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型或第二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取得之發電業執照或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證有撤銷、廢止或因其他事由而失效,其設備登記失其效力。 二、第一型或第二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取得之電業籌設許可或自用發電設備工作許可函經撤銷、廢止或因其他事由而失效。 前二項情形如屬遷移部分設備者,準用前條第一項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經覈准後,其遷移部分準用第七條至第十二條規定辦理,其未遷移部分準用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環評書建2025 前項遷移,其新設置場址與原設置場址分屬不同直轄市、縣(市)者,準用前條第一項規定向原設置場址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
- 若新建土堤需要填充水化石膏,可能需要依照廢清法等相關規定申請環評變更,無法和陸域風機的環評併案處理。
- 鬱金香大酒店曾在2018、2019年向環保署提出兩項變更,首先是將開發單位由「娜路彎大酒店公司」移轉至「鬱金香大酒店公司」。
- 〔記者劉婉君/麻豆報導〕臺南縣麻豆鎮埤頭大排水流近日呈現一半黑、一半黃的顏色,地方民眾諷稱是一半黑龍江、一半黃河,懷疑有不肖業者偷排廢水污染所致,要求環保單位找出污染源,並向臺南地檢署提出檢舉。
- 開發單位也表示,防風砂土堤的堤心為含水化石膏及煤灰的低強度混凝土(CLSM), 能夠達到廢棄物資源循環再利用的目的。
臺北能源之丘1.0座落於臺北市福德坑環保復育園區,是全國第一座完工發電的掩埋場太陽能電廠,106年完工後陸續有環保署和其他縣市、馬紹爾羣島馬久羅市市長、環保志工等國內外千餘名人士造訪。 環保局在今年5月12日也特別舉辦臺北能源之丘低碳綠能嘉年華,透過環保文創一條街、太陽能廚房、電動車展示、溜溜滑草趣、悠活野餐樂、不插電音樂會等活動,提升市民節能意識,並培養環保綠能和低碳生活觀念。 但有正當理由,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得依規定格式填具變更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附件二 ),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
環評書建: 辦理情形
竹科兩期擴建計畫的面積破百公頃,可能衍生的環境問題也讓當地民眾感到擔憂,新竹縣議員連鬱婷表示,新竹縣市居民長期在承擔科學園區造成的環境成本,舉例來說,新竹有很嚴重的非法棄置廢棄物問題,若此案廠商承諾的廢棄物處理最終淪為非法棄置,後果依然是新竹居民在承擔。 在7月28日的環評大會上,竹科管理局進一步說明再生水使用計畫採分階段進行,預計先在2025年到達成10%、2027年目標50%,最終2030年達到100%使用再生水,但廠商也可以採換水方式進行;此外,進駐廠商也承諾會在2050年達到全面使用再生能源。 環保局長陳世偉表示,桃園市機車能源結構逐步翻轉,高污染潛勢車輛雖已較其他縣市低,但為加速汰舊高污染潛勢機車淘汰,並延續鼓勵民眾換購低污染運具補助政策,今年創新制定「桃汰郎專案」,增加補助淘汰老舊機車範圍,擴大納入車齡10年以上之5期機車淘汰換購電動機車,積極翻轉本市機車組成結構。 環保局表示桃園不遺餘力辦理推動各項空氣污染管制措施,空氣品質持續提升,111年空氣品質良好(AQI≦50)日數比率已達70.6%,為六都最高,細懸浮微粒(PM2.5)再降至10.8μg/m3,為歷史新低外,更已連續3年低於國家空氣品質標準(15μg/m3)。 市府團隊亦積極推動各項移動污染源減量及低污染運具推廣措施,減少本市高污染潛勢機車淘汰,二行程機車僅剩2.3萬輛,佔比為1.8%為六都最低,老舊1-4期機車僅剩23.4萬輛,佔比為17.8%亦為六都最低。
彰化縣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透過新聞稿指出,查詢經濟部臺灣工業用地供給與服務資訊網,目前彰化縣待租售的工業用地仍有300多公頃,根本沒有開發的必要性。 而環評委員會辦理該案環評審查作業均依法令規定辦理,全案審查過程歷經三次程序審查,現地勘察,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兩次,各環評委員依專業、技術及獨立性進行審查。 環保局指出,環評委員依環境保護立場審查各項開發案件,所有遴聘的委員皆為關心公義社會且具專業技術的專家學者所擔任,環評委員會依嚴謹的立場進行各項審查,並無任何環保團體所說瀆職或草率審查的情況。 環保團體先前要求相關單位針對南檢以偽造文書罪嫌起訴開發單位的不實環評再行審議,並撤銷永揚與南盛隆的設立許可,卻不被南縣府接受,環保人士為捍衛烏山頭水庫與嘉南平原不受污染,東山鄉環保自救會不得不挺身出來控告所有二十一位環評委員與六位審查委員。 環評書建2025 〔記者王俊忠/臺南報導〕臺南縣東山鄉環保自救會與多個環保團體代表,一日至臺南地檢署按鈴控告前臺南縣長陳唐山等二十七位環評委員、設置許可文件審查委員作不實環評審查,通過東山鄉永揚、南盛隆兩廢棄物掩埋場設立案,涉嫌瀆職違法。 依第二項申請遷移全部設備者,於取得新設置場址所在地主管機關發給同意備案文件之日起,原設置場址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文件失其效力。
環評書建: 環評 書 件
短期之內二度擴建,在環評初審會議上引起環委質疑是否故意拆分土地,規避「100公頃」二階段環評門檻,且開發範圍涵蓋了農地、山坡地、斷層區域,半導體產業又是高耗水、高污染產業,可能引發用水缺口、污染排放等問題,該案經歷4次會議才通過初審。 有關環評部分,環保局指出,清大為開發單位,應儘速招標採購委託環評技術顧問機構,且可納入環保署歷年環評技術顧問機構評鑑成績,擇優執行環評書件撰寫作業。 環評書建 〔記者陳嘉怡/臺北報導〕因應能源轉型、天然氣發電佔比將逐年增加,臺灣中油規劃興建第2條高雄永安到苗栗通霄的海底輸氣管線,與既有輸氣網絡相互備援,今(16)進行環評專案小組第二次初審會議,卻遭多名高雄當地裏長強烈反對、地方漁會也擔憂會影響漁民生計。 環委也認為,此案須研提防災應變計畫、養殖漁業可能衝擊及減輕對策,並強化珊瑚保育等內容,要求補正再審。
- 委任本部能源局辦理「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相關業務事項,自109年11月18日生效。
- 經討論後,環委認為無需進行第二階段環評,決議予以通過,但要求開發單位加強園區使用再生水相關規畫,如水源交換辦理的使用量計算方式,以及用水管理,並評估以「用電度數」作為要求進駐廠商使用再生能源條件的可行性、提升園區生產事業用地的空地透水率達90%,公園、滯洪池、綠地等透水率達95%以上。
- 對此公總則說,節能減碳的目標是有多項工作的加總,包含於水泥中添加爐石飛灰去降低碳排放並以LED燈等方式,目前估計將佔總工程費的10%以上。
- 然而,臺中市副市長陳子敬指出,受到地形影響,臺中在秋冬季,髒空氣進來後很難溢散,「四個燃煤機組務必除役後,才能讓新的兩部燃氣機組運作。」彰化縣副縣長洪榮章及南投縣副縣長陳正昇也都認為,臺中發電廠未來生煤使用量應該減半,且燃氣機組啟用後應淘汰1~4號機組。
- 環保局表示桃園不遺餘力辦理推動各項空氣污染管制措施,空氣品質持續提升,111年空氣品質良好(AQI≦50)日數比率已達70.6%,為六都最高,細懸浮微粒(PM2.5)再降至10.8μg/m3,為歷史新低外,更已連續3年低於國家空氣品質標準(15μg/m3)。
- 南科管理局指出,園區將配合嘉義縣推動的再生水計畫,在廠商進駐時,輔導使用再生水(含換水)。
環保署今(15)天召開「麥寮風力發電機組及西北土堤新建工程計畫」環評專案小組第三次初審會議,開發單位為臺灣豐田通商公司及麥寮汽電公司。 環評書建 環委江鴻龍則表示,與此案鄰近的數個開發,包含臺中發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第2階段煤灰填海工程,以及離岸風電工程等,若將同時施工,應與此案合併進行整體環境影響評估。 經討論後,環委認為無需進行第二階段環評,決議予以通過,但要求開發單位加強園區使用再生水相關規畫,如水源交換辦理的使用量計算方式,以及用水管理,並評估以「用電度數」作為要求進駐廠商使用再生能源條件的可行性、提升園區生產事業用地的空地透水率達90%,公園、滯洪池、綠地等透水率達95%以上。 第十八條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申請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之文件有變造、偽造、虛偽不實或違反法令情事者,主管機關得依行政程序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撤銷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文件。 事業廢棄物部分,將再利用率提升至90%,每日約185公噸無法再利用的事業廢棄物,將於竹科管理局轄下新竹園區及銅鑼園區設置廢棄物處理、再利用設施,不會佔用到縣市政府的民生垃圾處理量能。 此外,也將加強地震引發複合型災害的預防應對措施、增加園區綠地及生態廊道等,終獲環委肯定,通過環評初審,送交環評大會。
環評書建: 開發行為名稱
前項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設置申請,其裝置容量達二千瓩以上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未達二千瓩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認定。 但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已由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者,應續行辦理。 十五、其他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指經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認定可永續利用之能源轉換為電能之發電設備。 民眾只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評書件查詢系統」查詢該次會議的名稱,輸入會議地點上提供的會議連結、號碼及密碼,即可登入參與;另環評審查會議紀錄及審議案件之環說書各章節內容亦公開在「環評書件查詢系統」。
環評書建: 法規內容
環保署希望藉由「環評書件查詢系統」之持續更新,提供更多環評資訊並易於使用,讓關心環評審查個案之民眾或團體對案件內容能更充分瞭解、充分表達意見,達成落實資訊公開,加強環境影響評估公眾參與之目的。 為讓關心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個案之民眾或團體對環評案件內容能更充分了解、充分表達意見,環保署擴大「環境影響書件查詢系統」訊息發布內容,新增一週前會議公開及會議資料查詢功能。 控告代表表示,相關環評資料顯示,八十九年至九十一年間,所有環評委員與設置許可審查委員多次要求永揚提出既成道路證明,永揚並未提出相關證明文件,違反非都市土地開發作業審議規範,但環評會與設置許可委員會竟均草率通過,分明是放水、怠忽職守。 環保局表示,106年完工啟用發電的臺北能源之丘1.0,是由市政府提供土地、民間公司出資興建的太陽光電系統。
環評書建: 檔案下載
〔記者邵心傑/新營報導〕有關環保團體控告南縣前審查「永揚、南盛隆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環評委員瀆職乙案,縣環保局聞訊後表示遺憾。 環保團體說,九十年間,南縣府與相關公部門未告知地主前提下,為永揚案開路,永揚環評書涉偽造文書,記載公部門代其開闢的主要聯外道路為「既成道路」,明顯不實,事實上永揚聯外道路│南九九縣道至永揚場址路段,「並非既成道路」,而是公部門與開發單位共謀,未經地主同意,於九十年間違法開闢的路段。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配合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與查覈及其教育訓練、業務座談、研習,並應於每月十五日前,依規定格式填報前一月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與查覈業務月報表(附件九 ),及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將前一年度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與查覈業務年報表(附件十 ),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一、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情形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文件記載事項不符或違反其他法令規定。 依電業法及其相關規定或第十三條規定申請更換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而有前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繳納一定金額之模組回收費用。 四、設置小水力發電設備,應另檢附水利主管機關出具之水權狀或農田水利會出具之圳路使用同意函或其他證明文件。
環評書建: 環評書建 – 環評書件查詢
開發單位也表示,防風砂土堤的堤心為含水化石膏及煤灰的低強度混凝土(CLSM), 能夠達到廢棄物資源循環再利用的目的。 後續會依循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的CLSM個案再利用進行許可審查。 民間團體認為,竹科承諾100%使用再生水與再生能源,可說是環評史上里程碑,但2奈米製程終究是高耗水、高耗能產業,對環境負擔相當大,希望能設置環評承諾與結論追蹤小組,若未來有大型開發案也不應拆分面積,規避二階環評。 臺東美麗灣渡假村2016年被判定違法,但杉原灣一帶仍有數個通過環評的開發案,如位於南側的鬱金香大酒店(原「杉原渡假旅館」),此案1999年通過環評,20多年來只有進行水土保持工程,以及環評要求的環境監測。 近期因疫情使旅館開發暫緩,開發單位提出暫停環境監測,昨(12)日由環保署環評初審通過。
環評書建: 本區摘列環評書件內容摘要以利參考,該書件若已完成實質審查程序,則一併列出 「審查結論」;如屬尚在「審查中」之書件,歡迎民眾點按 「我有意見」按鍵, 針對本開發案提出您的寶貴意見!
根據兩案環評書件,臺南海淡廠一期、新竹海水淡化廠年總用電度數為1.28億度,契約容量約18.3MW;臺南海淡廠二期年總用電度數更高達2.56億度,契約容量36.6MW。 在初審階段,環委曾質疑兩案高耗能產水的必要性,認為應優先開發鄰近地區伏流水、地下水資源,並加強水庫清淤、水資源管理。 我們希望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認為資訊是啟動關懷的起點,而有豐富多樣化的資訊,纔有正確的判斷與決策,以醞釀有意義的行動。 臺中港位於大甲溪口、大肚溪口之間,北側臨近高美濕地、南側為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此案外港區擴建工程預定地,更是白海豚的遷徙廊道。
環評書建: 環保署網站
原本預定要主持會議的環保署長張子敬因利益迴避而改由副署長蔡鴻德主持,且21名環評委員當中,共有五名環評委員因為利害關係而自主迴避討論,又有五名學術環委缺席,僅有11位環委出席,勉強過半。 針對結果,臺健空盟理事長葉光芃醫師指出,環保署的AQI空品標準過於寬鬆,「以英國標準都紫爆了,我們還在黃色警示,嚴重危害臺灣民眾及胎兒的健康。」他擔心,開放中火繼續燃煤,就是放任臺中發電廠危害中部居民的健康。 然而,臺中市副市長陳子敬指出,受到地形影響,臺中在秋冬季,髒空氣進來後很難溢散,「四個燃煤機組務必除役後,才能讓新的兩部燃氣機組運作。」彰化縣副縣長洪榮章及南投縣副縣長陳正昇也都認為,臺中發電廠未來生煤使用量應該減半,且燃氣機組啟用後應淘汰1~4號機組。
環評書建: 法規資訊
依據「西部濱海快速公路建設計畫」環評書,西濱分為北、中、南三段,但因地價調整、地震係數、政策等諸多原因,因此分段暫緩辦理,目前公路總局計畫曾文溪橋段新建工程,連接十分交流道與臺江大道的西濱。 善化鎮清潔隊表示,目前大型廣告以售屋看板最多,另外還有不少是電線桿上的紙板,多是買賣、出租房屋,過年前便希望民眾自律,不要污染環境,日後針對鎮上建案,也設計切結書,要求業者不要任意張貼廣告,才會順利取得政府核發的建物使用執照。 第一項裝置容量設備更換後,應檢附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至第六款、第八款與第九款文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主管機關就設備登記之審查,以書面審理為原則,必要時得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或會同輸配電業至現場查驗,申請人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其設置情形經現場查驗與設備登記申請表所載不符者,得令申請人說明並限期改善。 申請人未檢附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五目或第六目文件、未於前項規定期限內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主管機關應駁回其申請。
環評書建: 生態通報專線保護黑琵 曾文溪橋新建工程通過環評
新竹海淡廠位於新竹市北區南寮漁港附近,面積約10公頃,產水量約10萬CMD,排水點設在海溝上方,並分四個排水口排出 對於鹵水排放,仍有民眾表達疑慮。 南縣區漁會代表指出,臺南海淡廠排水口靠近漁民養殖、捕撈區域,地方十分擔心將對產業造成衝擊,多持反對開發意見。 南水局應將臺南海淡廠對於仔稚魚、鰻苗、牡蠣養殖的影響,納入定期監測計畫,並向漁民回報結果;未來各開發階段,也應加強與地方溝通。 水利署表示,因應海水淡化高耗能問題,將在豐水期採取降載措施,也會增設能源回收裝置、光電設備 北水局進一步表示,新竹海淡廠還規劃容量六萬噸的清水池,若遇上臺電備轉容量低、有緊急需求時,就會配合降載,初步估計降載期間仍可穩定供水14小時。 為了降低缺水風險,經濟部水利署規劃在臺南將軍、新竹南寮沿海國有地興建海水淡化廠。 昨日環評大會上,水利署表示,除了臺灣,世界各地也出現破紀錄旱象,臺灣四面環海,興建海淡廠有助於提高供水韌性。
針對上次環評大會結論,臺電表示,本案輸電線路的評分機制有邀請7位外部委員評分,含電力系統、電力管理、營建工程、景觀、生態、文化資產、氣候變遷等領域專家。 另一方面,臺電表示綠地將達3公尺以上,綠化植生計畫的綠覆率及存活率都會達80%,預計會選種高度至少1.8公尺的600株原生種喬木。 南科管理局指出,園區將配合嘉義縣推動的再生水計畫,在廠商進駐時,輔導使用再生水(含換水)。 未來廠商進駐後以2方案(800千瓦以上義務裝置容量、屋頂可用面積50%)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較大者實施,另半導體產業(排除晶圓製造),以2030年取得實際用電量25%、2040年取得45%、2050年取得100%再生能源為目標。 會中邀請專家學者、自救會、臺南縣環保聯盟等環保團體參與監督,並責請開發單位提出「永揚環保事業有限公司乙級廢棄物處理場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也歡迎各環保團體推薦地下水專家學者共同參與監督工作。
環評書建: 相關資料集
環委也認為,中油應該補充說明輸氣管線連接至臺中或其他陸上管線等替代方案,並與此計畫進行優缺點比較;也須針對火災、地震、爆炸等意外提出緊急應變計畫;補充此開發計畫對鄰近養殖魚業的可能衝擊及減輕對策,加強與在地居民溝通工作;就珊瑚保育部分,也須研擬相關保育對策,全案必須補正再審。 環評書建2025 不過,開發權移轉給「鬱金香大酒店」後,業者卻因沒有依照環說書執行每季環境監測,曾於2018年遭臺東縣政府裁罰150萬元及8小時環境講習,並在2018至2022年間執行每季一次的淡水水文水質、空氣品質、噪音振動,以及地下水水質監測。 雖然環保署於2019年規定,該年6月起的環評審查結論都應載明「逾十年未施工者,審查結論失其效力」,最多展延五年,若超過期限就必須重辦環評。
其中會議預告功能,提供一週內預定舉行之環境影響評估案件審查會議期程,包含開會日期、時間、地點及會議名稱之查詢。 而會議資料查詢功能,則提供公眾查閱環評個案歷次審查會議之會議資料、會議紀錄及補正資料。 環保署希望藉由環評書件查詢系統之功能更新,期能強化落實環境影響評估「公開」作業,增進民眾參與環評審查,並讓關心環評審查個案之民眾或團體能更充分瞭解開發計畫之內容以及對環境之影響。 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審查南部科學園區嘉義園區開發計畫案,開發單位針對環委書面審查意見如再生水使用、園區用電、移補植物、生態監測、節能減碳等做調整,環委會建議加強再生水規畫、檢討再生能源檢核、提高空地透水率及陸域生態監測後,決議通過環評初審。
環評書建: 內容—
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除屬自用且無躉售電能予公用售電業者應自同意備案之日起一年內外,應自與公用售電業簽約之日起一年內,完成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設置及併網,並向主管機關申請設備登記;逾期未完成設置及併網,並申請設備登記或辦理展延者,得依第七條重新申請同意備案。 環評書建 環評書建2025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逾第一項期限未辦理簽約,同一申請人於同一場址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同意備案。 (六)地政機關意見書(設置於屋頂者,免附),但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或風力發電設備設置於地面者,應符合土地使用管制項目之相關規定,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環委指出,計畫區內約有20隻白海豚出沒,其中更有8隻只出現在計畫區內,但開發單位「避重就輕」,未針對白海豚保育提出具體對策,要求開發單位確保施工、營運期間避免白海豚進入船池,「要有合理的作為,才能讓牠轉彎」。 環評書建2025 環團則提出證據,有高達95%的白海豚個體皆迴遊於此案區域,白海豚若誤入港區恐迷航,將「必死無疑」。 保育生態衝擊減輕策略,除施工期間採逐步分區施工,也會避免在環頸椎繁殖期(4至6月)於園區東南方整地施工,若發現環頸椎及黑翅鳶的巢位,巢位周邊50公尺將暫緩施工,並增加鳥巢監測,於環頸椎繁殖期4至6月每月各一次。 不過,環評委員李堅明認為這樣的數據仍不夠明確,並質疑公共工程是否有能力去界定節能減碳的措施或材料,如何落實這個10%的承諾。
今(17日)彰化縣環保局舉行打鐵厝產業園區(北側)環評第三次初審會議,環保團體及當地居民到場表達反對意見,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討論仍無法做出結論。 最終,外聘委員蔡嘉陽不願替本案背書而離席抗議,導致出席委員不足流會,蔡嘉揚更當場請辭外聘委員一職。 最終環評委員會決議本案修正後通過,綠化植生計畫的內容須修正為「適合當地環境條件之原生植物」,並刪除「驗收時喬木之苗木高度至少1.2公尺,後續補植選用1.8公尺」等相關文字。
直到今(2023)年,開發單位提出變更內容對照表,表示近年因受疫情衝擊,旅館開發計畫暫緩,但長期監測費用加重財務負擔,且歷年監測結果並無明顯變化,因此希望能暫停環境監測。 這些開發案多在2000年前後通過環評,卻遲遲未動工,而依照《環評法》規定,未於「環評通過三年內」動工者,須再完成「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環現差)審查,才能繼續開發。 例如杉原海水浴場西側的「黃金海休閒渡假村」及北側「棕梠濱海渡假村」,前者2020年提出環現差,但涉及考古遺址、生態敏感區,去(2022)年遭退回。 後者則在2010年提出環現差,並在2016年通過,但開發單位後續僅以「假性動工」的方式,維持開發許可有效。 由於臺中港經長年使用逐漸淤積,須定期辦理航道疏浚,所產生的土方將成為此案填海造陸所需的土方來源,同時也能增進港區土地利用效益以及資源再利用。
今日環保局公佈評鑑結果,111年度「環境影響說明書」獲「準A級」共2家、「變更書件」獲最高級「A級」有1家、獲「準A級」有3家。 但未來要全面使用再生水、再生能源,是否會超出國內的負荷,經濟部官員表示,已和內政部達成合作,繼續推動再生水建設;未來也將全力擴大再生能源開發,如太陽光電都是以GW(百萬瓩)為單位在成長,本計畫新增量僅970MW(千瓩),絕對足以供應。 為減輕並預防大型開發案對環境的破壞,於開發前辦理的環境影響評估工作至關重要,為讓開發單位於選擇委託顧問機構時能有在地評鑑參考,新北市環保局辦理「地方型環境影響評估技術顧問機構評鑑計畫」,凡是新北市環保局受理顧問機構均強制納入評鑑對象。 今日環保局公佈評鑑結果,2022年度「環境影響說明書」獲「準A級」共2家、「變更書件」獲最高級「A級」有1家、獲「準A級」有3家。
為提供臺積電2奈米製程用廠房,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提出寶山2期擴建計畫,要在新竹科學園區南側擴建約90公頃。 7月28日於環保署進行環評,竹科管理局提出2030年100%使用再生水、2050年全面使用再生能源的承諾,經環評委員討論後決議通過。 環保署自90年起建置「環評書件查詢系統」,透過電腦建檔方式將環評書件儲存於系統,系統目前已有約6,000筆環評書件資料,民眾或相關團體不須向環保署提出申請,即可隨時上網查閱。 目前該署建置之「環評書件查詢系統」功能包括環評書件資料查閱、環評會議訊息預告、會議旁聽報名、個案意見表達與關心個案追蹤等,加強民眾團體關心環評審查作業及參與方式,期能強化落實環評「公開」作業。
環評書建: 本區主要摘錄環評書件於「環評開發案論譠」之公開期間內所收集之民眾意見!
環評書件送審時,除書面印製版外,亦必須繳交電子版,俾便環保主管機關公諸於網際網路之用(施行細則第15條之一)。 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的規定,參與影響項目調查與評估的專業人員,必須具有相關項目大專以上學歷,且有一年以上的環評工作經歷。 環保署表示,因應行政院指示檢討環評制度,該署已提出環評法規修正草案之規劃與期程,相關法規草案預告時亦將於該署「環評書件查詢系統」周知,並將針對法規修正內容進行系統功能更新。 環保署希望藉由落實環境影響評估資訊公開,讓關心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個案之民眾或團體對案件內容能更充分了解、充分表達意見,增進開發單位、環保署與民眾間之溝通,達成三贏的局面。