唔好,導致他被判定罪及坐監,壓力真係好大」。 湯又說,若客人在民事案件中敗訴,最多只需要賠償,「我的客人若要賠幾十億,聽日都可以搵得番,但刑事案件若敗訴,被告坐監要坐一世,我負不起這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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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炳強自始至終堅稱無罪,妻子張金鳳甚至聘請知名的律師為之辯護,但還是4度被判死刑。 直到1997年,歐陽炳強為了申請假釋,才改口認罪,坐牢近28年,於2002年通過假釋步出監獄,出獄後又暗示自己是迫於無奈下認罪。 歐陽炳強出獄2025 涉及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主犯歐陽炳強,入獄時只有26歲,當時歐陽炳強被判繯首死刑,期後於1977年獲特赦,轉為終身監禁。 歐陽炳強在獄中表現良好,2002年出獄,今年已69歲。 歐陽炳強當時平靜地說:「這個案子已劃了句號,我有生之年都不想再提。」他表示,案件已發生多年,他被定罪的事實無法改寫,只希望社會給予鼓勵、原諒及支持。 至於此次獲釋,他表示:「不是每一個終身監禁的犯人都能出來,感謝當局恩賜,我會好珍惜。」出獄後,歐陽炳強終與多年來對他不離不棄的姐姐團聚,但案發時支持他的妻女已不知去向。

歐陽炳強出獄: 案發經過

他又說「喺法庭,法官(向陪審團)話判有罪又得,判無罪又得,兩樣都得」,暗示審判結果只是五五波,但最終被判有罪。 由於歐陽炳強一直堅稱無辜,故被認定沒有悔意,每次假釋申請都失敗告終。 不過,歐陽炳強於1995年在赤柱監獄一個頒獎典禮中,因在獄中讀書成績優異,被安排公開露面接受傳媒訪問時,曾說「一失足成千古恨,回頭已是百年身」,暗示對過去所做的事有悔意,至1997年,歐陽炳強承認殺人及申請有條件假釋。 在此案完結後,兩人的緣份並未就此結束,歐陽炳強在4度被判死刑後,獲港督赦免改為終身監禁,至1997年改為認罪申請有條件假釋,坐監28年,歐陽炳強於2002年終步出監獄。 湯家驊憶述,在2008年爭取連任新界東立法會議員時,對方曾到街站找他,並表明只想說一句話:「湯大狀,我係無做到(殺人),但因要申請假釋所以才認罪」。 當時初出茅廬的大律師湯家驊在機緣巧合下,成為協助歐陽炳強的上訴律師,但最終仍未能成功助他脫罪。

「當年的科學鑑證僅在初始階段,警方在數千個樣本中只找到數個吻合樣本,就將他定罪,情況就好像一個人去鞋舖試鞋,試了數百對鞋,然後才找到一對合心水的。」事隔多年,湯家驊每當憶起此事,仍替歐陽炳強感到不值。 在1974年12月17日晚上,16歲少女卞玉英失蹤一夜後,被發現置於跑馬地電車總站路邊的紙盒內,全身赤裸及有多處瘀傷,乳頭被割及陰毛遭燒焦,處女膜仍完好,當時相信是被勒斃,而她死前曾被虐打。 歐陽炳強出獄 曾為歐陽炳強上訴而奔走的資深大律師、現任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回憶,當年上訴失敗,最後一次見歐陽炳強時,歐陽炳強流淚對他說「我係無辜」,令他感到很難過,最後決定不再處理刑事案。

歐陽炳強出獄: 【香港奇案】涉跑馬地紙盒藏屍案謀殺罪成 歐陽炳強由喊冤變認罪

”對此,歐陽炳強只是平靜地說:“這個案子已劃了句號,我有生之年都不想再提。 ”他表示,案件距今多年,他被定罪的事實無法改寫,只希望社會給予鼓勵、原諒及支持。 至於此次獲釋,他說:“不是每一個終身監禁的犯人都能出來,感謝當局恩賜,我會好珍惜。 ”出獄後歐陽炳強最高興的是與多年來對他不離不棄的姐姐團聚;而當年一直全力支持他的妻子卻已不知去向,據傳已攜女改嫁。 其人際網絡之適應,勢必碰壁,經濟之壓力,社會人羣之拒斥……這一切對他今畤今日的假釋,到底是人生之進一步磨煉? 在當時市民對警隊的觀感、案件缺乏關鍵佐證、當時民眾對科學鑑證定不認識、以及疑犯的懷孕妻子及女兒一直現身法院支持,令當時的不少輿論均支持歐陽炳強。

歐陽炳強出獄: 假釋出獄

有學者及社會組織呼籲,市民應用接納的態度,接受釋囚重投新生活,左鄰右裏也不應「指指點點」,釋囚被判入獄後已獲得適當的懲罰。 科門達(TomaszKomenda)是位現年42歲的波蘭男性,1997年湯馬斯被指控強姦、殺害15歲的少女,當時的湯馬斯只是十幾歲的青少年。 平時都是我要兩造儘速答辯、交互詰問與指揮訴訟程序,現在卻無力為自己的工作辯駁,連異議的機會都沒有。 案情陷入膠著、找不到任何證據,但為了不辜負大眾期待、賠掉自己的名聲,Louis決定找人頂罪! 當時兩位叫做John Bunn和Rosean Hargrave的黑人青少年…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不如直接了當,名為「半生監禁」、「大半生監禁」、「小半生監禁」……總之,正如更生會執行幹事李志剛說: 「……歐陽炳強出獄後已是五十多歲的阿伯,以『半生』抵償罪行……」。 據明報9月15日報導﹐歐陽炳強四天前出獄,但仍未完全重獲自由,他先被安排於港島東區的中途宿舍暫住以適應社會。 出獄後,歐陽炳強第一時間與家人團聚,包括與姊姊及外甥女見面,但暫未與當年極力為他呼冤的妻子及女兒會面。 然而,2015年,香港某網路電臺曾訪問另一名假釋囚犯文錦棠,他曾在獄中對歐陽炳強說,「強哥,你真的很可惜,如果你將紙箱多搬幾條街就抓不到了」。 然而,歐陽炳強卻向他表示箱子很重不好搬,意指自己曾經搬過屍體,真相仍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